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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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与注册资本挂钩,破产清算按照公司剩余净值清算。比如公司负债1000万,注册资本50万,公司破产清算账面剩余10万,那么陪万10万即止。前提是所有法人股东都已实缴。

股份有限公司的责任雷同,只是公司形式和运行制度更加丰富

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团体有两种,个人独资公司的法人和合伙人公司中的普通合伙人,负债多少赔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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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要弄清楚一个概念,在我们国家,公司都是有限责任制的,即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具体而言,公司又分为两种,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制有限公司。

举例:

1.A B C三个股东成立一个公司,各自出资500万,300万,200万。如果将来公司倒闭破产了,他们三位只需亏掉投入的这些钱即可,即有限责任公司。此时代表三位股东权益的叫做“出资证明”。

2.公司经营不错,下一步想要上市,就必须将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由“有限责任公司”改造为“股份制有限公司”,上市的目的是发行股票,股改了公司才有股票,但股东的有限责任不变(照样是公司,照样是有限责任)。公司股改后,三位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占有相应股份,A50%(大股东) B30% C20%。此时代表股东权益的就是他们手中拥有的股票了!

3.有了股票,下一步选一个合适的上市地点、合适的交易所、合适的中介机构,走完流程成功上市的话,就是上市公司了,有股票代码,老百姓可以买卖它的股票了。


陳總舵主1陈总舵主


不管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有限公司,他们都是公司的一种。

第一,公司只有两种:

根据2018年10月26日新修订之后的《公司法》,实际上公司只有两类,一种叫做有限责任公司,一种叫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公司是什么?

实际上,公司是一种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只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责任的有限性。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不过,个人如果跟公司有一定的利益纠葛和关联,比如担保。往往也会牵扯到其他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

有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也有相当的不同的。

第一,出资人数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由50人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目前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所以取消了人数下限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人数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且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第二,股份转让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转让股票,但是向外人转让有限制,一般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并半数以上投票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除法律有特殊规定的以外,一般允许自由转让。比如一些上市公司甚至回收股票。


第三,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往往是有股东持有,股东一般通过经营职务参与公司经营。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就是持股等分红,股东很少参与公司事务。

第四,股权证明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证明都是以纸面方式登记的出资证明书。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股权证明是以纸面或无纸化的股票为出资证明,比如股票。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可以转让、流通。

第五,组织机构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立股东会。股份有限公司“三会”则是必须设立的,这也是对股东负责的表态。

第六,注册资本不同。一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是1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是3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是500万元。

另外,还有一些股东协议、临时股东会召开的条件等等不同。

企业和公司不同,企业的范畴更大。

有人说不是有个人独资公司吗?实际上这是用词错误,应当叫做个人独资企业。

企业按照类型可以分为合资企业、独资企业、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以及有限责任和股份制等等。

企业涉及到的法律实际上包括《公司法》、《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等多项法律法规。

我国企业的法定分类只有三种形式: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这三种企业分别受《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和《公司法》等法律的调节。


独资企业可以包括国有独资、外商独资、个人独资等形式,但最主要的形式是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一般是像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这样的形式。

按照《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是个人以自己所有财产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企业倒闭也意味着个人破产,尽管我们还没有个人破产法。

合伙企业,可以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综上所述,关于公司的设置还是非常复杂的,一般有限责任公司是最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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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请自来:针对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现做个简单的回答!

二者区别是:有限公司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有限公司的一种。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2.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中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产生于18世纪的欧洲,19世纪后半期广泛流行于世界资本主义各国,到目前,股份公司在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中占据统治地位。


张三疯I


有限公司就是有限责任公司,是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其主要特征是:(一)股东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二)公司以资产为限承担债务责任。(三)公司股东人数应符合法定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但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为一个。(四)股权转让应符合法定程序及公司章程规定。(五)公司不能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资金只能由其他合法方法方式融资取得。换句话说,如果有限公司破产欠别人钱,只需把公司的所有东西拍卖偿还,即使不够也到此为止,不用再还。而无限责任公司就是你欠人多少就要还多少,如果公司拍卖的钱不够就需要拿自己的私人财产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互联网创业杂谈会


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区别,因为两者本身说的就是同一个事情,有限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简称。

那么,有限责任公司有是什么呢?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公司的股东以自己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的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公司不幸倒闭了,而且外面还有欠款要还的话,股东只损失原来投资的那部分钱,不再从自己的财产中拿钱来为公司还债。

这里的有限责任只是针对公司股东来说的,对于公司本身,作为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独立法人,就必须以公司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的责任。

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还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不能超过五十人。从这个数量上就可以看出,这种公司是不能发行股票的,因为买了股票之后就算是公司的股东,而股票的交易量是非常大的,不可能保证股东在五十人以下。

那么为什么很多公司都能发行股票呢?那种可以发行股票的,是“股份有限公司”,是与“有限责任公司”相对应的另一种公司形式。当然,“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也是付有限责任的。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也有相关的要求,比如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公司的注册资本也不能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对于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就简单的说这些,有机会我们可以再展开谈。


一切正在发生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为“有限公司”,可以理解为同一概念的不同称谓。

1. 公司的有限责任

《公司法》所规定的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时候我们也简称其为“股份公司”。这两类公司的股东在正常的情况下,对公司承担的都是“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就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当然,这种有限,不能被滥用。如果股东故意有公私不分、抽逃出资等行为的,可能承担的就不是有限责任了。

2. 无限责任的企业

有些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是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比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等等。

比较特殊的是在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一般是参与公司经营,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是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来承担责任。

比较有意思的是,在一些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名字后面,会看到“特殊普通合伙”字样,这种“特殊”是对合伙人的保护和约束。即:对于那些在执业过程中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企业债务的合伙人,要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是以财产为限来承担责任。所以,之前在跟一个事务所合伙人的聊天中,他戏称自己天天是带着全副身家在工作。虽是玩笑,但充分体现出,这种机制的制定,具有对合伙人的约束作用。

总的来说,搞清楚这些称谓,对企业的股东或者投资人是有一定意义的,能够清楚明白自己对企业的债务承担的责任,也能够清楚知道行为的"界限"在哪里。


财会小童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与有限责任公司相对应的是很早以前的无限责任公司,但现在这样的公司在中国还没有,据我所知外国也不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简称就叫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实质的区别。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2.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无论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他们最大的特点就是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并以其出资额为限。也就是说,当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其所欠债务时,股东无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不需股东替公司还债。

相对于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包括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而言,无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对公司及其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公司不能偿还债务时,由股东承担清偿责任。在我国,是不允许设立无限责任公司的,但却允许设立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这些企业不是独立法人,所以不能成为公司,并且由企业业主直接承担无限的企业责任。

另外,还有一种公司,叫做两合公司,其一部分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而另一部分股东则对公司承担无限责任。因此。两合公司同时具备有限公司和无限公司的特点。同样的,在我国,是不允许设立两合公司的。

以上就是我的一些个人经验以及看法!可以给大家作为一个参考,如果觉得回答对您有帮助欢迎点赞转发、关注!


青帝财经


我国的公司有几种类型,即有限责任公司,也有股份有限公司,还有合伙公司,即无限责任公司。这些公司他们有什么区别呢?

首先,有限责任公司较为普遍,股东五十个人以内,公司只用公司的资产承担有限的责任,万一公司经营失败破产后,只有公司的资产来承担有限的责任,如果有重大违法犯罪行为的会按照法律追究法人及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正常的破产按照破产清算程序走。

其次,有限公司一般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是规模较大的企业按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或者是从有限责任公司改制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有限公司发展壮大后可以申请发行股票上市。

其三,是合伙制企业,合伙制一般是无限责任,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像私募股权基金,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都是这种制度。经营出了问题合伙人用自己个人的所有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目前我国的企业总体上有这三大类,当然还有一些细分,具体哪类企业有什么优势和劣势,如果需要我们可以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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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家宏皓教授


有限责任公司的简称就叫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没有本质的区别。

  1.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2.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金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3.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 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4. 无论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他们最大的特点就是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并以其出资额为限。也就是说,当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其所欠债务时,股东无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不需股东替公司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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