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服務業有序恢復營業,恢復要求在這裡

浦城服務業有序恢復營業,恢復要求在這裡

為積極做好全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服務業的恢復營業工作,在切實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統籌抓好改革發展穩定工作,全力支持和組織推動服務業恢復營業,積極有效開展相關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則

在確保防控措施到位、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組織服務業恢復營業,著力穩定居民消費,保障全縣生活物資供應,更好滿足居民健康生活需求。

二、恢復要求

擬恢復經營活動的服務業要切實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在恢復營業前,城區服務業經營者到南浦街道、河濱街道、蓮塘鎮所轄的市場監督管理所申請核准恢復營業,其他鄉鎮服務業到所在的鄉(鎮)人民政府申請核准恢復營業,申請核准後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務企業(個體工商戶)提前恢復營業申請核准表,並簽訂疫情防控承諾書,主動接受行業監管部門和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監督檢查,不符合防控要求或經舉報查實出現違規情況的將一律關閉整改。

三、加強管理

(一)從縣外返回浦城的服務業從業人員,必須居家自我觀察14天(從返回浦城之日起算),無異常後方可上崗。

(二)目前服務業從業人員有發熱、乏力、咳嗽、腹瀉、結膜充血等症狀的,應居家自我觀察14天,無異常後方可上崗。

(三)經流行病學調查,確定為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觸者,必須集中醫學觀察14天(與患者最後一次接觸算起),無異常後方可上崗。

四、落實措施

(一)農貿市場、大型商超、藥店、賓館(僅限人員住宿服務)等場所按照要求,合理安排營業時間,定期消殺,並對進入人員進行把控,一律測溫、佩戴口罩,確保安全、有序、不滯留、不聚集。疫情防控期間,藥品零售企業嚴格落實購買退熱止咳類藥品人員實名信息登記報告制度,對購買退熱止咳類藥品的人員,藥品零售企業應引導其及時到定點醫院發熱門診就診。快遞、線上外賣實行“無接觸”配送,加強對送餐箱和車輛消毒。

(二)允許“一照一證”(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齊全且符合防控措施要求的便利店(食雜店)、茶葉店、糧油店、蛋糕店等恢復經營活動。①必須在經營場所入口處設置醒目、清晰的提示,對未佩戴口罩的消費者禁止其入內。②嚴禁人員聚集,消費者和從業人員保持一定距離,消費者排隊間隔須1米以上。引導消費者即買即走,鼓勵送貨上門和電子支付結算。③從業人員必須佩戴口罩,每天兩次測量體溫無異常後方可上崗;備足備齊防護物資,合理安排營業時間,經營場所要增加消毒滅菌頻次,保持良好通風,禁止使用中央空調;對於空間封閉、通風功能差、不具備消毒殺菌條件的要主動關停。④嚴禁獵捕、收購、運輸、出售、寄遞、加工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嚴禁採購使用來源不明、未經檢驗檢疫合格、病死等畜禽、水產品及其製品。

(三)允許取得衛生許可證且符合防控措施要求的理髮店恢復經營活動。①從業人員應保持個人衛生,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護措施,每日兩次體溫監測並登記。應保持良好通風,每日進行2次以上的全面消殺,相關用品用具做到一人一消毒。②應合理安排營業時間,實行預約服務,一個理髮師一次只接待一人、不得在現場等待,實行快剪,不洗不吹或使用一次性毛巾。③應公示服務時間和服務電話,不預約、不佩戴口罩的一律不得接待。④對顧客逐一進行詢問,發現發熱等症狀以及重點地區人員一律不得接待,並第一時間向村(社區)報告。

(四)其他涉及居民生活相關聯的加油站、液化氣、開鎖修理、補胎、洗車、建材店、日雜店、文具店、手機店、農資店、果蔬店等經營門店允許恢復營業,可參照上述相關規定執行。

(五)電影院、網吧、KTV、足浴、棋牌室、按摩、圖書館、餐飲店等,以及服裝、飾品商戶繼續暫停營業,恢復營業時間另行通知。

五、明確責任

根據福建省應對疫情領導小組防〔2020〕9號文《關於服務業從業人員健康防護手冊的通知》要求,各責任單位要守土有責、各負其責,確保履職到位。

1.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各服務業企業(30人以上的)要成立應對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或工作專班,責任到人、責任到崗,切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制定疫情防控應急預案,按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妥善及時處理出現的緊急情況。

2.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各鄉鎮(街道)要按照有效防控、有序恢復、分類指導、精準施策的要求,加強對本轄區服務業疫情防控工作的監督檢查,督促指導各服務業全面落實健康防護措施。城區服務業由行業監管部門負責外,南浦街道、河濱街道,蓮塘鎮也要充分發揮基層村(社區)的作用,加強對小商店等小型服務單位健康防護措施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3.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各服務行業主管部門要督促行業企業制定實施具體健康防護措施,加強有效防控,提升行業健康防護工作水平。

浦城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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