最新!陵水关于调整全县社会管控的十条措施来了→


陵水黎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调整我县社会管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实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社会管控措施调整通告如下:

  一、继续保持通往其他市县、县内所有村(社区)现有道路检查点不变,撤掉乡镇之间道路检查点。管控方式为流动式管控,允许车辆和人员有序出入,进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进入人员接受体温测量,登记接触史情况。对体温高于37.2℃的非本县人员进行劝返,本县人员由120救护车到现场进行接诊。

  二、复工复产企业、个体户、施工班组等要对外省返陵员工进行登记并建立台账,并对其进行监督性医学观察,无发热、乏力、咳嗽、腹泻、结膜充血等不适症状的可上岗,支持进行核酸检测或医学检查,并安排专门人员对其进行14天的健康监测。各村(居)委会对进入辖区内的县外人员和离开辖区的本地前往外省人员要登记建立台账,进行追踪管理(具体以县防控指挥部通知为准)。

  三、全县住宅小区非小区业主、常住人员及员工不得进入,小区管控以流动式为主,与三亚接壤的土福湾区域部分酒店、小区可采取半封闭管理。流动式管控的小区,居民和车辆凭有效证件不限时或部分限时出入,不限次数。半封闭管控的小区,居民和车辆凭有效证件限时、限次数出入。已发生聚集性感染的小区每户每日限2人次出入。

  住宅小区管理以物业为主,撤销乡镇派驻的检查人员及医务人员,县领导包片管理、小区长监督联系小区机制保持不变,小区物业有特殊情况与小区长联系。小区检查点要对进入人员检查是否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进入登记等工作。劝导居民不聚集,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降低感染风险。

  四、做好出租房屋管理。村(居)委会要对辖区内所有出租屋进行拉网式摸排,掌握出租房屋和承租人信息,建立登记台账。房屋租赁中介企业或业主要明确防控责任人和联系人,按照要求向村(居)委会提供出租房屋和承租人信息。

  五、全县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全部恢复正常办公,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落实好各项防疫防控工作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天进行体温测量和佩戴口罩办公,办公场所定期进行消毒。各对外办事大厅可有序开放,并按要求做好人员佩戴口罩、体温测量、场所消毒、科学合理降低人员密度等防控措施。

  六、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加油站、药店、酒店、宾馆、理发等生活必需市场主体可有序开业经营,通过错峰上班、采取弹性工作制等多种方式,合理降低工作场所人员密度,并做好场所消毒、人员体温测量、合理安排营业时间等措施。开业经营的酒店、宾馆在疫情结束前实施分餐制或配送服务,禁止聚集性用餐。

  七、影剧院、歌舞厅、游艺游戏厅、网吧、图书馆、文化馆(群众艺术馆)、博物馆、体育馆等室内文化体育设施及人员聚集性场所暂不开放。室外文化体育设施允许开放,文化体育活动暂停举办。

  八、旅游景区(含非A级)可对外营业,但要合理控制景区内游客数量,不得造成人员过度密集。员工及游客一律佩戴口罩进入,出入口要做好体温测量、登记,并定期进行场地消毒。乘坐景区交通工具要隔位分散就坐,且每位游客拥有安全的人均游览空间。

  九、城市公交、出租车等交通工具可按相关规定恢复运营,司机、乘客一律佩戴口罩并隔位分散就座,要严格做好交通工具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

  十、严格禁止各类聚集性活动开展,出入公共场所的居民、游客等必须佩戴口罩,并适当保持距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我县疫情发生改变,疫区类型和管控措施将进行调整。新的防控措施以县防控指挥部发布为准。

陵水黎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21日

来源:陵水黎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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