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熱”六書用字法假借字


“漢語熱”六書用字法假借字

什麼是假借字?

假借是古人用字的一種方法。在古代,尤其在上古時期,文字不多,出現一個新事物,不再造新字,所以就出現在記錄語言時往往借用形、義都不同而只是音同或音近的字來書寫的現象。如早晨的“早”,寫成“蚤”;背叛的“背”,寫成“倍”......。這種用甲字代替乙字的借用現象,就稱作“文字假借”。甲字與乙字的意義本來完全不同,由於借甲字代替乙字,甲字就具有了乙字的意義。被借用的這甲字就叫做“假借字”,而由於假借具有的意義叫做“假借義”。

假借字產生的原因有兩點:

一、文字跟不上語言的發展。語言隨著社會不斷髮展,新事物不斷出現,新的詞語不斷產生,可是,不一定立刻就有新造的字來作為它的書寫符號,因此,就用了一個現成的音同或音近的字來代替。如:

(1)逝將去女。《詩經.碩鼠》((我)發誓要離開你)句中“女”字,本義是婦女的“女”,讀作nǚ,在此,被借用為第二人稱代詞“你”,讀作rǔ。

(2)八月斷壺。《詩經.七月》(八月摘葫蘆瓜)句中“壺”字,本義是酒壺等器皿的壺。在此,“壺”則假借為“瓠”,即葫蘆瓜。“段壺”,就是摘葫蘆瓜。

二、記錄語言時,或寫書、抄書的人為了方便,或一時筆誤,沒有寫已用的正字,而寫了一個同音或音近的別字,相繼沿用。如:

(1)臣與將軍戮力而攻秦......《鴻門宴》(我跟您共同努力攻打秦國,......)句中“戮”,願意是“殺”的意思,在此,借用“戮”為“勠”是協力、併力的意思。“勠”字本已有之,但在古書中常見以“戮”代“勠”。

(2)帝感其誠,......一厝朔東,一厝雍南。《愚公移山》(天帝被他的誠心偶感動,......一座放在朔方東部,一座放在雍州南部)居中“厝”,本義是“磨刀石”,在此,代替已有的“措”字。措,安置、放的意思。

“漢語熱”六書用字法假借字

假借字,歸納起來有三種情況:

(1)原有其字,同(近)音假借,假借字增加了新義。如“戮”“厝”;

(2)本無其字,同(近)音假借,假借字的本義不再用了。如《桃花源機》中“餘人各復延至其家,皆出酒食。”(其餘的人又各自請漁人到他們家裡,都拿出酒食招待漁人。)句中的“其”字,為人稱代詞,指“他們”。而“其”的原意是“簸箕”,為名詞。康殷在《文字源流淺說》中說:“甲(文)釋其為箕。”這個名詞“其”,很早就被借為代詞,“其”字的願意就不用了。再如“我”,原意是古代一種有柄額刀鋸形的武器,也是在很早被借用為第一人稱代詞,而原來的意義不用了。

(3)假借義取代了原義,給原義另造新字。如《蕩雁山》沈括中“然未知蕩雁、龍湫所在。”(但是(然而)不知蕩雁、龍湫在哪裡。)居中“然”字原來就是燃燒的“燃”字。後來被借用作虛詞,而假借虛詞的意義取代了原義。“然”字的原義,用新造的“燃”字來表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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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腰

在文言文中,文字假借情況常常出現,是學習首先遇到的障礙。所以,要注意假借這種情況。確切瞭解字詞的使用和意義,知道某個字與某個字通用假借,對讀懂文句,正確理解內容是很重要的。否則,容易望文生義,誤解文章的內容。

常見假借字如下:借字——本字;內——納;旨——指;女——汝;厝——措、錯;距——拒;倍——背;塑——訴;蜚——飛;已——以;策——冊;陽——佯;振——整;翔——詳;蚤——早;衡——橫;逝——誓;焉——顏;胥——須;政——徵;熙——嬉;戮——勠;壺——瓠;歸——饋;適——嫡;接——捷;從——蹤;革——急;矢——誓;

長期以來,處理假借字的辦法有兩個:一是查閱註解或工具書。因為常見假借字,在《辭海》、《辭源》等大型工具書裡都有說明,一查便知。二是要根據上下文的意思來決定。對文句中的某個字(即單音詞),如果用它的本義解釋不通,那可能是假借字,再試著用一個音同或音近的字的意義去解釋。但一定要細加琢磨,不要一開始就想用假借規律去解決一切問題。我們瞭解、掌握假借情況及其規律,對使用文字,閱讀文字都是很有用處的,但是,切不可濫用。因為文言文中音同音近的字俯首可得,如果濫用,就會穿鑿附會,造成謬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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