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發“國難財”!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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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光武分局

2020年2月11日,南陽市公安局光武分局民警在轄區車站路某超市進行疫情防控工作檢查時,發現該店存在涉嫌銷售假冒偽劣口罩的行為,當場查獲假冒某品牌口罩2000餘隻,並將該店經營者臥龍區潦河鎮人彭某清依法傳喚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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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淅川縣人朱某霞、楊某貴在無銷售醫用器材資質的情況下,在南陽市城區某市場購進(明知是假冒品牌)口罩,通過微信群銷售。彭某清在明知是假口罩的情況下依然從朱某霞、楊某貴處進貨並在其經營的超市內高價售賣。

目前,光武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之規定,以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對三名嫌疑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該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當中。

二、桐柏縣局

2020年2月17日,桐柏縣城郊鄉居民王某報警稱,其在某微信群中購買口罩,轉款後對方將其微信拉黑。接報警後,桐柏縣公安局刑警大隊迅速對該案件開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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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犯罪嫌疑人孟某(桐柏縣人)因個人花銷巨大,遂決定在網上以虛假售賣口罩的方式實施詐騙獲取錢財。孟某在網上下載正規商家售賣口罩的信息後,在微信群中發佈銷售口罩的廣告,當受害人支付錢款後再將其拉黑。至案發,孟某共作案4起,詐騙9人,案值560元。


目前,桐柏縣公安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之規定,對孟某處以行政拘留3日的處罰。

公安機關再次提醒廣大市民群眾:

在全國上下勠力同心抗擊疫情的特殊時期,南陽公安將全力維護好醫療秩序、市場秩序、網絡秩序和社會秩序的穩定,為疫情防控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和社會環境,對謠言滋事、擾亂市場、妨礙公務和其它影響疫情防控工作的違法犯罪行為,我們將及時亮劍、絕不手軟。

南陽市公安局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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