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买一个仆人的价格是多少?

璩璇阁主


这个问题老梁来回答。

满清这可是扯后腿的朝代,这货没本事不说,他讲究还不少,其他朝代仆人就是仆人,可到他这里,这仆人大体分成俩叉,一曰包衣奴才,二曰家奴。

扯到这里估计有人要问了:“这包衣奴才到底是啥物件?”

您可以这么理解这包衣他有户口,满清那衙门口都是有记录的,这家奴没户口,就是一张破纸片子登记一下就得了,知道主家里有这么个人,您这身份证明都在主子家里掐着呢。

再详细一点,这包衣奴才他也可以养家奴,但您这家奴养一个家奴试试,大耳瓜子糊死你,流放三千里都是轻的。

顺便提一句,这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他的身份就是包衣奴才。

开头的时候这包衣奴才是满清入住中原之前,不断的跑到大华夏的地头掠夺的人口,以及战俘,或者自家地头上犯了罪的罪犯,以及那些个一不小心把自己搞破产的破落户,这是包衣奴才的主要来。

当时规定这包衣奴才是没有人身自由,是那些个贵族的私有财产,所以这波人他汉人有,满人也有,他们被主子们强迫劳动。

就这样的人,您自己觉得能花几个钱,这基本上都是政府当奖赏发给贵族们的物件。

但后来努尔哈赤想要扩张自己的军队,对外进行战争发现这人口不够,所以就把目光盯在了这波人的身上,让他们参加战斗。

这一战斗,这就有了军功,有了军功,您不就得赏他们吗?得,这波人开始逐渐的脱离了原来主子的控制。到了最后很有可能身份地位就能干的过原来的主子,努尔哈赤一瞅这不对劲,所以就规定,您的身份再怎么显赫,对主子必须保有奴才的身份,而且这身份是世袭的,到你这是包衣奴才,你这后代子子孙孙都是,除非主家不要你了,这身份才能取消。

所以这包衣奴才他也叫家生子,瞅见没这就是怪胎,您可以把他看成一奴才,也可以把他看成满人堆里最底层的一个身份。

咱瞅着电视剧,总能看到满人对着皇帝说奴才,而汉人对这皇帝说臣。这其实也是满人对皇帝表示亲近的一个说法。

家奴

而这家奴可就不一样了,您可以把他们看成真正的奴隶。而这波人您可以再把他们分成合同制和终生制。

这合同制,服务期限到了时间点,双方要是都同意还可以继续签约。您比如说,奶妈子,家里小孩子那保姆,蹲厨房折腾灶台的厨师,这波人您得按日按月的付工钱,管吃管住。

当然还有一些水灵的小丫鬟伺候个公子哥,大小姐的,一次性的买断给个一两二两,或者几个大钱的都有,不管咋样这时间一到点,这就得放人。

这波人可享有一定的人权,您打两巴掌,踹几脚丫子这没事,但要是闹出人命,这就得到衙门口把这事掰扯清楚了,弄不好主家就得吃牢饭去。

这终身制的,他就没有人权了,属于主家的私人财产,别说俩巴掌了,整一井口把你填了,这衙门口都不会理你的。

所以这终生制的和奴隶差不多,但相应的价格就要搞一点。

咱看《茶馆》不是有这么一幕吗,刘麻子整了十两雪花银把康六的女儿弄到手里,转手就以二百两的雪花银卖给了庞太监,这价格够高了吧,这就是终生制的。

当然您要赶上灾荒的年月,这价格可就没谱了。自己卖自己的都有,脑壳上插一稻草,蹲在人市里,您只要给口饭吃,他就跟你当奴隶,当然这是最便宜的。如果有家口的,一袋粮食或者半袋粮食,您就可以领回家。

话说回来,满清那会大户人家除非您有手艺,不然都是终生制的。

当然还有一波特殊的,叫瘦马。大家伙没听过吧,这瘦马一般是扬州那嘎达出产,养的都是一些个小女孩。

七八岁的时候,被人贩子收了,价格很低,几个大钱,几两银子的都有,主要看颜值的高低,颜值高点,价格就高点。

收了之后,这波女孩子整个就是集中营的待遇。这么说吧,为啥叫瘦马,这瘦字是说这些女孩子通常都是瘦瘦的,原因就是体弱,都是饿出来的,给人一种病态的美。

当然这些瘦马也分个三六九等,鉴定标准就是小脚制定出了"瘦、小、尖、弯、香、软、正"等七条标准。越符合标准,您这价格就越高。

如果颜值再上的去的话,再学习一点琴棋书画啥的,那出售的价格就更加的高了。

这简直就畸形,大多都是满足扬州这嘎达的盐商们畸形的需求。一个上好的瘦马,整个一千两,两千两的都是常事。

而这些挑剩下的就进入了秦淮河留在花船上,当年乾隆这位二世主特喜欢下江南,没事就蹲在这些花船上玩,您就知道这是满清从上到下的一种病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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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老师说历史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仆人和仆人是不同的。

大体分为2种,

一种是活期,也就类似于今天的签约保姆。签约时候注明服务多少年,年限到了就自由了。

一种是死期,也就是终身在这家服务,终身为仆人,自己生的孩子也是仆人。

活期仆人的价格很便宜,一般管吃管住,再给几两银子都行了。如果是未成年人,比如小丫鬟之内,可能连银子都不给或者象征性给一点,只是管吃管住。

满清小说里面记载,有个富贵人家买了个七八岁的小丫鬟,活期使用4年,只给了1两银子。中间人还扣了一些,最终只到了几百文钱。

但有手艺的就不同。

比如有个丫鬟很擅长烧菜,同样的几年服务期,就卖了十几两白银。

当然,活期仆人的待遇相对较高,主要是主人家不能随便虐待(犯错的打骂除外),生病要给看病。

因为这些仆人服务期限一到,就会离开主人家回到自己家。如果期间受到虐待或者病死,仆人家属一般都会去告状,主人家要赔钱甚至坐牢。

死期仆人的卖价比较高,至少是活期的几倍,但待遇差。因为终身都在主人家为仆人,死期的仆人一般没有什么地位,要打就打,要骂就骂。只要不给打死,慢慢折磨死或者病死了,也无人会管,自己父母都卖了孩子,谁还去管。

说白了,活期的仆人就是今天的保姆,而死期的仆人则是标准的奴隶了。

看看红楼梦里面,王熙凤抓丈夫贾琏的奸,上来就把两个帮忙望风的小丫头打的一塌糊涂。

看看,王熙凤“说着便扬手一掌打在脸上,打的那小丫头一栽;这边脸上又一下,登时小丫头子两腮紫胀起来。”这一下子就是狠狠打的两个耳光。

不仅如此,后面王熙凤又说“烧了红烙铁来烙嘴”,最后又是“说着,回头向头上拔下一根簪子来,向那丫头嘴上乱戳,唬的那丫头一行躲,一行哭求……”

这哪里把小丫头当人!

自然,这种仆人的卖价比较高,毕竟等于做奴隶了。

话剧《茶馆》就有这样一幕:刘麻子花十两银子买了康六的女儿康顺子,又以二百两的价格卖给了庞太监。

自然,因为卖给太监做老婆是缺德冒烟的事情,卖价会高。但即便不是卖给太监,只要是死期的仆人,售价不会太低,除非赶上饥荒的荒年。

尤其是一些有特殊才能的丫鬟,比如擅长女工(要有晴雯那种水平),可以卖到几十两到几百两银子。

红楼梦里面的几乎所有丫鬟,包括袭人、晴雯、鸳鸯都是死期的仆人。

除了以上的以外,还有一种特殊的仆人,就是所谓的扬州瘦马。

就是买一些相貌美丽的小女孩,进行长期的琴棋书画训练,到成人以后将她们卖给有钱人做妾。

这种瘦马的价格很高,但地位低下。因为即便是死期的丫鬟,原则上是不需要赔主人睡觉的。如果主人强行占有丫鬟,一旦丫鬟去告状,主人就会倒大霉。

比如红楼梦里面的鸳鸯,不嫁给贾赦就不嫁了,贾赦也不能怎么样。

但瘦马不同,只要有钱人出钱就得嫁。不管对方是老头子还是痴呆还是丑陋不堪的人,瘦马都得陪上床,自然没有地位。

瘦马价格有多高呢?

红楼梦的贾赦,费了八百两银子买了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子来,名唤嫣红,收在屋内做妾。

八百两呢。


萨沙


清朝时仆人很便宜,即使号称盛世的康乾时期,也有大量穷困人家因为日子过不下去不得不出卖妻子儿女求活,在北京顺承门大街,除了骡马市、牛市等之外,还有公开的人市。

人市和骡马市一样,许多贫困的人像牲口一样被牵到集市上出售,或者由俗称人牙子的中间人直接带到买主家里供人挑选。人市之兴旺,连康熙都有耳闻,《东华录》就记载了:

因家无衣食,将子女入京贱鬻者不可胜数

不过感叹归感叹,除了加强对人口交易的税收之外,康熙也没采取什么措施。至于仆人的价格,可以参考《逃人律》里的一个案例,乾隆四十八年时,曾经担任过内务府总管大臣的满斗买了郑荣一家四口,不过花了25两银子。

凭陈黑子作保用身价银二十五两,白契买得大兴县民人郑荣,同妻刘氏,婿高受儿,女二妞四口为奴。

四个人不过25两银子,平均每个人是6.25两。乾隆年间1石大米的价格在2-2.5两之间浮动,这么算下来,一个人差不多只值3石大米,可想而知有多便宜。

而且从满斗后来看上二妞,逼的高受儿逃走,打死郑荣,把二妞强占为妾看,二妞的样子应该不错,而就是这样一个样子不错的年轻女子,卖的时候也不值多少钱,普通人就更不要说了。

更可悲的是仆人地位很低,刘氏后来找到机会逃出满斗府第去告官,事发以后满斗交了议罪银以后,只是让他在家思过,不许出去滋事,另外赔了郑荣之家20两银子事情就结了。

这还是康乾盛世时呢,到了乱世,穷人甚至有的不要钱,只求大户人家收留给口饭吃,自愿为奴的。而《红楼梦》里很多女仆也甘愿留在贾府为奴,不愿意回家,无非是家里日子还不如仆人。所以清代买个仆人,真心不费钱,不过对于普通人家来说,照样买不起。


不沉的经远


乾隆年间,仆人的价格,大约在十两银子之内。

当时的购买力折合现代,一两银子约等于如今的180—200元。

换言之,买一个奴仆,如果不出意外,几两银子就能拿下,如果是身材消瘦,面暗肌黄,光看着就弱不禁风的,花费也许更少。

除此之外,还要加一些意外因素。

比如说在明末清初年间,还遗留有“典当妻女”的恶俗。

打个比方,一个男人有家室,某天去豪赌,结果赌光了全部身家还欠了一屁股债,那他就会选择将自己的妻女做为抵押,“典当”给债主。

而通过这种方式由寻常百姓变成仆人,这对妻女的价格,很可能就比寻常的奴仆价格贵一些,但归根结底也不会贵到哪里去。

还有一种是因为生活所迫,自愿卖身的奴仆,比如大家在影视剧中常见的“卖身葬父”,这种就会是贱卖,一些有钱的商贾老爷们见了,就乐于花小钱,买了丫鬟带进府里伺候起居,当然绝大多数人还得看面相。

第三种,则是做工的伙计。

比方说给地主耕地的长工短工,买来奴仆之后,帮着主人干活,或者干脆负责全部的体力活动,主人当甩手掌柜,脏活累活都交给他一个人干,这种奴仆以男性居多。

可我们还要加一个前提条件,在明朝,甚至是到了清朝中期,官员们的俸禄并不多,将灰色收入排除在外的情况下,官员们每个月到手的俸禄,只有几两银子不等,除去养活一家老小,也剩不下闲钱去买奴仆,为自己伺候起居。

所以购买奴仆的,一般是商贾大户,手里不差银子,又想让生活提高档次,事事有人伺候。

而在古代,最不缺的就是卖身的人,封建社会基本没有什么社会福利,很多人穷困潦倒一生,甚至连饭都吃不上,碍于生活所迫,只能卖身求荣,而这里的荣,也不过是想冬天不挨冷,能吃上两口饭不挨饿,所以市场不缺货源,价格就会被人为压低,几两碎银就买一个奴仆的现象,在清朝时也屡见不鲜。

当然,能买的起的,非富即贵。

清廉的官员或者大众家庭,苦于囊中羞涩,是连想都不敢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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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品聚


我们经常在古装剧中看到,古代富家大户无不奴仆成群,起居奢豪。奴仆又分三六九等,贴身伺候主人的地位最高,看门和跑腿的位居其次,从事杂役的地位最低。奴仆通常都是主人花钱买回来的,那么在清朝时期买一仆人到底要花多少钱呢?据清代《逃人律》记载,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二月,一位商人用25两白银购买了大兴县人郑容、其妻刘氏、女婿高受儿、女儿二妞四口为奴,平均下来每人只要6.25两白银。按当时的购买力折算,1两白银大致相当于现在200元人民币,25两白银就是5000元,折合下来购买一个仆人只需要1250元人民币。

乾隆四十八年二月内,凭陈黑子作保,用身价银二十五两,白契买得大兴县民人郑荣,同妻刘氏,婿高受儿,女二妞四口为奴---清《逃人律》

乾隆四十八年,正值清朝国力最鼎盛的时期,仆人的价格尚且如此,可想而知在民不聊生的时期,价格自然会更加低廉。古代买卖奴仆是件稀松平常的事情,各地都有专门的交易市场,奴仆交易需要经过中介(俗称人牙子)签订卖身文书,分为白契和红契。白契是没有法律效力的,由亲朋好友作保而签订的契约。红契就是官府盖章承认,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但红契需要缴交契税。《醒世姻缘录》中记载了一则故事,裁缝沈善乐因为做坏了衣服,需要赔偿给主顾纹银7两。沈裁缝因无银可赔,迫不得以只好把年仅11岁的女儿喜姐卖身为奴,结果领了几家,最高只出到4两,最后还是女善人晁夫人出了5两银子把喜姐买下。由此可见在清朝,一般奴仆的价格大致在10两白银以下。

遇到灾荒年月,食不果腹的贫寒之家只能卖儿卖女,不仅要靠儿女的卖身钱来活命,而且也是为了儿女的活路着想。大灾之年,用几个烧饼换走一个奴仆的事情随处可见。当然,奴仆也分类别,有姿色的丫鬟,通常价格会高一些,几十两甚至上百两都是有的。身强体壮的男仆也比瘦小孱弱的价格要高一些。在古代,奴仆如同商品一般,他们没有人身自由,主人可以随意责罚或打骂,如果遭主人厌恶甚至会被转卖。《雍正王朝》中的翠儿,狗儿和坎儿都是从小被变卖的奴仆,后来被四爷卖下带到京城。狗儿与翠儿违犯家规,私订终身,四爷闻听大怒,准备把两人打发到密云庄子上做苦力。幸亏邬思道出手相助,劝说四爷不如以此为契机,打发他俩随年羹尧到四川任职,既给了他们恩典,又不会坏了家规,还可以做为耳目,可谓一石三鸟之计。

不过,这样的好事是可遇而不可求,大多数奴仆过的都是暗无天日的生活。即使想要赎身,也必须经过主人同意,花费一大笔费用不说,赎身之后依然会被人指指点点,一辈子都很难抬起头来做人。


历史茶坊


乾隆年间有记载,用25两银子买了郑荣同妻刘氏、婿高受儿、女二妞四口为奴。

也就是说花了25两银子买了四个人来作为奴仆,平均每个奴仆6.25两,这是在大兴县发生的,并非一般的仆人,而是直接买来终生为奴。

不过每个地方的仆人价格不同,仆人也分等级,就好比现在的保姆,有职业能力强的,长得好看的,在古代也是如此,有学者曾经统计过,翻阅记载,大致得出不同地区、长相、技能的仆人的价格。

贫穷地区的仆人:几百文钱至十数贯不等,都是铜钱,相比上面说的6两多简直天壤地别,如果还没有概念,即可理解为在饥荒年时,半袋大米就可以换得一仆人。

富裕地区的仆人:2-5两,这些仆人一是受到地区的影响,还有就是他们有相应的要求,必须会清扫、搬挪、传讯、伺候等。

普通全灶:10-15两白银,除了上面的要求,还必须会做菜烧饭,尤其是当地的主食,长相也有一定的要求;

顶尖全灶:30两白银,同上+长相俊俏或者漂亮。

才华横溢的仆人:30两白银以上,多的可达数百两,一般都是根据他们的才艺,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价格自然高。

我们经常在电视剧中看到,总有出手大方或者爱慕之人为一些婢女赎身,动不动就说一百两,其实清朝仆人要赎身,这其中的价格也并未有记载,况且每个时期也不同,最主要是根据仆人的价值,就和上面所说的,才华横溢的仆人,尤其是婢女,她们的赎身价格自然是最高的。

其实还有一点,不是每个仆人都是直接没买断的,他们大多数并非终生为奴,而是有期限的,期限已满,自然就可以离开,当然如果想继续待下去,雇主也同样会发工钱。

倘若有的仆人被赎身之后,从理论上讲大家自然是平等的,然而并非如此,古代无平等可言,富贵豪绅、达官显贵、皇亲国戚,贵族世家,地主财主,他们的地位肯定要比这些被赎身的仆人高的多。

所以说并不平等,只能说相对自由,可以做自己想做的或者喜欢做的事,因为种种原因,很多百姓都是生活所迫才做仆人,所以一般也都是绝买,意思就是终生为雇主家效力,而雇主也要负责养他。

只有少部分人是逼不得已,这些仆人就会有“工资”,等到期满或者自己攒的钱足够了,也就离开了。


猫眼观史


据记载:乾隆四十八年二月,凭陈黑子作保用身价银二十五两,白契买得大兴县民人郑荣,同妻刘氏,婿高受儿,女二妞四口为奴。

按照乾隆年间购买能力,一两银子差不多相当于现在的150元。也就是说3750块钱可以买了一家四口为奴。赎身之后就和主人家没关系了,和外面普通人一样。

清代的仆人其实分两种:

1、活期仆人:这种仆人其实是雇佣的佣人,佣人工资有高有低,车夫、厨师等等专业工种价格很高,而纯体力的价格较低。不过佣人的待遇相对较高,主要是主人家不能随便虐待,包吃包住外,生病还要给看病。年限到了,家人上门领取回家。

清何刚德《春明梦录》记载:“余初到京,皆雇车而坐,数年后始以24金买一骡,雇一仆月需六金。”,请一个专业司机兼保姆的仆人工资一个月是六两,相当于现在900元请一个保姆。

2、死期仆人:这种其实就是卖身为奴了,卖身价格较高,例如《茶馆》刘麻子花十两银子买了康六的女儿康顺子,也就是1500元买个活人。当然价位也悬殊很大,有些长得好的几百两也有,例如《红楼梦》贾赦就花了了八百两银子买了一个十七岁的女子。

只有这种仆人才需要赎身,价格基本等同与卖身价格,甚至遇到好人家一分钱也不收。赎身后就是普通人了,很多有能力的就出去单干了,没有能力的就还在主人家变成了活期佣人。


当然,那是因为当时大家的收入都非常低,据1793年英国马嘎尔尼记载,一个普通农户(非佃农)一年的收入合计约35两白银,和北京普通人家月收入大概在3两白银左右,一年36两基本相符,相当于年薪5400元。而一位七品知县工资年收入只有45两加45斛米,约合56两银,相当于年薪8400元。

收入低使北京物价也很低,比如说房子,根据资料记载:1748年,北京内城新帘子胡同四间瓦房是70两,当时的一两银子换算成人民币大概是150元左右,也就是只需要一万元左右可以买得起四间瓦房了。



从小爱历史


想必看过古代电视剧的人都知道,一般大户人家家中多多少少都会拥有一些仆人,再往上的达官显贵之家的仆人不仅多,还分等级管理。那么,在古代,买一个仆人的价格是多少呢?下面就来说说离我们最近的清朝时期,仆人的价值究竟是多少吧。

1、市场价

其实仆人还分了好几种,每种的价格都不一样。

第一种是期限契约仆人。这种仆人一般售价非常低廉,一般主人家管吃管住,再略给几两银子意思意思就差不多了。有资料记载,在清朝想买一个试用期几年的未成年丫鬟,一二两银子就够了,一两银子,也就相当于今天的一两百块钱,可见仆人的价格有多低了。

不过售价低廉的一般都是做苦力活的仆人,而契约仆人还有一种,那就是会手艺活的仆人。就算是在今天,技术型人才的劳动价格也不低,而在几百年前的清朝,像厨娘之类有技术傍身的仆人售价也是一半仆人的好几倍。不过这种仆人还算是比较有人权的,毕竟他们的契约是有期限的,主家也不怎么敢随意打骂惩罚,甚至他们生病了,主人还会给请医生。

第二种就是无期限契约仆人了。与有期限契约仆人不同的是,这种类型的仆人在主家地位非常低下,他们的一生都会在主家家中度过,几乎相当于命都已经卖给了主人家。所以对于这种仆人,主家想打就打,想骂就骂,只要不死就成。而这部分仆人的售卖价格肯定会比有期限的仆人高一些,有史料记载,乾隆年间有一户人家仅花了25两银子就买下了一家四口的一生。但是伴随着他们的往往是一生的禁锢与低下,而且其实均分下来他们每年的薪资是低于有期限的仆人的。

另外,清朝旗人和汉仆的售价也是不一样的,毕竟清朝嘛,大家都知道两者之间的社会地位在当时是相差甚远的。据说一个旗人在脱离主家之后,可能在一段时间之内是卖不出去的,因为其旗人的身份会受到相当一部分雇主的忌惮。另外,旗人作为奴仆的话售价往往也比汉仆高一些。不过,就算高也高不到哪里去,毕竟在封建社会时期,仆人的地位是非常低下的。

还有就是地区也会影响仆人的售价,经济越是发达的地区,仆人售价也就越高,这和现代的劳动力价格区别差不多,好比美国和非洲的劳动力价格,坑定不会是一个等级的。

2、仆人的地位

那么,仆人赎身之后,身份还能跟主人平起平坐吗?

答案当然是不能。虽说按照我们现在的视角来讲,赎身过后的仆人社会地位应该和主家一样,但是在清朝社会上,即使被赎身,有过奴籍的人从本质上就和普通人家不一样,更何况主家既然买得起仆人,那地位肯定比要靠做仆人过活的人高。除非本身就是落魄皇亲显贵,或者是日后发家,再或者是女子做了有钱人家的小妾,否则的话奴仆几乎是不可能翻身的。

不过好在我们国家早就废除了这项腐朽的制度,现在的社会提倡人人平等,大家才能如此平和幸福地生活下去。


旧时楼台月


乾隆四十八年二月内,凭陈黑子作保用身价银二十五两,白契买得大兴县民人郑荣,同妻刘氏,婿高受儿,女二妞四口为奴。

清朝时期整个中国被满族统治,汉人的地位非常低下。而满人作为统治者,买卖奴隶非常正常。根据乾隆年间购买力,一两银子差不多相当于200元。也就是说只花了5000块钱,就买了一家四口为奴。




上面是正常的市场价,还有黑市价格。清朝有专门的人犯子,通常叫做牙婆、人媒、人牙子,也有专门的买卖场所——人市。这里的价格普遍比市场价高几两,但是“质量”都很好。

除了“官方”与“黑市”,还有“散市”。比如说因为连年饥荒,会出现卖身葬父的情节。他们要求不多,价格普遍比市场低一半。还有类似于因赌博欠下巨资,抵押老婆的情况。这种要比市场价又高了几两。


所以清朝仆人价格普遍在五两到十两,即现在的1000到2000之间。而除此之外的奴婢就波动太大了,主要是看长相。好看的几十两都有可能,难看的一两就能拿下。

想赎身几乎不可能!因为清朝有明确法律规定,奴仆想赎身必须经过主人同意。私自逃跑者,很有可能被杀头。还有人被判终身为奴,更没有赎身一说。

如果真碰到开明的主子哪?那就要看主子意思了,不要钱都可以赎身。而且仆人也分三六九等,曾经就有旗人身份的奴仆。因其主子犯事,他们被“转卖”。然而正因其旗人身份,一连几个月无人敢接手。

倘若真的赎身,是否可以与主子平起平坐?不可能!除非你是落草王爷,或者是某某人的私生子。想想鲁迅与闰土,本不是奴仆关系,都落的如此地步。还有就是草鸡变凤凰,被纳为小妾,否则想都别想。

总而言之,在清朝那个落后的年代,只要有钱什么人都可以买奴仆。但是一朝为奴,终身为奴。几辈子做奴仆的人,更是比比皆是。


史之策


《祝福》中被忽略的细节

辛亥革命后,虽然中华民国随之成立,但是,在中国民间,很多事实上的法度和规则,依旧沿用清代模式。鲁迅的《祝福》中,有着这样的一个细节:祥林嫂的婆婆为了给小儿子娶媳妇,于是将祥林嫂卖掉。对于祥林嫂的悲剧,有人认为祥林嫂不知道反抗,所以才有悲剧结尾。但事实上,祥林嫂反抗余地很小,因为中国封建社会特殊的人身依附关系,束缚了祥林嫂——而这个细节,也为很多人所忽略。

清代奴仆买卖

祥林嫂之所以有权被婆家卖掉,其原因在于祥林嫂属于婆家的童养媳,而非三书六聘娶回家的。童养媳的人身自由权归属于婆家,同童养媳类似的,还有奴仆。奴仆买卖在我国历史上存续两千余年,直到新中国成立后,才彻底消亡。

在清朝,购买一个奴仆需要花多少钱?

一般来说,卖身为奴者,大多出于两种情况:一种是急等着用钱,但是拆借无门,于是卖身换钱解决问题:典型的有“卖身葬父”。另一种则是遭遇灾荒,很多穷人为了不至于让自己和儿女饿死,于是将儿女卖给大户人家,这样一来自己手里有了周转的钱财,二来儿女也可以有个活命的地方。在中国历史上,新朝皇帝王莽曾宣布禁止奴仆买卖,这一政策在民间引起强烈反弹,其中主要的反对者,恰好是一些流民。因为有奴仆买卖的制度存在,可以避免父母子女全部饿死。

而这个背景,就导致奴仆身价很低:根据清朝人的笔记记载,买一个寻常的奴仆,其价格上限不超过十两白银(这还需要特别优秀的奴仆,比如有些才艺)。倘或灾民基数庞大,供大于求,买一个奴仆可能只要一两白银就可以——毕竟饿肚子等不得,卖主也没心思和条件和买主讨价还价。

一日为奴

法学认为,法的确立,也是社会价值观的体现。价值观体现着统治阶级的好恶。而奴仆无疑是受到歧视的。

因此,封建法权对奴仆进行疯狂压迫:比如从唐朝开始,《武德律》就有关于奴仆告发主人,同样要受惩罚的规定,这一规定被之后的王朝继承,《大清律》也有相关的规定。

而卖身为奴容易,恢复自由身则很难。奴仆卖身后,想恢复自由身,面临两大难度:

其一,是主家会不会漫天要价?毕竟待价而沽的现象自古皆有;

其二,是封建法权有时候处于社会稳定考虑,禁止奴仆赎身。

因此在古代,卖身为奴容易,但恢复自由很难。

即便是侥幸可以有条件恢复自由身,但是,由于有过为奴的“污点”,因此,这些曾经的奴仆在很多方面的权益都受限制:奴仆获得自由身后,和原先的主子发生冲突,清朝的司法依旧按照仆人反主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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