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上午9點30分,隨著法槌敲響,被告人張某涉嫌盜竊罪一案開庭審理。
只見李冬梅法官端坐於審判臺上,而公訴人和被告人卻只出現在法庭的多媒體屏幕上。
蒲江法院為減少疫情防控期間人與人之間的近距離接觸,通過遠程庭審系統對案件進行開庭審理。
法官、檢察官、被告人三方分別在法院、檢察院和看守所,通過三家連線,實現了“零接觸”開庭。
為了保障疫情防控期間,刑事審判工作的有序開展,蒲江法院“一手抓防控,一手抓辦案”,提前與檢察院、看守所會商送達、提訊以及開庭的工作方案,對確需開庭且被告人被羈押的案件,採用遠程視頻開庭的方式進行,既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權利,又嚴格落實隔離、防控要求。
庭審前,蒲江法院反覆調試庭審設備,全面做好準備工作。庭審中,畫面清晰、流暢,庭審有序進行。
遠程宣判
法官對本案當庭宣判,依法判決被告人張某犯盜竊罪,判處拘役四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
被告人張某是否聽清楚判決內容?是否上訴?
聽清楚了。不上訴。
遠程開庭既保障了疫情期間訴訟各方的安全,又大大提升了審判效率,有效節約了司法資源。下一步,我院將進一步擴大遠程開庭的使用。
閱讀更多 微蒲江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