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劑“司法良方”戰疫情

面對新冠肺炎疫情這場沒有硝煙的戰役,江蘇省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探索在線審執模式,升級服務方式,用三劑“司法良方”實現讓當事人省心、讓企業放心、讓群眾按心。

“穩定劑”——確保審執抗疫兩不誤

“現在特殊時期,連門都出不了,興化市人民法院用手機微信視頻的方式開庭,方便我們參與到庭審當中。”2月3日下午,在興化法院安豐人民法庭一號法庭內,由審判長楊凱組成的合議庭與原告代理人利用遠程視頻連線,“隔空”開庭審理了疫情防控期間泰州法院第一案。

疫情防控期間,這樣的方式正成為泰州法院網上辦公辦案的常態。為做到防疫與審判執行兩不誤,泰州法院利用智慧法院科技手段,積極推進在線立案、在線庭審、在線調解等線上訴訟活動。對於能夠通過短信、電話、微信、電子郵件等方式辦理的相關事項,不約見或者接觸案件當事人,積極引導當事人優先通過網絡平臺開展訴訟活動。暢通涉訴信訪路徑,採取網上、電話接訪等形式有效化解。在訴訟服務中心設立涉疫情糾紛訴前調解專門組織,有效做好訴源治理工作。

據統計,疫情防控期間全市法院共在網上立案104件,遠程開庭調解案件93件,有效避免人員聚集引發疫情擴散風險,最大限度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滿足特殊時期群眾的司法需求。

“強心針”——注入實體經濟新動力

“在一起執行案件中,我們發現被執行人是一家主營醫療衛生用品的企業,當前形勢對醫療器械、醫療用品的需求量很大,考慮到這個因素,我們迅速組織雙方調解,最終雙方順利達成和解。”據泰州醫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院長鬍欣榮介紹,賬戶解封后,被執行人立即投入生產,陸續收到全省各地1000多家醫療機構、政府與企事業單位的訂單,目前已經連續產出消毒產品200噸。

為保障疫情防控、企業發展兩不誤,泰州法院開通綠色服務通道,對涉疫情糾紛快立、快審、快執,對因疫情防控引發的涉企訴訟案件,符合立案條件的一律當天立案、當天受理、當天移送;企業負責人、實際控制人等因疫情防控不能正常行使民事請求權的,依法適用訴訟時效中止的規定。確因疫情及疫情防控措施耽誤舉證、上訴、申請執行等民事訴訟期限的,依法適用期間順延的規定。

據統計,從今年1月至目前,全市法院共審理涉企業、金融、合同類案件4566件,調解511件,涉案金額達51.43億元。

“正氣水”——體現社會法治正能量

2月13日,泰州首起防疫期間妨害公務案在姜堰區人民法院敲響法槌。泰州市公安局民警在姜堰區淤溪鎮南卡口執勤任務時,依法對陳某和嚴某進行防疫檢查,陳某和嚴某拒絕配合並辱罵毆打民警,二人以妨害公務罪被提起公訴。最終,經過網上連線庭審,陳某被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嚴某被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八個月。

“我們就是要通過雷霆手段,打擊妨害公務、逾越法律紅線的行為,營造風清氣正的社會氛圍。”據泰州中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紀阿林介紹,疫情防控以來,泰州法院依法從嚴從快打擊擾亂正常生產經營秩序、藉機造謠生事侵害企業合法權益及合同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與公安、檢察機關協調配合,嚴厲打擊“職業放貸人”趁機實施高利貸、“套路貸”虛假訴訟等違法犯罪行為,為企業恢復生產經營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