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九項舉措確保教育項目開復工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州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關要求,海西州對全州教育項目建設開復工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切實維護廣大師生和施工現場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疫情防控期間教育項目開復工和安全生產工作順利進行。

一、嚴格管控開復工程序。所有教育項目新開工及復工之前,各項目參建單位組織人員對現場安全生產、疫情防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全面自查和整改。對存在問題全面整改符合要求後,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相關滿足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資料申請。由當地建設主管部門對提出新開工及復工申請的項目安全生產、疫情防控措施落實等現場條件進行監督檢查,符合條件的方可開復工,未經批准同意的項目一律不得開工或復工。

二、成立疫情防控組織機構。開復工項目現場建立疫情防控小組,編制疫情防控專項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主要包括開復工時間、返崗人員數量和來源、返崗人員及家庭成員健康狀況、四類人員情況、企業生產計劃、原料採購和產品銷售地、物流運輸以及防控措施等,由建設、監理、施工單位相關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按規定履行審批程序,落實好防疫物資,進場前隔離區域,建立信息報告制度等。

三、加強進場人員排查管理。對所有擬新開工及復工進場人員進行信息登記,建立返崗職工“花名冊”,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戶籍地、聯繫電話、春節假期到往何地(包括途徑地點)、有無與疫情重點地區人員接觸、14天內有無發熱咳嗽等症狀等。所有建築工程必須在工地外設置固定場所作為隔離區,所有外地人員到達後,企業必須安排其在工地外固定隔離區進行自我隔離7天,並主動向居住地社區及街道辦事處申報登記,隔離到期無發病症狀,符合疫情防控的有關要求後方可進入施工現場。

四、嚴格落實保障防疫物資。各教育項目工程必須確保防疫物資和防控措施準備就緒,配備口罩、手套、測溫儀等防護物品,消毒液、酒精、洗手液等消殺用品,購置防護服、護目鏡、醫療器械等應急裝備。現場及辦公區、宿舍區出入口安排專職人員對進場人員進行測溫、登記,核對人員情況。在新開工及復工前必須對生活區、辦公區及施工現場進行一次全面消毒。

五、嚴密實行職工健康監測。建立職工體溫日檢制度,實行健康狀況“一人一檔”管理,在生產、辦公、食堂、宿舍等重點區域設置檢測點,對體溫異常的及時採取處置措施。加強環境衛生管理,對所有場所每天至少消毒2次,重點場所增加消毒頻次,加強公共區域通風換氣。加強就餐衛生管理,保證食材安全、餐具衛生,分時段供餐、分散就餐。

六、嚴格落實現場封閉管理。切斷外界與建築工地的直接聯繫,減少建築工地進出通道,在出口設置檢測卡口,配備門禁設施和檢測儀器,對進出人員、車輛進行嚴格消毒、測體溫和信息登記,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建築工地。減少一般商務洽談、人員來訪等活動,積極利用現代信息手段開展商務交流。強化物流車輛管理,外來貨運車輛進入建築工地前,要進行消毒處理,駕乘人員須佩戴口罩並檢測體溫,減少與建築工地人員的直接接觸,貨物送達後儘快駛離施工工地。

七、嚴格實行信息上報制度。疫情防控期間,要求施工單位必須實行開復工日報告制度,定時向教育行政部門和相關單位報送開復工疫情防控情況。各地各校將開復工數量、返崗人員數量、確診和疑似病例及密切接觸者,防控措施等情況,從開復工後每週五下午15時前報州教育局。

八、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嚴格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和“第一責任人”責任,實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加強疫情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的巡查檢查,確保信息暢通,重要情況妥善處置並及時報告。如發現疑似症狀職工必須立即處理,採取必要防控措施,對現場實施封閉並停止施工,及時將情況報告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疫情處置指揮部辦公室、屬地社區及衛生防疫部門處理,未經有關部門同意不得復工。

九、加強疫情防控宣傳教育。利用宣傳欄、宣傳條幅、廣播、張貼印發通告、日常教育等方式宣傳防控知識,引導現場人員正確認識疫情,消除恐懼心理。瞭解和掌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做好衛生防疫,增強自我防護意識,防止部分境外輿論混淆視聽,警惕有人藉機散佈謠言,製造混亂,維護正常生產秩序和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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