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空”公訴利用影響力受賄案

3月10日上午,一起利用影響力受賄案開庭審理。隔著屏幕,我聽到被告人劉某低聲陳述:“我非常後悔當初的所作所為,手裡拿著這些不義之財,我沒睡過一天的好覺,每天都過得提心吊膽。現在法律給了我一個公正的審判,我也能睡一個安穩覺了。”然後,他長舒一口氣。

  劉某的一席話深深觸動了屏幕外的我。數次和他“交鋒”的我,相信這是他心底的聲音。他的心中一直充滿著懊悔,也許當下平靜的生活才是他所向往的。

  年逾六旬的劉某案發前是一位商人。2015年7月,他憑藉著自己與某國有建設公司副總的交情,幫助本不具備施工資質的個人承攬了“大項目”,自己也從中獲得40萬元好處費。憑藉“刷臉”獲得如此豐厚的收益並沒有給劉某帶來喜悅,反而令他忐忑不安。2019年11月,劉某在案發前向監察機關自首,並主動全額退繳贓款,親手書寫悔過書,言語質樸。

  2019年12月13日,我們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檢察院受理此案。作為該案的承辦檢察官,我詳細閱卷得知,劉某近年來因病不能繼續工作,一直過著“退休”生活。經進一步確認,劉某的身體不便遠行,不能到我院接受訊問。請示檢察長後,我們辦案組決定第二天去遼寧大連訊問劉某。

  乘火車到達目的地時已是第二天的深夜。清晨,我們第一時間聯繫劉某,為他辦理取保候審,詢問了他現在的身體狀況,告訴他將常用藥備在身邊。確認他能夠接受訊問後,才在當地檢察機關的訊問室開始訊問。我首先告知其訴訟權利和義務等有關事項。在訊問過程中,劉某始終語氣平和、供述穩定,詳細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從劉某敘述間隙的嘆息聲,我們能夠感受到他悔不當初的情緒。

  案件辦理得很順利,在完善相關證據後,我院以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向法院提起公訴。開庭在即,卻遇到來勢洶洶的疫情。在疫情防控的緊要關頭,辦案工作也不能斷檔,經過和法院多次溝通,決定遠程開庭審理此案。

  開庭當日,我和同事換好制服,拿上案卷,來到院裡的遠程提訊室。

  “現在開庭!”雖然庭審現場與以往不同,我、法官、辯護人和被告人都身處各地,但整個庭審依然莊嚴肅穆、有條不紊。核實被告人身份、宣讀起訴書、舉證質證……普通程序的庭審環節一個都不少,庭審過程順利,被告人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結束後,我回想著眼前剛剛發生的一幕幕,這是我第一次“隔空”出庭對話被告人,雖然距離遠了,開庭方式變了,但是法律的適用沒有變,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理念沒有打折。

  (講述人系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檢察院員額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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