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官宣」16條!激活經濟,為房地產“鬆綁”“解困”

駐馬店:戰“疫”不忘激活經濟 16條措施助力房地產“解困”

「駐馬店官宣」16條!激活經濟,為房地產“鬆綁”“解困”

河南日報全媒體記者楊曉東 黃華

疫情防控期間,為儘快激活動能,實現高質量跨越式發展, 2月21日,駐馬店市政府出臺16條具體措施,為房地產企業鬆綁,助力房產企業解困。

記者注意到,這份編號為駐政〔2020〕15號的《駐馬店市人民政府 關於進一步規範促進房地產業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圍繞發揮政府調控引導作用、完善項目預售監管制度、推行積極信貸支持政策、積極應對市場形勢變化、營造良性市場發展環境等5個方面制定了調整土地競買保證金繳納比例、規範商住比比例、優化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加大房地產業金融支持力度、.發揮住房公積金支持作用、實行購房補助政策、簡化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減免審批流程等16條具體措施為房地產項目的減壓、輸血。


附:

《駐馬店市人民政府 關於進一步規範促進房地產業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

各縣、區人民政府,經濟開發區、市城鄉一體化示範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建立和完善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長效機制的決策部署,最大限度減少疫情帶來的衝擊,繼續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緊緊圍繞“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的要求,針對我市房地產市場出現的問題,科學判斷,精準施策,合理引導市場預期,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加快實現“建設全國一流地級市”的奮鬥目標,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發揮政府調控引導作用

1.調整土地競買保證金繳納比例。經市政府批准的工業、物流等重點項目用地,土地競買保證金按評估價款的20%繳納;經市政府批准的群眾安置用地(如與商品房混合開發,按安置房佔總建築面積比例折算享受政策土地面積)、純商業用地,土地競買保證金按評估價款的30%繳納;其它用地,土地競買保證金由原來按評估價款的50%繳納調整為按評估價款的40%繳納。

2.調整停車位配比比例。房地產開發項目住宅部分車位配比由每戶1:1.5調整為不低於1:1.2,並分區域分套型差異化確定。

3.規範商住比比例。已出讓修規未上會且未動工的商住用地,商業地價高於住宅地價時,商業佔比可進行下調,但不得低於規劃條件的50%。

4.杜絕規劃建設車庫、停車位去功能化。凡規劃建設的車庫、停車位,必須保證停車使用功能,絕不允許改作他用。對改作他用的,依法依規處理處罰到位並恢復原有功能。

二、完善項目預售監管制度

5.降低商品房預售門檻。在投入開發建設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25%以上的前提下,將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條件中“施工形象進度”調整為:中高層以下(9層以下含9層)建築主體施工形象進度達到基礎結構部分完成至正負零;高層(10層及以上)建築主體施工形象進度達到地面兩層(含地下室)結構封頂。市住建部門對符合預售條件的項目,要及時發放預售許可證,並積極探索差異化管理的辦法。

6.優化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一是將監管資金中不可預見費用部分由20%下調至10%。二是將調整後的不可預見費用作為傾斜資金,根據企業社會信譽度和項目建設經營情況,按30%、60%和90%三個層次進行差別撥付。三是將原來的“六節點”撥付調整為“十節點”撥付,增加“建成層數達到地上設計層數四分之一、三分之一、二分之一、四分之三”用款節點,力爭實現精準撥付,提高企業資金週轉率。四是對符合條件的資金使用申請,由原來5個工作日內壓縮至2日內辦結。五是將保底資金由“重點監管資金的5%且不低於200萬元”調整為“重點監管資金的5%且不低於100萬元”。

三、推行積極信貸支持政策

7.加大房地產業金融支持力度。鼓勵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對符合貸款條件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信貸支持,在存量不變的情況下對增量予以適當傾斜,適當下調貸款利率,降低抵質押率,合理滿足房地產領域信貸需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落實住房按揭貸款LPR利率定價機制,鼓勵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對信用良好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下調按揭貸款保證金比例。對有實力有信譽的企業兼併重組或項目建設提供融資支持。支持資信條件較好的企業發行企業債券,拓寬直接融資渠道。各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對房地產企業盲目抽貸、斷貸、壓貸。

8.發揮住房公積金支持作用。一是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要適時適度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將各縣繳存職工的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由45萬元提高到50萬元。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要根據房價實際,不斷提高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二是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將繳存職工首套房貸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下調為20%,二套房貸款首付比例仍執行30%不變。三是大力推廣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業務。住房公積金合作銀行要推行組合貸款業務。四是免收抵押登記費用。免收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抵押登記費用,自2020年元月1日起,由住房公積金中心統一支付。

四、積極應對市場形勢變化

9.明確地下車位、社區配套用房產權關係。根據自願原則,權利人可向不動產登記部門申請地下車位(人防車位除外)、社區配套用房權屬登記。

10.實行購房補助政策。對在市中心城區、各縣城區購買首套居住房屋的給予補助,補助對象和標準分別為:各類人才補助標準200元/㎡,大中專以上畢業生補助標準150元/㎡,農民工補助標準100元/㎡,補貼資金由受益財政承擔,中心城區補助資金按屬地稅收受益比例由市區兩級分別按50%承擔。市縣行政服務中心開設綜合窗口,統一辦理補助發放事宜,補助起止時間以契稅憑證時間為準,具體辦法各縣區另行制定,中心城區辦法由市住建局、市財政局負責制定。進城購房農民工子女就近入學入托,與市民同樣享受就醫、就學、住房各項惠民政策。

11.緩解開發企業資金壓力。一是金融機構要支持房地產業健康發展,不能搞“一刀切”。已經完成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審批的,要及時將貸款資金髮放到位。二是推動金融機構適度下調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利率。已經進入審批程序的個人按揭貸款,要優化審批流程,加快貸款發放,增加企業有效現金流入。三是對受疫情影響嚴重、到期還款困難的企業可予以展期,對2020年6月30日前到期、貸款期限在一年內的貸款落實無還本續貸。四是降低政府性融資擔保費率。鼓勵政府性擔保機構積極與合作金融機構協商,降低或取消融資擔保項目的反擔保要求,擔保費率不超過1%。

五、營造良性市場發展環境

12.支持“四改一拆”項目加快推進。一是優化資金調度。經市政府批准的“四改一拆”項目中的危舊小區改造、城中村改造、棚戶區改造三類項目,由各區政府(管委會)負責實施,按照權責一致原則,土地出讓收入按照土地出讓總價款的10%(不含省級計提的3%)上解市財政,剩餘部分統籌用於該項目徵收補償、安置和本轄區相關基礎設施、公共服務配套設施建設,不足部分由轄區政府(管委會)承擔。二是降低改造成本。“四改一拆”項目中安置房建設涉及的各類行政事業性收費符合減免條件的一律免繳。

13.加強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和服務。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市政管網原則上要與市政道路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交付使用,確保房地產項目及時具備通水、通電、通氣、通暖條件。供水、供氣、供熱所有使用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的項目均進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公開招標。供水、供氣、供熱企業報裝業務統一進駐市行政服務中心,供水報裝時限由7個工作日內壓縮至5個工作日內辦結,供氣報裝時限由9個工作日內壓縮至5個工作日內辦結,供熱報裝時限由10個工作日內壓縮至8個工作日內辦結。市城市管理部門要積極探索、研究、制定水、電、氣、暖企業建設和管理的規範性意見,加強行業指導和監管。

14.簡化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減免審批流程。實施區級一次會籤,市級財政審核,政府快審快批。企業提出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區級政府要完成一次性會籤(所有簽字人員到場,一次開會研究並現場簽署意見)。對符合減免政策的項目,市財政部門要在接到區政府(管委會)申請後即時上報市政府,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對“一事一議”的項目,市財政部門要在接到區政府(管委會)申請後即時上報市政府,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

15.落實環保保障措施。對房地產開發項目在揚塵治理、汙染防治上實行差異化管理,不搞“一刀切”。一是對符合“綠色施工”要求的國家和省重點項目、政府確定的民生工程(包括醫院、學校、拆遷安置房等),經“市長一支筆”籤批同意並報省攻堅辦備案同意後,在嚴格落實“十個百分之百”標準情況下,允許在重汙染天氣橙色及以下應急管控期間正常施工。二是各施工企業在施工過程中應使用國四級以上柴油車,禁止使用農用拖拉機等高排放車輛,禁用區內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三是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在中心城區高排放車輛禁行區和重汙染天氣管控期間,對符合揚塵治理和汙染防治要求的施工車輛,由原來3個工作日內壓縮至1個工作日內審核辦結通行證。

16.提高政務服務水平。加快“放管服”改革,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壓減行政審批事項,落實聯審聯批和網上審批,簡化材料、簡化環節、簡化時間,提高工作效率。實行拿地後同時辦理用地規劃許可證,對安置房項目、“四改一拆”項目和一般房地產項目,修規方案經規委會同意後即可開工建設,並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在確保報建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前提下,商品房預售許可由法定7個工作日內壓縮至3個工作日內辦結、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由法定10個工作日內壓縮至5個工作日內辦結。

六、附則

17.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其中第10條、第11條有效期至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後再順延3個月(具體政策措施已明確執行期限的,從其規定)。以往出臺的政策與本意見不一致的,以本意見為準。施行期間,如上級出臺新政策的,按照新政策執行。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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