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罪己诏”,一般什么情况下才会有“罪己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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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己诏是古代帝王向天下人表述自我反省、自我谴责,以求得百姓和上天谅解的诏书。罪己诏的起源比较早,后来逐渐变成一个固定“仪式”,当国家出现比较严重的天灾、政权受到严重威胁、帝王犯了重大失误等,一般都会发布罪己诏。

第一个颁布罪己诏的帝王

罪己诏的雏形出现很早,可以追溯到夏朝的大禹和商朝的商汤,《左传》:“禹汤之罪己,其兴也勃焉。”昔禹巡狩苍梧,见市杀人,下车而哭之曰:“万方有罪,在予一人!”。

君王也不是神,勇于自我反省的也不在少数,口头承认自己的错误,反省德行和施政失误,就是罪己诏的最早雏形,严格意义上讲,它还算不上真正的“诏”。

汉文帝二年,出现了日食。日食在古代被视为重大灾异现象,太阳指代君王,所以,日食通常被认为是帝王德行有亏。刚刚即位一年的汉文帝,于是心情沉痛地颁布了一份诏书,承认自己德行不够,招致上天谴责:

“朕闻之,天生民,为之置君以养治之。人主不德,布政不均,则天示之灾以戒不治。乃十一月晦,日有食之,适见于天,灾孰大焉!朕获保宗庙,以微眇之身托于士民君王之上,天下治乱,在予一人,唯二三执政犹吾股肱也。朕下不能治育群生,上以累三光之明,其不德大矣。令至,其悉思朕之过失,及知见之所不及,匄以启告朕。及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以匡朕之不逮。因各敕以职任,务省繇费以便民。朕既不能远德,故然念外人之有非,是以设备未息。今纵不能罢边屯戍,又饬兵厚卫,其罢卫将军军。太仆见马遗财足,余皆以给传置。”

历史上第一份罪己诏诞生了!

汉文帝的这份罪己诏,几乎成了后世帝王的范本,甚至基本措辞方式都被沿用。首先承认个人失德,施政有误,导致天生灾异,百姓受苦,表达对祖上的忏悔、对臣僚的歉意和对百姓的悔过,最后公布新的改进方案,以求得生民与上天的原谅。

随着历史的演变,罪己诏从最初的帝王个人“检讨书”,演变成了一种独特的文化现象,甚至变成了一种统治工具。

罪己诏的三大功效

罪己诏的颁布一般在三种情形下使用,一是出现重大的灾异现象,二是政权遭遇重大危机,三是帝王施政出现重大失误。当然,后期为了某些特定目的,罪己诏变得有点畸形。

  • 1.面对重大灾异,帝王的自我反省罪己诏

汉文帝的罪己诏就属于这种类型,也是罪己诏表现最活跃的形式。古人信天命,认为皇帝是替天牧民,当皇帝圣明时,就降祥瑞以示嘉奖,当皇帝出现失德情况,就会以天象示警。

所以,当出现流星、日食、地震、洪水、干旱、蝗灾等异常天象时,人们立刻会联想到皇帝是否有过。看起来皇帝也不好当,老百姓光看到贼吃肉,没看到贼挨打的日子。

  • 2.政权出现重大危机时,帝王通常颁布罪己诏以安抚人心

最典型的就是崇祯皇帝,面对积重难返的局面,他一生五次颁布罪己诏,希望通过个人的垂范,打动臣僚,重振国民士气。然而,就像一个天天写检查书的调皮孩子,写多了,别人就拿这事当玩笑,无论崇祯皇帝多么诚恳,听的人都不会放在心里。

  • 3.帝王出现重大施政失误时,用于自我检讨,宣布政策调整

汉武帝的《轮台罪己诏》最具代表性。汉武帝一生穷兵黩武,好大喜功,把祖上三代人积累起来的财物,全部耗在了对匈作战,和大兴土木上。其结果就是,到汉武帝末年,全国经济处于崩溃的边缘,天下流民四起,农民起义不断爆发。

随着巫蛊之祸血的教训,汉武帝平生第一次对自己深刻反思检讨,这才意识到,如果不改变政策,西汉帝国必将重走亡秦老路。《轮台罪己诏》就是对施政方针的一次全面纠偏,也向天下宣布了今后的调整方向。

罪己诏向政治秀的演变

除了上述三个主要功效外,罪己诏还有众多的其它表现形式,可以简单概括为皇帝的“政治秀”,是皇权统治的辅助工具。

比如,避重就轻式的罪己诏。触及皇帝本质问题的事件不谈,在一些鸡毛蒜皮的,或者司空见怪的事件上做文章。最常见的就是说灾异事件,所谓灾异就是天文现象和自然灾害,中国幅员广阔,每年出现点特殊天象或灾害不可避免,这东西说多了就见怪不怪,拿这个说事,看着态度诚恳,其实没人当回事。

再比如,故意夸大说辞,以“卖惨”的方式,换取“圣明”的形象。比如李世民,曾经在贞观二年发布罪己诏,请求上天把灾难加在自己头上,换取百姓的年年丰收。这种过于夸大的表现方式,给人一种皇帝爱民如子的感觉,其实是一种政治作秀。

还有一种罪己诏,表达的是皇帝内心深处无法自拔的矛盾冲突。比如顺治皇帝,这位六岁登基,自幼母爱缺失的少年天子,是一位典型的叛逆皇帝,他一生都处于与母亲作对,与朝臣作对,与世俗作对,甚至与自己作对的痛苦中。在理智与叛逆交替的折磨中,一份份罪己诏,透露的是顺治帝个人内心的挣扎。

还有一种被人冒名的罪己诏,即别人冒充皇帝的名义,下发的罪己诏。一般情况下,是在皇帝驾崩后,以皇帝名义颁布的诏书,顺治皇帝和光绪皇帝就被人冒名过,在这二位皇帝驾崩后,顺治帝的生母孝庄,和光绪帝的“亲爸爸”慈禧,分别以二帝的名义,发布过措辞严厉的罪己诏。

历史上最狠的一份罪己诏出自于崇祯皇帝,当李自成攻破皇城后,崇祯留下最后一份罪己诏,宣布了对自己最严厉的处罚:死刑!


寻根拜祖


小编认为这最罪己诏是皇帝发布的,对自己过失和国家出现的灾祸,皇帝反省的诏书。

各朝颁布罪己诏有汉朝有15位皇帝颁布过。接下来三国就有一位。就是魏文帝。再有吴国两位。两晋七位。南朝有14位,北朝一位。隋朝一位。唐朝八位。五代六位。宋代七位。辽代一位,金代一位。元朝四位。明朝3位,清朝八位。

以上看来主要都是一些天灾人祸。比如像汉武帝晚年发布的罪己诏。是对他劳民伤财和对他所作所为做了一个深度的检讨。总而言之罪己诏相当于我们现在的检查书。只是写这份书的人身份特殊。是当时的天子,皇帝。其实我认为这是一个皇帝对自身的反省跟转折。虽然这份诏书不能从实质上改变什么。但是最起码代表了皇帝对天下人的负责。汉武帝的轮台罪己诏是我国历史上第一分保存完好,内容丰富。皇帝对自己所作所为所做的批评诏书。谢谢大家欣赏,希望大家多多点评,关注评论。点赞,谢谢大家!


最强大的我们


罪己诏就跟现在的检讨书差不多,不过它是帝王专用:检讨自己过错、自我责怪反省的语言制成文书,然后诏告天下。罪己诏的发布:一是 君臣错位,即帝王发现问题后自责,把臣下的不遵循指令或过失归为自己的错误,自责反省。二是发生无法解释,认为是不吉利的自然异象或天灾瘟疫,帝王认为是上天的谴告或惩罚,向天检讨反省改过。三是在政权危难之时,以检讨自己来笼络军心民心,维护统治。


夜西楼


好问题!历史上有皇帝做错了事,就下罪己诏,如周成王,秦穆公,汉武帝,唐德宗等等,这种事的发生前提是:皇帝多少还为百姓的死活着想,多少有点脸皮,此外周围不全部都是溜须拍马的货色,有直言敢谏,耿直忠烈的以百姓为怀的谏臣!


大重九56北京


“罪己诏”就是皇帝的自我检讨,因为凡是皇帝的命令都叫“诏”,口头命令叫“口诏”,书面的叫“诏书”或者“圣旨”。“罪己诏”也分为口诏和诏书两种。大家都知道,古代有句话叫“君无戏言”,就是因为皇帝的一句话出去,很可能就会决定很多人的一生。


罪己诏都是皇帝在犯了比较大错误的情况下由皇帝本人发出的,有的是口头检讨,有的是书面检讨。一般在三种情况下发出?

第一,朝廷因为皇帝的过错出现朝纲混乱局势动荡等重大问题。

第二,国家遭受严重的天灾,古人认为这是因为天子德行有失引起的,所以皇帝本人要作检讨。

第三,因为皇帝的过错,导致国家政权发生了动荡,使朝廷处于战乱之中,人民遭受疾苦。


《琅琊榜》大家都看过,梅长苏和靖王最终实现了翻盘,梁王当着满朝文武承认自己的过错,答应给赤焰军翻案,这就是梁王给自己下了罪己诏,不管是口头还是书面的,都是皇帝在自己责备自己,相当于当着全国人民的面打自己的脸。


《三国演义》中也有罪己诏,董卓把持朝政之后,强迫汉灵帝刘辩下了一道罪己诏,表明自己德行有失,愿意让位给刘协,也就是后来的汉献帝。


由此看来,罪己诏也不一定都是皇帝自己主动发出的自我检讨,也有可能是受人强迫,不得不自我责怪,自我惩罚。


符号帝国


既然是罪己诏,那就只能是皇室御用了,诏更是只有皇帝才能用的。

这是皇帝为了给天下一个交代,一般都是国家发生了各种天灾人祸,或者德不配位,不得已出一个罪己诏,在全国传播,以显示皇帝对自己的惩罚。

一般的人只能用罪己书,敢用诏那就是严重的大不敬了,所以现在很多电视剧里随便一个人都能写罪己诏,简直可笑不已。


以史知今


罪己诏这个东西很有意思,看上去好像是古代君王多么反躬自省,多么体恤百姓,其实不过是一块帝王术的遮羞布而已。

顾名思义,所谓罪己,就是责备自己,“万方有罪,罪在朕躬”,天下哪里有不好的事儿,责任都在我呀!

听听,多么谦恭。可是实际上呢,大多数帝王发了罪己诏之后,该干啥干啥,什么痛定思痛、痛改前非,那都是不存在的。

关于罪己诏的形成,尽管从后世文献中能找到很早的例子,比如传说夏禹看到罪人,觉得这是因为自己不好,不如前两任尧舜,即“尧舜之时,民皆用尧舜之心为心,予为君,百姓各以其心为心,是以痛之。

可是,这些记载可不可靠,那就另说了,文献中记载的比较成熟的罪己诏,还是从汉代开始的。

最早这么做的是汉文帝,起因居然是……日食。即“日有食之,谪见于天,灾孰大焉 !”

甭管为什么发,总之从此以后,罪己诏就被皇帝们当成家常便饭了。自然灾害,发罪己诏;百姓生活苦,发罪己诏;自家事儿扯不清,发罪己诏……

据统计,汉代有18位皇帝,发过80多条罪己诏。俗话说得好,多演穿帮,这罪己诏发多了,也就不足以发挥作用了。文武百官和老百姓都不傻——若皇帝批评自己几句,就能立刻风调雨顺,那天下早就太平了不是?

其实从皇帝的角度来看,发罪己诏,名义上批评自己,内核是在宣示自己的君权神圣。

为何这么讲?我们不能不提到一个人,董仲舒。

相信很多朋友都听过一个词“天人感应”,这就是董仲舒总结出来的一个概念。今天有些人把这个概念阐发为保护自然,纯属乱联想。其实董仲舒想要表达的意思就一个:

皇帝是天子,皇帝的所作所为会引发祥瑞或灾异。

这里面有两层意思:

  • 第一层,当然是我们都能看到的,皇帝做好事儿,上天就降下祥瑞作为表扬;反之,如果一个昏君倒行逆施,老天爷就要搞点地震、冰雹之类的警示一下他。
  • 第二层,是天子才有这样的“感应”能力。普通人作奸犯科,虽然别人会诅咒他“天打五雷轰”之类的,可是实际上发生了吗?没有对不对?只有合法的天子才有这个本事。

所以,皇帝们发罪己诏,表面是承认错误:我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导致上天震怒,错误在我。隐藏的意思就是:我虽然没做好,但我还是天子。

既然这么想,那么他们就不会真心认错并改悔。

最有名的罪己诏,恐怕就是汉武帝的《轮台罪己诏》。汉武帝亲政之后就是一连串的大手笔,又要打南越,又要伐匈奴,又要通西域,又要征辽东。这套组合拳把西汉七十年的积蓄耗光了,眼看着就要农民起义了。

怎么办?发个罪己诏呗。暂停轮台屯田之事,批评自己两句,提倡大家发展经济。实际上,汉朝还在继续开边,即使汉武帝驾崩,到了汉昭帝手里,也并未改变这个基本国策。

那么这个罪己诏拿来忽悠谁呢?

忽悠当时的老百姓,以及后世愿意相信帝王的人呗。


考古军中马前卒


“罪已诏”跟我们小时候写的检讨书一样,写完以后也要公之于众,一如小时候我们写完检讨书以后还要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大声朗读一样。

因为这个是属于自己骂自己,皇帝呢,一般拉不下来那个脸,所以古代王朝95%以上的“罪已诏”都是皇帝驾崩以后,亲近大臣以皇帝自己的名义来骂皇帝。因为人已经死了,不用担心有人会找他们算账,所以一般都骂的特别狠。着实有点缺德。

在明朝276年的历史里面,只有一位皇帝在他身前就下过数次“罪已诏”,那就是被人称为亡国之君的崇祯。

而他第一次下“罪已诏”却是因为朱元璋的祖坟让人刨了……



公子小龙


罪己诏这种东西,一般是皇帝在某些决策和事情上出现了重大的失误,给国家带来了很大的灾难,不得已所以发布的东西。也就是说皇帝在天下人面前承认自己的错误,希望天下人能够原谅皇帝。

罪己诏这种东西可以上溯到夏朝之前的大禹,大禹曾经因为某些过失曾经发布过类似的东西。只不过大于那个时代,还没有皇帝的概念,所以这种只能算是罪己诏的雏形,而不能够是真正的罪己话。正式的是从汉文帝开始,汉文帝刚即位不久就出现了日食。在那种年代科学技术比较落后,人们往往认为出现异常的天象,是君王的德行有失。

所以汉文帝就发布了第一个罪己诏,承认自己的德行有失,所以最终遭致了上天的谴责。而后世的帝王所写的罪己诏,基本上也是以汉文帝这份为模板。这种东西比较特殊,是因为它是天子,也就是皇帝所颁布的,一般说来皇帝在万人之上,即使很难有人能够制约他,所以想让皇帝颁布罪己诏,往往都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我们大家都知道,在平时的时候,我们即使犯了一些错,有时为了面子问题还是硬着头皮不承认错误。这样的人事实上非常的多,而作为天子的皇帝恐怕更是如此。往往他们能够发布这几招,恐怕是经过了很大的心理斗争,当然在一些王朝末年也有一些皇帝发罪己诏,不过这个时候往往主要是为了笼络人心而已。

我是平安读历史,期待您的关注与点评!


平安读历史


罪己诏是古代帝王向天下人表述自我反省、自我谴责,以求得百姓和上天谅解的诏书。罪己诏的起源比较早,后来逐渐变成一个固定“仪式”,当国家出现比较严重的天灾、政权受到严重威胁、帝王犯了重大失误等,一般都会发布罪己诏。

第一个颁布罪己诏的帝王

罪己诏的雏形出现很早,可以追溯到夏朝的大禹和商朝的商汤,《左传》:“禹汤之罪己,其兴也勃焉。”昔禹巡狩苍梧,见市杀人,下车而哭之曰:“万方有罪,在予一人!”。

君王也不是神,勇于自我反省的也不在少数,口头承认自己的错误,反省德行和施政失误,就是罪己诏的最早雏形,严格意义上讲,它还算不上真正的“诏”。

汉文帝二年,出现了日食。日食在古代被视为重大灾异现象,太阳指代君王,所以,日食通常被认为是帝王德行有亏。刚刚即位一年的汉文帝,于是心情沉痛地颁布了一份诏书,承认自己德行不够,招致上天谴责:

“朕闻之,天生民,为之置君以养治之。人主不德,布政不均,则天示之灾以戒不治。乃十一月晦,日有食之,适见于天,灾孰大焉!朕获保宗庙,以微眇之身托于士民君王之上,天下治乱,在予一人,唯二三执政犹吾股肱也。朕下不能治育群生,上以累三光之明,其不德大矣。令至,其悉思朕之过失,及知见之所不及,匄以启告朕。及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以匡朕之不逮。因各敕以职任,务省繇费以便民。朕既不能远德,故然念外人之有非,是以设备未息。今纵不能罢边屯戍,又饬兵厚卫,其罢卫将军军。太仆见马遗财足,余皆以给传置。”

历史上第一份罪己诏诞生了!

汉文帝的这份罪己诏,几乎成了后世帝王的范本,甚至基本措辞方式都被沿用。首先承认个人失德,施政有误,导致天生灾异,百姓受苦,表达对祖上的忏悔、对臣僚的歉意和对百姓的悔过,最后公布新的改进方案,以求得生民与上天的原谅。

随着历史的演变,罪己诏从最初的帝王个人“检讨书”,演变成了一种独特的文化现象,甚至变成了一种统治工具。

罪己诏的三大功效

罪己诏的颁布一般在三种情形下使用,一是出现重大的灾异现象,二是政权遭遇重大危机,三是帝王施政出现重大失误。当然,后期为了某些特定目的,罪己诏变得有点畸形。

1.面对重大灾异,帝王的自我反省罪己诏

汉文帝的罪己诏就属于这种类型,也是罪己诏表现最活跃的形式。古人信天命,认为皇帝是替天牧民,当皇帝圣明时,就降祥瑞以示嘉奖,当皇帝出现失德情况,就会以天象示警。

所以,当出现流星、日食、地震、洪水、干旱、蝗灾等异常天象时,人们立刻会联想到皇帝是否有过。看起来皇帝也不好当,老百姓光看到贼吃肉,没看到贼挨打的日子。

2.政权出现重大危机时,帝王通常颁布罪己诏以安抚人心

最典型的就是崇祯皇帝,面对积重难返的局面,他一生五次颁布罪己诏,希望通过个人的垂范,打动臣僚,重振国民士气。然而,就像一个天天写检查书的调皮孩子,写多了,别人就拿这事当玩笑,无论崇祯皇帝多么诚恳,听的人都不会放在心里。

3.帝王出现重大施政失误时,用于自我检讨,宣布政策调整

汉武帝的《轮台罪己诏》最具代表性。汉武帝一生穷兵黩武,好大喜功,把祖上三代人积累起来的财物,全部耗在了对匈作战,和大兴土木上。其结果就是,到汉武帝末年,全国经济处于崩溃的边缘,天下流民四起,农民起义不断爆发。

随着巫蛊之祸血的教训,汉武帝平生第一次对自己深刻反思检讨,这才意识到,如果不改变政策,西汉帝国必将重走亡秦老路。《轮台罪己诏》就是对施政方针的一次全面纠偏,也向天下宣布了今后的调整方向。

罪己诏向政治秀的演变

除了上述三个主要功效外,罪己诏还有众多的其它表现形式,可以简单概括为皇帝的“政治秀”,是皇权统治的辅助工具。

比如,避重就轻式的罪己诏。触及皇帝本质问题的事件不谈,在一些鸡毛蒜皮的,或者司空见惯的事件上做文章。最常见的就是说灾异事件,所谓灾异就是天文现象和自然灾害,中国幅员广阔,每年出现点特殊天象或灾害不可避免,这东西说多了就见怪不怪,拿这个说事,看着态度诚恳,其实没人当回事。

再比如,故意夸大说辞,以“卖惨”的方式,换取“圣明”的形象。比如李世民,曾经在贞观二年发布罪己诏,请求上天把灾难加在自己头上,换取百姓的年年丰收。这种过于夸大的表现方式,给人一种皇帝爱民如子的感觉,其实是一种政治作秀。

还有一种罪己诏,表达的是皇帝内心深处无法自拔的矛盾冲突。比如顺治皇帝,这位六岁登基,自幼母爱缺失的少年天子,是一位典型的叛逆皇帝,他一生都处于与母亲作对,与朝臣作对,与世俗作对,甚至与自己作对的痛苦中。在理智与叛逆交替的折磨中,一份份罪己诏,透露的是顺治帝个人内心的挣扎。

还有一种被人冒名的罪己诏,即别人冒充皇帝的名义,下发的罪己诏。一般情况下,是在皇帝驾崩后,以皇帝名义颁布的诏书,顺治皇帝和光绪皇帝就被人冒名过,在这二位皇帝驾崩后,顺治帝的生母孝庄,和光绪帝的“亲爸爸”慈禧,分别以二帝的名义,发布过措辞严厉的罪己诏。

历史上最狠的一份罪己诏出自于崇祯皇帝,当李自成攻破皇城后,崇祯留下最后一份罪己诏,宣布了对自己最严厉的处罚: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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