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制公务员、参公事业编、普通事业编这三种职业如何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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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类很好区分的,简单点来说。聘任制公务员就是合同工,不在编的,待遇跟公务员也有所区别;参公事业编就是虽然是事业编,但是待遇跟公务员完全一样;普通事业编一般是行政单位的二级机构。下面我详细区分一下:



一、聘任制公务员。公务员法规定,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这句话什么意思呢?我打个比方,住建委承担着全市的城市建设工作,有很多工程项目,比如要建桥,建桥可是一项技术含量比较高的工作,需要专业工程师设计的,而住建委内部人员中是没有此项专业技术人才的,就是大学学的是此类专业,但是已经好些年不用了,也没有人家专业工程师懂技术,这个时候,住建委就会去国企呀或者其他什么研究院聘请一些桥梁专家来规划指导桥梁的建设工作,这些聘请的专家会跟住建委签订合同,在规定时间内为住建委干什么工作,这类人员的学习、教育、培训、考勤等完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但是工资、晋升不参照公务员法,一般工资比公务员略高,不过工资还是由财政发放,晋升、工资都在合同里写的有,而且合同到期这类人就离开了。这就是聘任制公务员。我上面举的例子可能不太恰当,但是聘任制公务员的大概意思就是这样,类似的还有财政或者审计部门有时需要聘请注册会计师。据我了解,聘任制公务员全国好像深圳是试点,其他省份基本没有,深圳市2010年起规定所有新进入行政机关的公务员,一律实行聘任制,同时开始正式推行公务员分类改革。



二、参公事业编。大概分为两类:党群口的,比如有些地市的妇联、科协、团市委和工会这类单位;承担行政执法类职能的事业单位,如这次机构改革中,环保监察大队、城管执法大队、市场监督检查大队,有些地市甚至还有森林和草原监察支队什么的,就是虽然是事业编,但是干的是行政工作。这两类参公单位的待遇是基本完全跟公务员一样的,财政全额发放工资,公务员该有的福利待遇一样不少。而且招录、管理也是完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三、普通事业编。1.普通事业单位是指由政府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注意:事业单位虽然受政府领导,但不属于政府机构。这类事业单位其实很好识别的,一般单位名称带有中心、会、所、站、院、社、台、宫、馆等字的,例如信息中心、监督所、检查所、少年宫、广播电台、勘测院等,都是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有法人登记证,行政编公务员单位没有法人登记证。2.识别这类事业单位还有一种最简便的方法。众所周知,政府机构,尤其是地方政府组成部门,一般是什么局,比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计局、生态环境保护局、自然资源局、民政局、社会保障局什么的,这些都是行政编,是公务员,但是这些局的直属机构也叫二级机构基本都是事业单位。我举个例子:某地市的生态环境保护局设有办公室、监察室、自然生态保护科、污染监测防治科、环境影响评价科、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政策法规科和综合规划科,这些都是都是生态环保局的内设科室,都是行政编公务员;但是生态环保局除了内设科室,还有直属机构也就是二级机构: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环境监测中心站、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所、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固体废物和辐射监督监测管理中心,这些都是事业编。其他局都是大同小异,基本所有局的二级机构都是事业单位,都有独立法人。3.这类事业单位也分为三类:财政全供、差额补助和自收自支。财政全供顾名思义在编人员发的工资和所有补助都有财政拨发,据我了解基本所有局的大部分二级机构都属于这一类包括教师;差额补助就是在编人员的工资一部分由财政发放,一部分由单位自己发放,据我了解,有些地市像社区防疫站这类的就是差额补助;自收自支的单位就是工资完全由单位自己发放,单位是生产经营类单位,就是有收入来源,据我了解,有些地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下属的新华书店,还有什么医药公司之类的,都属于自收自支单位。


公职人员那些事儿


问题是:聘任制公务员、参公事业编、普通事业编,这三种职业如何区分?

答案是:聘任制公务员、参公事业编、普通事业编,可以从其不同的工作机构、工作性质、工作人员身份、任用方式、使用编制、工资福利待遇、经费来源区分。

一、聘任制公务员

(一)工作机构为党政机关;

工作性质为执行国家公务;

身份为国家公职人员,是国家公务员的一个类型;

实行聘任合同制;

使用行政编制,可以使用事业编制,也可以不使用编制;

执行国家机关工资福利待遇,可以协议工资;

经费财政全额拨款供养。

(二)聘任制公务员是国家公务员三个类型之一:

1.选任制公务员,党政群系统经选举产生的,任职有届期的,由选举机关任免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

2.委任制公务员,非经选举产生的,由任免机关批准任免的公务员,包括部分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工作部门副职、内设机构领导职务),主要构成是非领导职务序列公务员。

3.聘任制公务员,主要适用于专业技术性强、辅助性工作的公务员职位,实行合同聘用制,协议工资等。

(三)为便于理解,介绍一下公务员工作机构。

1.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及派出机构;

地方各级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及派出机构。

2.国家政权机关: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及派出机构;

(2)国务院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关及派出机构;

(3)国家监察委员会机关,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机关及派出机构;

(4)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及专门法院;

(5)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及专门检察院。

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机关及地方各级政协机关。

4.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中央机关及地方各级机关。


二、参公事业编

既参公人员,参公事业单位全称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们习称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习称“参公人员”。

(一)工作机构为事业单位,但具有行政职能;

工作性质为执行国家公务;

身份为参公人员;

实行委任制;

使用事业编制,机构编制部门对编制管理,同行政编制一样严格管理使用;

执行同公务员同样的国家机关工资福利待遇;

经费财政全额拨款供养。

(二)参公事业单位主要有以下三个类型:

1.具有行政职能的参公事业单位。

这类参公事业单位,原来多是具有行政职能的党政机关工作部门,在多次机构改革中,因压缩党政机关机构限额、精减行政编制所限,退出党政机关工作部门序列,转为使用事业编制,成为事业单位,仍履行原有行政职能。

这个类型的参公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改革中的走向:

(1)成建制转为行政机关,继续履行行政职能。

在当前深化党政机构改革的形势下,全部转为行政机关不可能,只有小部分确有需要可以。

(2)行政职能划转行政机关,退出参公事业单位序列,这将是多数具有行政职能的参公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改革中的走向。

原参公人员实行“老人老办法”,保留原国家公务员工资福利待遇等;新进人员实行“新人新办法”,执行新单位工资福利待遇等。

2.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参公事业单位。

这个类型的参公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改革中的走向,是将予以保留,整合职能,改多系统、多部门多头执法为综合执法,设置综合执机构。

3.中共中央党校及各级地方党校,中国行政学院及各级地方行政学院,中国社会主义学院及地方社会主义学院等参公事业单位。

这个类型的参公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改革中的走向,将全部退出参公事业单位序列。整合资源,党校与行政学院实行合并,一个机构、一套人马、两个牌子;社会主义学院予以保留。

原参公人员实行“老人老办法”,保留国家公务员工资福利待遇等;新进人员实行“新人新办法”,实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等。



三、普通事业编

既普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机构为政府举办的社会公益性、服务性机构,但不是政府机关;

工作性质为社会公共基础性、公益性、服务性;

工作人员身份为合同制员工;

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

使用事业编制,按照经费来源不同,编制管理宽严不一;

执行国家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经费来源不同,财政大部分支持。

(二)按照经费来源不同,普通事业单位可以分为四个类型。

1.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公益性、服务性非盈利性事业单位。

经费及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财政全额供养,执行标准的国家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及社会养老保险规定,几与公务员无差别;编制管理相当严格。

2.财政差额拨款(定额)事业单位,多为有生产经营性收入,但不足以经费及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开支的公益性单位。

经费及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财政予以差额(定额)补助,同样执行标准的国家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及社会养老保险规定;但视生产经营、经费状况不同,工资、福利待遇有的单位可能高于国家规定,但有的单位时有不达标准、不足额发放、拖欠情况发生;编制管理相对严格。

3.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多为生产经营性的事业单位。

自负盈亏,经费及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没有财政支持,特别是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意既与企业没有太大的区别,可执行国家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或实行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机制及工资福利制度,拥有较为宽泛的工资福利自主权,但必须按规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因生产经营状况不同,少数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和退休金可能优于前二种类型;但大多数的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和退休金不如前二种优越;编制管理相对宽松。



(三)普通事业单位改革完成后,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事业单位分为二类。

1.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卫生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这一类事业单位,非盈利性,财政全额拨款,几与公务员无差别,稳定性好。

2.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高等教育、非盈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这一类事业单位,工资和福利来源自身营收和财政补助二部分构成,分化明显。



z山海


我国事业单位有三种类型。一种是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他们履行了国家某部法律赋予的依法管理权力。如统计局、环保局、广电局、农机局、畜牧局等等。一种是纯公益类、不具有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如学校、园林处、环卫处等等。一种是带企业性质,但不以赢利为目的事业单位。如医院、妇幼保健院、防疫站、市政公司等等。

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其编制有行政编制(公务员编制)、事业编制、工勤编制。也就是讲,同一单位内有人是行政编,有人是事业编。现在机构改革,定岗定编,编跟岗走,你今年在管理岗位,你就是行政编,你明年不在管理岗位,你就是事业编。有些地方对这种事业单位的行政编,实行内部竞争聘任上岗,所以又叫做聘任制公务员。

参公事业人员,其全称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人员。国家规定,除政府以及组成单位人员为国家公务员,党委、人大、政协、行政管理性事业单位公务员编制以外的事业编制人员,都是参照公务员。什么是参照公务员?就是按公务员一样实行管理,工资待遇,职务竞升,管理考核,都是一起、同样执行。所以,参公事业人员就是行政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人员。

除第一种外,后面两种事业单位的人员就是普通事业人员。

行政性事业人员都是国家干部,跟国家公务员没有什么区别,随时可以调整到公务员单位,随时可以提拔为科级以上领导。而普通事业人员有技术人员,也可以有职工,与公务员有很大区别。


待完善2121


聘任制公务员、参公事业人员、普通事业人员三种职业如何区分,三者之间的待遇有什么不同?

1、聘任制公务员:是根据工作需要,在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行政编制数额范围内,以合同形式聘任、依法履行公职、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这种公务员管理方式,是2007年开始在深圳进行试点,主要是适用于党政机关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

聘任制公务员并非真的是公务员,只是承担公务员职责,享受公务员待遇,实行合同制管理。可以是永久性聘任,使用行政编制或者机关事业编制,也可以仅限于合同期内聘任,不使用编制。无论是否使用编制,聘任制公务员和公务员招考一样,必须是在规定的行政编制出现空缺时,才有资格进行聘任。无论是否使用编制,该编制必须空缺出来,以对应该岗位的职能和职责,实现人编对应。

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依据的是《公务员法》的规定,但主要是根据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的聘任合同进行管理。聘任制公务员的工资待遇、福利保险等,都由合同规定,工资收入的调整、个人待遇的变更,同样是按合同执行。公务员的晋升、职务任免、调动,以及工资普调、福利奖金等,都与聘任制公务员没有直接的关系。

2、参公事业人员:是指完全或者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包括行政执法类机构,按照公务员管理机构的审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享受公务员待遇。参公人员虽然使用的是事业编制,但其承担的职能,多为行政审批类,个人身份也与公务员一致,可以在公务员岗位自由转任(部分地区有区别)。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除行政执法机构依然保留参公待遇,执法人员依然是参公人员之外,其他的参公事业单位,由于行政职能已经随改革划转到相应的政府部门承担,不再保留行政类事业单位,因此,该类事业单位也不再参公,已经取得参公身份的人员,暂时保留参公待遇,以待国家进一步深化改革措施出台。

3、普通事业人员:是指承担公益服务职能,和行政支持、行政辅助类职能的事业单位,其正式职工使用事业编制,按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分别对应不同的职级、职级待遇。

事业单位按财政供养,又分为全额、差额和自收自支类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事业单位以全额供养为主,编制使用也以全额编制为主。差额事业单位除乡镇卫生院外,其他都将剥离,生产经营职能改企,公益服务职能划转到职能相近的全额类事业单位,差额编制数额逐渐缩小并趋于消失。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企,自收自支类事业编制将不再使用。


职言管语


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吧。

1、工资待遇:

聘任制公务员:工资待遇不按照公务员法中公务员的升职、年限、晋升等执行,由各地报上级部门批准后自行制定,写入聘用合同。

参公事业编:工资待遇与普通公务员完全一致

普通事业编:事业编工资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与公务员工资执行不一致。可能比当地公务员工资高,也可能比公务员工资低。

2、交流晋升:

聘任制公务员:不可与普通公务员单位进行交流晋升,招来是什么岗位基本上就是什么岗位,按照合同签订日期履行义务。

参公事业编:与普通公务员完全一致,可以互相调动交流晋升

普通事业编:无法在行政单位担任领导职务(部分基层混编混岗除外)

3、工作方式:

聘任制公务员:合同制,合同期满需续约,否则无法继续工作。

参公事业编:不签合同,基本等于终身制

普通事业编:合同制,但在编员工签订合同仅仅为走过场,合同期满自动续签合同。不在编员工,合同期满可能辞退。

回答完毕!


肉丝面大杂烩


没有最好之说,只有适合之说,下面是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参公的各自的简介,大家可以自行区别一下。1、公务员编制是行政编制,是政府机关的正式人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各级地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各职能部门、地方人民政府职能管理机构)的行政编制人员实行公务员管理、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党派组织、人民政治机构的人员参照实行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一般不要求实行公务员管理,但也有个别事业单位参照实行公务员管理。2、事业编制是辅助编制,事业编制按照财政来源又可以分为全额事业编制、差额事业编制和自筹自支事业编制三种。全额编制即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不允许也不能自主创收,完全靠财政拨款的单位,多指一些公益事业单位和部分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防疫站、海事局、公办干休所、交通局下属交通稽查对、卫生局下属防疫站等等。差额事业编制,由财政进行差额拨款,待遇和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挂钩,如:公立医院、公立大学、日报社等等。自筹自支事业编制,实际上与企业差不多,待遇和经营状况息息相关,多为一些服务型事业单位,如:政府招待所、政府下属培训中心、从事应用性研究和开发的科研单位、政府直属印刷所等等,随着事业单位的改革将逐步改制成企业。3、参公是我国政府各单位政工干部和工作人员比较口语化的一种表述,全称是参照公务员管理法管理。是指对政府委托或授权具有行政执法能力的单位和不属公务员系列的人员,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参公单位人员要具体分析,通过中央、省两级公务员(参公)考试正常考录的工作人员,严格意义上讲不是公务员,但在录用、晋升、考核、离退等方面按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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