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生蟲》抄襲?盤點影視界的碰瓷維權事件

《寄生蟲》抄襲。

電影界又鬧出了一個大笑話。

對於印度電影製片人的所謂指控,《寄生蟲》片方正式回應稱,從未收到過印度方面的有關聯繫。

輿論幾乎呈現一邊倒趨勢,都說那位印度製作人根本就是碰瓷。

連印度媒體都看不過去了,指責抄襲說法過於荒唐。

《寄生蟲》抄襲?盤點影視界的碰瓷維權事件

對於中國觀眾來說,這樣的抄襲碰瓷是再熟悉不過了。

倒流一下時間,我們來盤點一下這類影視碰瓷維權事件。

上一次被碰瓷的熱門電影,是《哪吒之魔童降世》,以及《烈火英雄》

兩部都是票房“10億+”的爆款。

哪吒的事可謂是弄得滿城風雨,一波三折。

原告方一開始來勢洶洶,擺出了諸多抄襲“證據”。引得網友紛紛圍觀。

誰知這個所謂的非遺大秀其實自身水平有限,其海報,動畫製作都十分粗糙。而且根本經不起推敲。

然後劇情開始反轉,原告方非但沒告成,反倒是被網友嘲諷自己本來就是抄襲者。一位視頻製作者還站出來反告原告方抄襲。

也不知那原告方有沒繼續起訴。也可能是見勢頭不對,直接跑路了。

《寄生蟲》抄襲?盤點影視界的碰瓷維權事件

哪吒的事情沒過多久,《烈火英雄》突然也被起訴。

北京海淀法院官方網站發佈消息稱,李某某以著作權侵權為由將電影《烈火英雄》出品發行方訴至法院;並表示《烈火英雄》在故事背景、人物關係、主要情節設置、結局安排等方面的表達內容大量抄襲、剽竊其享有著作權的作品。

要求賠償經濟損失300萬元。

《烈火英雄》片方和導演作出回應後,事情也沒有了下文。

《寄生蟲》抄襲?盤點影視界的碰瓷維權事件

2018年的兩部電影也2019年接連身陷抄襲風波。

賀歲檔票房冠軍《芳華》,原告肖某認為,他於2015年1月初獨立創作完成劇本《藍姆伽的救贖》,並於2015年1月8日將劇本發給胡某林,希望胡某林將劇本推薦給導演馮小剛。

但馮小剛似乎是偷偷盜用了肖某的劇本,自己拍了疑似結構人物相似的《芳華》

《芳華》官方則說明劇本是根據嚴歌苓同名小說改編而成。小說作者都沒說話,怎麼無端端一個編劇跑出來說侵權了?

雙方多次開庭,審理結果還沒有相關報道出來。

《寄生蟲》抄襲?盤點影視界的碰瓷維權事件

《西虹市首富》的遭遇和《芳華》類似,也是一個編劇無端端跑出來說他的劇本被抄襲了。

實際上《西虹市首富》是根據美國電影《布魯斯特的百萬橫財》合法改編,既然都是情節相似,那可不可以說那位編劇先抄了《布魯斯特的百萬橫財》,然後再說《西虹市首富》抄襲了自己?

《寄生蟲》抄襲?盤點影視界的碰瓷維權事件

2018年,倒黴的則是黃渤和陳凱歌。

黃渤好不容易弄出了票房口碑雙豐收的處女作《一出好戲》,有人卻不高興了。

編劇於某在微博上實名舉報黃渤新戲《一出好戲》抄襲。稱該片抄襲借鑑了《男人危機》劇本中的故事創意與框架。

《一出好戲》方面派出了律師回應,輿論是一邊倒地支持黃渤,於某說會抓緊時間立案,可是到現在似乎都沒有開庭的消息。

《寄生蟲》抄襲?盤點影視界的碰瓷維權事件

陳凱歌的情況又和馮小剛類似,某編劇也是說他給過劇本陳凱歌看,等到《妖貓傳》出來了,一看就看出是抄襲了自己的作品。

《妖貓傳》也是改編自小說,是不是原告抄了小說也很難界定。

已經有明確結果的是《後來的我們》的侵權案。

2019年初,電影《後來的我們》片方被某藝術公司直接告上法庭,後者稱前者“著作權侵權並構成不正當競爭”,說是他們邀請了劉若英拍他們的《後來》,但劉若英拒絕,自己抄襲了故事拍了《後來的我們》

結果武漢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後來的我們》片方勝訴。片方沒有就此罷休,而是反告某藝術公司,說他們濫用訴權,影響了電影的聲譽。

《寄生蟲》抄襲?盤點影視界的碰瓷維權事件

電視劇領域的熱門作品也沒有逃過被“碰瓷”的命運。

《人民的名義》被小說作者李某起訴,一審被駁回後,李某不甘心繼續上訴。

同時,一個叫劉某的也起訴了《人民的名義》,結果也是被直接駁回。

《寄生蟲》抄襲?盤點影視界的碰瓷維權事件

胡歌主演的《獵場》在2018年被曹某起訴抄襲,並索賠50萬。

只不過這個曹某不怎麼經得起推敲,有人問到他製作方是怎麼獲取他劇本的時候,他就沒有回應了。

《寄生蟲》抄襲?盤點影視界的碰瓷維權事件

中國的抄襲案都說是故事被抄了,外國的抄襲案則是品種多樣。

《鋼鐵俠3》海報被指控為抄襲,經過4年的訴訟,漫威勝訴。

《寄生蟲》抄襲?盤點影視界的碰瓷維權事件

《X戰警》動畫被爆抄襲,涉事的是,主題曲。

一名自稱是某作曲家代理人的男子起訴動畫片《X戰警》,原因是其主題曲涉嫌抄襲了1984年播放的匈牙利電視劇

《女警琳達》的主題曲。不僅如此,他還起訴了漫威、迪士尼等出品相關公司。

音樂的抄襲就比電影的抄襲更加難判定了,畢竟能用的和聲進行有限,很多歌曲,特別是流行歌曲都十分相似。

如果是一點點像就是抄襲,那世界上真正的原創者還能有多少?

那些動不動就起訴維權的,你們就確定你們的作品和前輩們的作品不相似?

保護著作權固然重要,但如果僅僅是相似就能起訴,那法院估計就可以全年24小時不休息了。

面對這類難以初步界定的抄襲案,起訴的門檻應當要設定清楚,甚至還要提高。

比如,僅僅有關“故事相似”的材料是不夠的,原告還必須能提供被告拿到原作的有力證據才行。

畢竟有的人並不是真的為了起訴而起訴,如果法律變成了某些人炒作牟利的手段,那這個世界豈不是亂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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