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和縣法院成功執結一起“子債父還”的案件,隨後將本案被執行人肖某從“黑榜”中剔除。
2016年,肖某抵押貸款到期無力償還,王某代肖某還款並支付違約金,肖某為此向王某出具一份欠條,確認欠王某52000元,並承諾於當年7月還款。還款期屆滿後,肖某未還款。王某訴至和縣法院,經依法審理,判決肖某應向王某給付52000元及相應利息。
2018年初,該欠款糾紛進入執行程序,由於肖某無固定收入來源,也未查詢到肖某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和縣法院將肖某納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並將其信息在法院門口的LED大屏幕上滾動循環播放。
肖某父親看到兒子肖某上了黑榜,又急又氣。第二天,便帶著肖某來到法院,表示願意幫肖某償還全部欠款,並擬定了還款計劃,希望法院不要將兒子肖某的信息“張榜公佈”。執行人員表示,只有將法律義務全部履行完畢後才能屏蔽肖某的失信信息。4月11日,被執行人肖某的父親如約將本金及利息共計57000元清償完畢,此案得以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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