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实行一夫一妻,那姨太太们去了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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姨太太们说:新社会了,我愿意去哪就去哪。

“清末怪杰“辜鸿铭有个非常有名的茶杯理论——自古只有一个茶壶配四个茶杯,哪有一个茶杯配四个茶壶的道理?

辜鸿铭以此来为一夫一妻多妾制来辩护,虽然属于诡辩,但在清朝灭亡到建国之前这段时间,这个理论在旧思想的人中间还是很流行的。

其实我们理解的一夫一妻制并不是建国后的产物,民国时期法律就有此规定。

清朝灭亡之后,北洋政府上台,毕竟是革过命了,新时期肯定要有新气象。在婚姻方面,北洋政府继续承认以前的制度,可以纳妾,但是《民国民律草案》也规定了:“妾为家属之一员,应与其他家属同受相当之待遇”。这比清朝前进了一步,妾不在是奴仆的身份了,而是和妻子同等地位。

这一步迈的有点小,这也招致了当时很多人的批评,当时还有一本杂志叫《废妾号》专门对此提出批评。

北洋政权倒台以后,民国总算出了一个《民法·亲属编》,明确规定了一夫一妻制,否则就算犯了重婚罪。

但是我们看电视看小说也能知道,民国时前有钱有势的人可不甘心只找一个妻子。像川军将领范绍增有四十多个姨太太。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主要是民国当时的释法解释:妾(姨太太)都不是妻子,所以纳妾娶姨太都不算是婚姻。这和古代没落思想有什么区别?

直到建国后,我国才有了真正意义上男女平等的婚姻法,从法律上禁止了纳妾娶姨太太的行为。

在1950年5月1日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一章第三条中,明确规定了:“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但是这只是规定了以后不能纳妾,不能娶姨太太,那建国以前的?像范绍增这样的四十多个姨太太,如果按照新婚姻法执行,这四十多人怎么安排呢?

法律上有个专有名词——法不溯及既往,通俗地讲,就是不能用今天的规定去约束昨天的行为,

体现在新婚姻法上就是”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

对于建国前有好几个配偶的,按照自愿原则,之前的姨太太们愿意离开”丈夫“的可以向政府报告,政府予以支持和保护;选择继续生活下去的,政府也不干预。

其实从这一点来看,婚姻法还是倾向于姨太太等弱势群体的,毕竟很多人当初也不是自愿做妾的,受了这么多年的苦,总该翻一回身了。

建国后如此操作,也有着十分现实的考虑:毕竟很多人已经做了长时间的姨太太了,不能说一点感情没有,如果强行拆开的话,不利于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


别酒流年


我有个长辈是黄埔军校的,在家乡有个老婆,是父母包办婚姻。有三个男孩子,后来自己跟部队走了。

在地方上认识一个女的,就不断给这女的写信。女的不知道他家乡有老婆就和他结婚了,生了两个女儿。

生第一个女孩后,他带着地方上的女的回了老家.回到家,两个老婆相处的很好。

不久他要代部队起义,就回去了。地方上的女的随后跟去了。

解放后政府发现他有两个老婆.让他回到原配那里。并分配了工作。

他没有回去。没有了工作他们生活很艰难。过了一段时间回去了。一直到原配去世。

原配去世留下遗言。让他回去找那个为他生两个孩子女人。经过努力他们终于走到一起。直到最后。


海心宁静


解放前的有钱有地位的人取几个老婆不希罕。解放后实行一夫一妻制,多余的老婆到哪里去了,略知一二。五十年代初本人上小学,直到文革,有几个同学,有的人的母亲是资本家姨太太,并没离婚,有的离婚了再嫁人。直到八十年代,本人认识一位年龄比我大的机关干部,少数民族,比较特殊,有两个老婆,旧社会娶的,两个老婆都没离婚。


赵日金141


直接一点回答,就是大难临头各自飞了,不管你有几房几妾,最后只能留一个,躲得过建国之后的普查,也躲不过文革的纠察,我姥爷以前就是大户人家,娶了四房老婆,最后就只带了我姥姥离开原住地来到了我现在的家乡,记得小时候总有个老太太带着个小孩过来走亲戚,年纪跟我姥姥差不多,但是我要叫她二姨,那小孩跟我年纪一样,但是要叫我叔叔,那时候小不懂事,就搞的很莫名其妙,后来知道了,那个老太太是姥爷大房还是二房的老婆生下的,年龄真的跟我姥姥差不多,还有一个我要叫舅舅的,以前也隔段时间就会来走亲戚,听家里人说外地还有很多姥爷的后代,只不过不来走动,以前姥爷总喜欢坐在大门前抽着旱烟往远看,我相信嘴上不说,他应该也挺想这些儿女和老婆的,只不过时代造就了这个局面,万事都有不得已,谁愿意离开生养自己的老家,远走他乡骨肉分离呢!


多域百晓生


说是一夫一妻,但其实很多娶了姨太太的,

只要不是政府工作人员,其实管的也没那么严格,

大家也就相安无事的过下去了。

除非是女方不愿意,走了或者离婚了。


我爷爷以前是教书先生,

先是和大老婆结婚后,二老婆家庭贫困,

流落到我们家这里,阴错阳差的被爷爷收留住了,

说是做丫鬟,后来一来二去也就成了二老婆 ,

也就是我的奶奶。

大老婆生了一个儿子,我奶奶生了三个儿子一个女儿。


现在三位老人都已经离世了,

埋葬在一起,三个坟头挨着的,

我们和爷爷大老婆生的那个儿子,也就是大伯关系也挺好的,

几家之间一直在走动。跟亲的一模一样。

可能是因为爷爷的大老婆走的早 ,

我奶奶把大伯当成自己的亲生儿子一样养大了。


即便是现在也很多一夫多妻,

主要听闻的是潮汕人居多,

汕头人很多都两个老婆,我就认识一个,

家里有钱,表都几十万一只。

一个领证的大老婆,一个没领证的小老婆,

同一屋檐下生活。大老婆还帮小老婆养育孩子,

听说其乐融融,不得不佩服潮汕女人的三从四德。


你以为现在就真的是一夫一妻制了吗

称呼变了,隐蔽性强了,

姨太太多俗气,叫保姆,秘书,文员,私人助理,前台,财务,

只要你有本事,开个公司,随便安排职位,

工作能力有木有无所谓,但是起码要年轻漂亮吧[捂脸]


现代姨太太还是姨太太,法律规定一夫一妻,

好像没规定几个姨太太吧。

现代的小三就是以前的姨太太吧,

称谓变了而已实质上没变。

所以说,现在很多时候,并不比古代进步多少。


老徐说事999


古代有钱人讲究一妻多妾制,是普遍的。但对我们这里过去穷乡僻壤的地方。我的一远房姥爷来说,比別人多几十亩地,粮食有节余。就娶了俩个老婆,一大一小没有妻妾之分。解放后国家实行一夫一妻制,我的姥爷是比较开明的地主,农忙时与长短工同吃同劳动,从不外待长短工,口碑不错。本村一个很穷的小伙经常在我姥爷家打短工,人勤快老实。不能与国家政策相悖,姥爷就把小姥姥托服给小伙子,就这样,小姥姥带着一儿一女来到后姥爷家生活结婚,婚后又生下一儿一女,安祥渡过一生。两家子女经常走动,不分彼此。




诗词奴隶


建国之前

一夫一妻制是古代就有的,但是古代有纳妾的习俗,在古代的时候,普通百姓是一夫一妻的情况居多,普通百姓纳妾的还是很少。在权贵、富贵人家中,纳妾就比较普遍。到了民国之后,婚姻观念虽然更加偏向自由了,自由恋爱的开始较古代相比增多了,但是很多还是包办婚姻等。古代的纳妾之俗,在民国并没有大幅度转变,所以有些权贵、富贵人家有姨太太们是不少。




建国以后

建国之后,这些所谓的姨太太去哪里了?1950年颁布的《婚姻法》中,开头的第一章原则中的第二条就明确了禁止重婚和纳妾等,故而还有姨太太就已经是非法的了,那么她们“去哪儿了”呢?正因为《婚姻法》颁布了,也明确了纳妾是非法的,所以当时脱离夫妾关系、重婚的案件就有许多,这也是社会制度转变过程中的必然现象。脱离了夫妾关系,这些姨太太们就和原丈夫没有了所谓的婚姻关系,故而她们也就有再嫁的权力。那些当初被迫成为姨太太的且一直想有逃离的想法的,就会去法院起诉,如果还能再嫁当然就会选择再嫁了,如果不愿再嫁或者再嫁不了,那么当然就是独自生活了。对于那些自愿成为姨太太的,可能还会和原丈夫共同生活,只能没有了婚姻关系而已,变成了和邻里差不多的性质,特别是对那些上了年纪也无去处的就不用无家可归。




总之,当时是从一夫一妻多妾的制度转向只有一夫一妻制度的过渡时期,出现的情况会有很多,毕竟家家户户的情况都不一样,有些姨太太就和原丈夫成了陌生人,有些姨太太和原丈夫则是成了邻居或者朋友等,具体的情况就有具体的归宿。


淡看天上月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最终都散伙了呗。

众所周知,民国时期纳妾现象很寻常。

有钱有势的人,多会纳妾,不会满足于一个妻子。

当年纳妾者很多,尤其诸如四川等地纳妾成为时尚,是身份的象征。

比如大军阀杨森,一共娶了12个老婆,生下了43个子女。更夸张的是,杨森年近90岁的时候,还娶了一个17岁的小妾。

在抗战期间,蒋介石去成都杨森家里做客。杨森让妻儿拜见老蒋。

结果这些妇女带着孩子,进进出出几十人之多。

蒋介石惊讶地问:“杨军张,这些都是你的家眷吗?”

杨森立即立正回答:“报告委员长,卑职身体很好!”

蒋介石虽然向来严肃,闻言也忍不住微微一笑,。

然而,杨森并不算什么了不起。

傻儿师长范绍曾,据说有40个妻妾,实际上正式妻妾也有18人(他的后人自称只有7人)。

狗肉军阀张宗昌的妻妾更是无数,名正言顺的就有23人之多,其中还包括日本人、朝鲜人、白俄甚至还有个美国大妞。

然而,解放以后,1950年《婚姻法》确定了一夫一妻。

原则上,妻妾成群就不合法,要坐牢了。

于是,很多人在之前之后,都将妻妾遣散了,只留下一人。

比如范绍增:1949年12月15日,范绍增在四川渠县率部起义。起义后他召集家属开了一个会,他说:“今天解放了,我们一切都要听共产党的,共产党实行一夫一妻制,我这个家不符合共产党的政策。所以要把你们遣散,把家产分了,你们带着孩子和各自的东西,各奔前程。”一家老少抱头大哭。

像范绍增一样的人不少,但也有无法处理的。

民国时期尤其大户人家,女人一般都是家庭妇女,没有谋生能力,只是在家照顾孩子做家务。如果强行被离婚,这些妇女很难在社会上立足,基本只能回娘家或者投靠直系亲属。

其中的小妾就更困难,她们几乎都是穷人家的女孩,一旦离婚连投亲靠友都几乎不可能。

另外,那时候人娶妾不仅仅只是为了床上那点事,更多是为了生孩子。

所以,绝大部分妻妾都是有孩子的。

现在强行让人家一夫一妻,等于拆散了很多夫妻关系,很多孩子就此没了父亲,会形成严重的社会问题。

于是,1953年又颁布了婚姻法解释,不再强制要求离婚:

解放之前的一夫多妻,如果妻子在《婚姻法》颁布之后,未提出离婚的,他们的婚姻关系应予以维系。

那么,不少妻妾就没有离婚,所以一些家庭还是一夫多妻的生活。

只是,建国后的运动很多,这些妻妾成群的家庭最多也只是撑到文革而已,就必然散伙了。

文革时期,就算历史上曾经有过妻妾的人,都要被当做资本家、地主批斗,更别说现行犯。

所以,文革时期,中国大陆的一夫多妻就彻底消失了。

萨沙以前有个邻居老太太,就是某个老板的小妾。建国以后也没离婚,文革前还是离婚了。

这个老太太气质和外形都很好,到老了也是老美女,可惜一生没有生育!

老太太生活还是很惨的,无儿无女,自己又没有技能,最终被街道安排去做裁缝,就这样一直做到退休。

萨沙小时候,记得总是看到她坐在家门口小楼前发呆,很寂寞的样子。其实,如果不是离婚了,就算没孩子,最低程度也有个老伴吧。

这个老太太活到90岁才去世,后面60多年都是自己一个人过的(因不能生育,没有再婚)。


萨沙


一夫一妻的制度,其实从民国初建就已经开始了,只是这种政策执行地并不彻底。

特别是到了军阀混战的时候,更是无人搭理这个政策,那些地方军阀们带头三姨太、四姨太的往家里娶。

到了新中国建立后,才开始全面的实行“一夫一妻”的制度。

那么,以前娶了很多姨太太的家庭,到了新中国怎么办?姨太太们又去哪里了?

1950年的《婚姻法》提出一夫一妻制

建国后,新的婚姻法是在1950年推出的,大力提倡“一夫一妻制度”。对于已经既成事实的“一夫多妻”,政策是充分尊重女方意见,无论是大老婆,还是小老婆,只要提出离婚就给予批准。离婚时,男人得给予一定的财产补偿。

未提出离婚的,“一夫多妻”的婚姻关系允许继续存在。但是,此后男人再不能新娶,如果娶了,那就是犯了重婚罪,对于这个国家予以严厉打击。

因此,大多数一夫多妻的家庭,在建国后,继续维系这这种婚姻关系,毕竟拖儿带女的,谁愿意离婚出去另谋出路?

但是,有些人追求进步,响应政策,把小妾离了,这种情况是存在的。还有一些人,因为解放初期,国家经济还没发展起来,维持生计不容易,于是把小老婆们离了出去。

总之,一切还是家庭自己处理,国家并没有强制让其离婚,大多数姨太太们,还是和男人一起过日子。

1966年后,一夫多妻的家庭大多解体

1966年,那是一个重要的节点,整体形势风风火火。

从这时候起,像一夫多妻的家庭,受到影响是一定的。这个时候,大多数一夫多妻的家庭解体了,没法不解体,那可是封建主义的尾巴,怎么能继续允许存在呢?

在大的形势面前,任何想寻求公平和寻求正义都是非常可笑的,除了认命,除了等待天晴,没有更好的选择。

但是,虽然形势很严峻,但一些边远地区的“一夫多妻”还是保存了下来。

我老家的二大爷,就是娶了两个老婆的人。

我们小时候见了两个奶奶,叫一个大奶奶,叫另一个二奶奶。也许一起生活习惯了,三个老人,一群子女的大家庭过得还挺顺当。

从解放后,一直到改革,二大爷这一个大家庭一直没散伙。直到九十年代初,二大爷去世,家庭算是走入了解体序列。大奶奶也去世于九十年代,二奶奶去世于新世纪初。

整体来说,建国之初,对于一夫多妻的家庭还是较为尊重的,允许一起生活。后来,一夫多妻的家庭受到一些冲击,纷纷解体,留下来的一夫多妻的家庭就非常少了。


蓝风破晓


老兵我路过,看到这个题,特用亲眼目睹之事来闲聊几句!

旧时代,资本家,大地主,军阀,土匪,小富农家的男儿娶妻纳妾如同吃家常便饭,穷家女儿为了生存,常被这些有钱有势的人软磨硬抢,不分长幼,只要有几分姿色的就占为己有,即少部份因贫寒自愿嫁入豪门当姨太太,小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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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后,必须破四旧,树立新风范,实行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制,提高了女同胞的人权,女同胞成了当之无愧的半边天,这就是社会发展的珍贵宝典……

法的启源以从善从仁从义从严为准则,为主导的,所以对旧社会余留下来的这些拖儿带子。缺生存能力,无家可归的女同胞们放宽约来,自由选择。有的离开主子独自生活,有的还是跟原主子过到老……

我外公就是这样的,老人家娶了3个老婆,听说大老婆不会生育,娶二老婆后,只会生姑娘,为了传宗接代,没办法又娶三老婆,等三老婆生儿子时,大老婆以生儿子了,我们晚辈分别尊称她们为,大婆,二婆,小婆。

听村里老人讲,在我大婆生下儿子时,我公靠在门口说了句,我的个神呀!你早生个仔,我哪会去娶个小房。

说实话,我公我几个婆去逝近20年了,我曾经从没见他们争吵过,七老八十还恩爱,有说有笑,我公去哪家玩,天黑不回,我3个外婆还会去找,我公临死时说,他此生没做过亏心事,但最对不起我小婆,因为文革时,我小婆被造反派把屎尿都打在裤裆里……

永恒情感#欢迎指导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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