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領導藉著冠狀病毒的事辭退員工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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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情國家、勞動法都是堅決反對的。被辭掉的員工可以通過法律的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力的!我相信法律自然會給他一個公道![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


移動視野


武漢新型冠狀肺炎病毒使得我們國家以及各個領域都受到了及其的影響,而全國的醫務人員以及中國人民解放軍同時派出了1萬多人的醫療小組奔赴湖北武漢實行緊急搶救,為的是儘量減少死亡人數的更一步的增加。

至於對我們的企業以及各大公司,由於受疫情的影響,乃至有可能至今還未復工,當然哪,尤其是對這樣公司有可能將會受到重大的經濟損失。哪麼究競怎樣才能做好復工的準備?尤其是對公司員工復工必須採取哪些要求,以及做好復工的消毒,還有對所有人都得采取上班前的測試工作?可能說,這些工作都必須要做好一定的準備,這樣才能全面貫徹中央聯防聯控指揮部所下達的指示精神。同時也是為了打羸這場防疫病毒阻擊戰,必須要做到的一件事。

至於對公司即會出現借疫情所帶來的困境,採取辭退員工的可能?然而對於這樣的問題,我個人觀點,即是這樣的。雖然疫情給公司所帶來了一定的困難,但是作為公司負責人,應勇於挑起這樣的重擔,積極準備為復工做好準備,而不可借疫情來辭退員工,因為我們國家有著勞動法,即不可因自然災害以及受武漢新型冠狀肺炎病毒的影響,而在無任何理由的情況下去辭退公司員工,僅可以用分流上班,促步會復全面運營方式,採取必要的措施。

哪麼通過這次的疫情的影響,究競會不會一些企業及公司實行裁員的可能?就我個人判斷,可能會出現一些企業及公司將出現裁員的可能。哪麼就這樣的問題又是如何解決,當然對於題主所提出的問題,還是要執行勞動法所付於勞動者合法的權利,應該當公司員工一旦接到辭退要求時,首先得為員工辦理好相關的辭退事宜,即按勞動法所規定的補償標準給予辦理,其主要問題即出在甲方,所以應無條件的執行勞動法所對員工辭退條例,當然這也是我們不想看到事情。應公司帶領員工共渡難關,走出困境!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顧雲孫


可以要求給N 1的經濟補償金,《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勞動合同履行期間,只有符合法定的條件和程序,即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四十條、四十一條和四十二條規定,公司可以辭退員工。但對於生病正在治療期間的勞動者,在法定醫療期內,非本人具有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法定過錯,不得辭退;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提前30天書面通知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可以辭退。


白洋河岸


向當地勞動部門投訴,並按勞動法進行補償。


用戶6987413854476


這個問題我覺得有點主觀。在這種疫情來到的期間,大家都為了一個企業的凝聚力向心力和對這種社會的責任感而努力,如果一個企業在這個時候裁員,那可能真的是企業有點困難了。

但免不了有些人在這個時候懂得小心思,他今天可能借著這個名頭來做這些動作,明天可能也會接著其他的名義來做這些事情。所以你說的這種公司領導應該不是老闆,我想說的是,不是維權不是保障自己,而是在這個時間段怎樣把每件事情做好,讓某些人無話可說,態度一定要端正積極向上。

加油……



小小團長


如果公司因這點短暫時間影響就藉口辭退員工,說明兩個問題,第一說明公司運轉實力差,不抗風險。第二可能是公司一直以來沒有完全認可你,藉口辭退。綜合以上兩點你在這樣的公司已經沒有太大發展前途,還是瀟灑地離開,重新選擇。


用戶柱子


這個事我個人覺得公司老闆他有他的難處,也為大家安全著想,也許公司老闆可以在當地社區申請復工安全設備東西來保護員工的安全,要把安全在第一位。


三農阿連


不厚道,向有關部門反應


揚州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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