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規模1000人左右,無論職位大小,每一份報銷單都要經過大老闆簽字,合理麼?

柯軻919


這種沒有什麼合理不合理,只不過體現出不同的老闆,不同的管理風格罷了。

我的朋友就是這樣的人,她自己有兩家公司,她每天是公司最忙的人,從早上六點一直到晚上十一二點還在跟員工交流。她最常說的話就是找個貼心的好管理太難了。但要我說,再好的貼心的管理都會被她嚇跑的。

她就是屬於事無鉅細,什麼都要過問的人。

比如舉辦一個活動,上面要用到的果盤,那些水果,瓜子花生什麼牌子,多少錢她都要過問。別忘了,這個活動的負責人跟她中間隔著幾個負責人呢。所以常常把自己累得要死不活的,她也知道自己的毛病,也經常提醒自己不要越俎代庖,但常常忘記。總是越過管理者向下面發號施令,搞得員工多頭領導,不知道聽誰的,最後幾個高管只有一走了之;她又統管全局了,留下的一個就是那種執行的,你說了算,我就當傳話筒。

你說的這種,1000個人的,一張報銷單都要大老闆親自簽字或許有這兩個原因;

或許他經歷過苦難,對每分錢看得很重,所以,每一筆報銷他都要親自簽字;

其次就是給你們壓力,每筆錢我都要簽字,你們省著點用,不要弄虛作假;

不管是哪種原因,老闆願意這樣管就讓他管了,因為涉及到錢的事情,老闆自己多瞭解點沒有錯。只不過要多累一點,他願意那也沒辦法,等到有一天,他實在忙不過來,他自己會調整的。

只是對於報銷人員來說,要麻煩一些,那就提前報銷,腿跑勤快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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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媚清談


我老公的老闆就是這樣的啊,我老公是他們公司營銷經理,帶領他們公司的營銷團隊一年太概做三個億左右的營業額,但就是這樣一個體量的公司,所有需要報銷的項目,一毛錢都需要老闆簽字同意才行[呲牙],但好在他老闆脾氣還行,我老公時不時因為報銷的事同他老闆吵吵,但吵完就沒事了,老闆不怎麼記仇~


星星情感故事


媽耶,我見過比這個還狠的。


旗下有20多個子公司的集團公司老闆,主力子公司在同行業裡排名第一,一年二十幾億的營業額。全集團一共有5000多人,開年會都是在自家的體育館裡。


這個不是重點,重點的是,這位身價也能進福布斯排行的老闆,事無鉅細,啥事兒都管。手下有一個房地產項目,我們正在開會提案,老闆半眯著眼睛,稀裡糊塗地聽著。然後秘書進來跟老闆耳語,老闆從兜裡掏出100塊錢,嗯,去吧,記得把發票留著。

後來,我們才知道,售樓處衛生間的洗手液沒有了,要跟老闆要錢買洗手液。


奇葩不?匪夷所思不?


集團公司啊,每天他收到的集團營收短信都要分好條才能看完,買洗手液要跟集團老闆要錢去買。


這樣的老闆多不多?多,非常多。

為什麼多?因為中國大部分老闆,不懂得如何用人,也不太相信職業經理人,寧可啥事兒都自己幹。

特別是涉及到錢上,那是真的不含糊。公司人都認不全,也要讓他簽字,這種事很常見。


從工作效率和企業管理上講,這事兒肯定不合理。

正常來講,一般老闆會給財務總監或者主管業務的副總經理、總經理、副總裁、總裁等等設定一定金額的授權,低於一定金額,是無需老闆簽字的。當然,相對要求的企業開辦成本預算也越嚴格。

一旦到了這個金額的臨界值,一般主管領導還是會跟老闆彙報的。這樣其實是節省了老闆的很大精力,讓老闆有機會多想想公司的戰略與未來發展,而不是每天面對幾十上百張報銷單據練簽名。

中國的老闆太累了,他們從來都不把自己當老闆,好容易出來陪家人度個假,半天手機沒響,就得讓老婆給自己打個電話看看是不是欠費了,要不就是擔心這幫傢伙是不是在造反,連個動靜都沒有。

所以,很多老闆幹得非常累。


但沒辦法,這是人家的公司,人家說了算的。


職場耿哥


公司規模1000人,所有的審批都需要老總的審批的話,實際上是不合理的。

首先,我們來想一下比較極端的情況下,如果一個月內1/3的人報銷,那就差不多300人報銷,一天平均十個人,報銷不單純是簽字,還包括審核單據,整理票據,才到審批。那老總不就一天啥都不幹,就簽字了。從人工效率上來看,明顯是不合理的。

其次,在如今信息化時代,特別是在疫情病毒影響下,如果所有報銷都要老總審批,那老總如果在家辦公,要如何審批呢?那公司日常必須報銷付款的房租,水電,社保,公積金又要怎麼處理呢?所以,不管公司多少人,規模大小,都不建議所有的報銷都是老總一個人審批。

對於報銷審批的流程和節點的設置,建議有三點:

一是瞭解公司的組織架構,設置分級管理權限,適當的權利下發更有利於工作效率的提升。具體來說,就是一般公司都設有財務部,採購部門,銷售部門等。各部門各員工的職級各不相同,普通員工的報銷可以由所處部門領導審批後,財務部門相關領導審批就行。對於各部門領導的報銷,再由老總審批,這樣會更能提示工作效率。

二是對報銷金額的大小和報銷類型的不同,設置不同的審批流。比如常規性報銷可由各部門負責人審批,但金額超過五千,一萬等等,由老總審批。再者,對於特殊性質的報銷,比如對外捐贈等,那不管金額大小,還是建議由老總審批。

三是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來實現報銷的優化。當今很多財務軟件裡可對報銷系統實現流程設計和優化,也有能掃描發票報銷,以實現全面信息化。如果能充分信息化,報銷會更透明規範,只要設定好既定的流程和節點就好。

所以,不管規模大小,全部由老總一人審批,肯定是不太合理的,建議設計一定的報銷流程和信息化,提高人工效率。


紫苡依依


曾經在幾十人小廠幹修理工,私企老扳也在工作,修理工經常要買配件,叮囑我錢找財務(家人)。回來把憑條和錢交回財務報賬。財務說以後不用憑證,剩下錢交回即可。後來企業擴大,進料,配件,零星購物,少許開支只要我認為合理我都給報,自己再集中報財務。也曾經提醒老闆這不妥,他說我沒那麼多精力,抓大放小,放權讓下屬有責任心。


古漢語八音


遇到過一個案例,還是一家上市公司,是大小審批都要通過財務總監,所以,經常就能看到有人在辦公室門口排隊,等著簽字。1000多人,這個量還是蠻大的,如果大老闆每一筆都要簽字,那估計要佔用大老闆很多時間,效率可能也會比較差。

管理還是需要適度的放權,按照二八原則,一些關鍵業務管控住,能規避80%的問題。那費用報銷同樣如此,不管是按照金額設置審批流程,還是分給分管領導負責審批,都是比較常見的思路,甚至有些公司,已經開始嘗試完全先報銷後抽查。其前提就是考慮到先認為員工違規的概率是很小的,不值得為了小概率事件,付出很高的管理成本。其實最關鍵的還是,費用報銷的金額,通常都不會很大。


康愉子


首先,沒什麼合不合理的說法,畢竟公司是老闆的;

二是,公司體制設計問題,比如老闆有監管財務或者每一款都設計成為老闆需要審核,這是正常的;

三是,說明了這個老闆還是非常敬業的,因為一家公司只要管住兩個部門,基本上管理就沒問題,一是人力,二是財務,人力資源管理好,團隊就比較有凝聚力,財務管理好,就知道所有公司的業務情況,所以沒有什麼不合理的;

四是,1000多人團隊的公司正常是會有比較大架構的管理體系,包括財務也是一樣,所以貴公司老闆行為還是比較集權的,這麼大規模的公司非生產型企業,建議還是有完整的財務體系,老闆不一定要親力親為,適當的放權,權利代表著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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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為潭


合不合理主要看老闆的精力,老闆有精力審批簽字,那最好不過了,但是隨著公司規模擴大,學會流程簡化、充分授權、制定預算,籤不簽字已經不是最重要的了。

一、一個類似的案例分享

我們公司之前是從事物流行業的,公司近千人,在管理上老闆有兩件事是自己親手抓的,一個是人事任命,哪怕一個員工升級為小主管,也需要他簽字任命的;另外一個抓的更緊的,那便是報銷單簽字。
對此,老闆還經常笑稱自己練了一手好籤名!無論是公司申請採購一批A4紙,還是員工出差的差旅費報銷,老闆都要親自審核,親自簽字。老闆常說 的一句話,“一個公司如果連人管不住,錢不知道流到哪裡去,那也沒辦法管理好一家公司!”
近幾年,隨著公司規模的擴大,公司運營人員經常到外地各個城市站點支援,所以難免有不少的差旅費。老闆也比之前更忙,要麼經常去外地拜訪重要客戶,要麼參加論壇學習。那很多運營人員的差旅費常常拖著兩三個月才能報銷下來。
時間一久,運營人員自己的薪資頂不住日常外出的報銷,只好找公司暫支。一邊未把報銷單核銷掉,一邊又有新的暫支,後來財務總監只好去找老闆談了。

財務建議上線一個報銷系統,老闆直接在線審核即可,不過老闆覺得這樣成本高,最後決定凡是低於1000元的報銷,由主管的副總審批即可!

二、每一份報銷單都要經過大老闆簽字合不合理不重要,關鍵需要有三點管控

一家公司的報銷單簽字都由大老闆簽字到底是合理還是不合理,不是最重要的,如果大老闆有精力,都自己籤,那最好不過了,但是隨著公司的規模的擴大,不可能事無鉅細都由自己來操作。報銷最重要的管控有以下幾點:
1.報銷流程要簡化。員工申請報銷,領導審批這些都屬於公司內控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但並不是每一個環節都需要齊備,而是需要簡化、高效,比如底層員工報銷只要經理審批,直接副總核實即可,無需再到各級主管、總監一一審核。
2.學會充分授權。流程做減法,最重要的就是充分授權,減少審核人員,尤其是隨著公司規模的擴大,人員的增加,有時業務比較多,老闆經常忙不過來就應該適當授權,比如一千元以下的交給總監,萬元以下的費用交給分管的副總即可。
3.部門需要有預算。部門有預算是管理最重要的一環,並不是老闆只授權了,就可以撒手不管了。比如說業務員小張的年度銷售計劃是500萬元,只要完成這個目標即可報銷1萬元,副總完成審批就沒問題,如果沒有預算,只是規定一個數字給副總審批,那麼員工可以把3萬分成3次來報銷,照樣超出一萬的報銷預算。這樣導致老闆無單據可批,錢卻花光了。
總之,隨著公司的規模的擴大,業務量的增加,老闆很難有很大的精力來簽字管控公司的支出,這時候應該在管理上下功夫,先把報銷流程簡化,再充分授權,最後在上述的基礎上制定出預算,這樣的管理才是有效管控的,其實質大於形式!
希望我以上的分析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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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子說職場


但是怎麼做才合理?


雷神威名揚


這個沒有什麼合理不合理的說法。我這麼跟你說吧,有的公司會規定所有的報銷單都需要由老闆簽字確認才能報銷;而有的公司會規定只有報銷的錢達到某個金額(往往是很大的金額)的時候才會由老闆簽字確認,其他小金額的報銷單都由分管的副總簽字確認即可報銷。這兩種報銷的方法都是合理的,因為只要公司有報銷制度,員工和老闆都按照報銷制度執行就是合理的。要知道,公司內部的報銷制度是由公司完全決定的,這個沒有什麼法律強制性規定,一切由公司說了算。所以,從你們公司每一份報銷單都必須由大老闆簽字的做法來看,反映了你們公司的報銷制度就是這麼規定的,所以是合理合法的。

在這裡我想特別解釋一點,為什麼有的公司所有報銷單據都必須由老闆簽字確認才能報銷,而有的公司報銷單據不一定都要老闆簽字確認,為什麼這兩種報銷的做法都是合理的呢?因為這涉及到公司授權和財權管理的問題。有的公司老闆崇尚集權,把錢看得特別重,又或者不信任、不放心高管,加之財務報銷制度不規範、不完善,所以就要求所有的報銷單都必須經過他簽字確認才行,你們公司的大老闆就是這種心理。但有的公司老闆懂得授權、把錢看得不是那麼重,且非常信任身邊的高管團隊,而且公司的財務報銷制度非常規範和完善,所以這類公司的大老闆可以不用親自審批所有的報銷單,比如京東老闆劉強東就說過,1億元以下的報銷單不用他簽字確認,只有1億元以上的報銷單據他才最終簽字確認,這一方面是因為京東的財務報銷制度有這樣的規定,另一方面也是大老闆劉強東信任下面的高管。所以就你的問題而言,你們公司所有報銷單都由大老闆簽字是合理的。

另外我還想解釋一個事,就是公司規模跟報銷制度和報銷流程沒有必然的關係。大公司的報銷單老闆也可以全部簽字,小公司的報銷單老闆也可以授權給別的管理者執行,這都是可能存在的情況。只能說,決定報銷制度和報銷流程到底要不要老闆參與簽字確認,完全由老闆自己決定。如果老闆覺得報銷的單據太多,自己平時沒那麼多時間簽字審批,那老闆可以授權給別的管理者做這個事,如果老闆覺得自己時間充裕,平時的報銷單也沒多少,那完全可以自己就幹完,沒必要授權給別人,就這麼簡單。現在來看你的問題,你們公司有1000人左右,算是一箇中型企業,雖然人看上去有這麼多,但並不是所有的人都需要找老闆報銷,應該說絕大多數員工的工作都不會涉及到任何報銷事宜,頂多也就是一些採購、銷售和部門的報銷單據,而且大老闆在公司待的時間可能也比較多,所以大老闆是完全有時間處理所有報銷單據的,因此你們公司所有的報銷單據都要經過大老闆簽字是符合制度規定的,所以是合理的。

以上就是我的一點個人看法,希望對你能夠有所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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