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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通知中明确以下几点:
1.降价措施
自 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电网企业在计收上述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2.降价范围
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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