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本书让你记忆深刻?

Corrupt丶十六


  • 有一本书是不许中国人读的。
  • 被作者禁止死后150年内,他的作品不许在中国出版。

有一本书被中国作家集体阅读。

  • 是八十年代的热度,赛过了今天的直播和短视频。

我最早读这本书是在学校里传抄的手抄本。

那时买不起蜡烛,夜里点着煤油灯,趴在被窝里写:

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早晨起来,两个鼻孔是硬的,都是烟灰。

  • 为了读这本书,我几次挨了父亲的棍子。

在这本书里,我学会了魔幻现实。

这本书影响了我的创作风格。

  • 影响了我的人生轨迹。

这本书是中国人的伤,也是粮食。

喂养了一代人的思想。

他是拉丁美洲的孤独。中国人的孤独。全世界的孤独。

  • 他叫马尔克斯。还有他的《百年孤独》。


雪小浪


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海明威的《永别了,武器》,我看书挺泛的,且也是早些年的爱好了。现在看书很少。玩摩托,玩摄影,玩户外,剪辑视频等,浮躁不已。第一次买《挪威。。。》,恐怕国内还没多少人知道村上,记得是漓江出版社出的那种简装本吧,很不起眼。那时我也只二十一二的年纪,看完一个人呆呆地坐在房间里,深深地叹了口气,觉得就此死去也没什么所谓了。倒不是有什么深刻的感悟跟体会,只是想人生大抵如此。多年后陆陆续续又买了几本,并反反复复又看了十多遍,感想又不一样了,我一开始就不以为它是通俗性的流行小说,它的描写里带有太多的现实性跟人性的软弱面。人真没那么强大,人性的黑白也没那么分明。在这个高速发展的时代,或者我们可以在里边看见更多的自己。当然,文风,写作方式,以及林少华的译著,相比其它更像一股清流吧,多说一句,村上的书我几乎全收集,还有因他那篇在高墙跟鸡蛋之间,我选择鸡蛋而更尊敬他。《永别了,武器》就不多说了,海明威也是我喜欢的作家,包括他简洁坚定充满力量的文笔。其它作家当然也有不少喜欢的,“不是死去二十年以上作家写的书,一般我不看,以免浪费时间。”


老桨1


我小时候最爱读的是"毛泽东选集″,我兄弟姐妹十人,家庭困难,我排行老六,父母让每个孩子都要识字,只要念到初中就回家务农挣工份,省下来的钱供弟弟妹妹念书,那个时候我很想念书,因为家庭原因只能掇学回家,掇学回家后我哭了三天,父母见到说孩子没办法啊,你在继续念书,弟妹们怎么办呀!我只好做罢,我家有毛选一至五卷,我每天务完工就在自家的柴房看毛选,直到把五卷全部看完,家穷没有别的书,我最喜欢文学,到现在我的孩子只要喜欢的文学我无论花多少钱都买,这是我儿时记意最深的书。


爱心135417858


让我印象深刻的书是《亲爱的提奥·梵高传》。



本来我想好好地说出我读这本书时的感受,但是我似乎找到了别人的书评也挺好的,跟我感觉挺相似,这里就不再啰嗦了,直接上图。悄悄地对你们说一句,这本书里面很多是梵高书信原稿,没有加工过的,很能反应当时他的感受,代入感很强。

补充一点他没有说到的就是,看这本书时,我仿佛身临其境,竟然可以跟梵高深有同感,或许是处于现世,太少追逐自己的心灵了吧,说真的表面上不孤独内心却孤独得很,又或许是梵高的书信感染力太强了吧,说真的,让他当一个作家也不为过的。

我学会了一点就是要享受孤独,享受真正做自己的感觉。享受这个表面的孤独,内心却是自由的,我们不用再去伪装什么,不求交所有的朋友,用真正的自己去认识能接受这个自己的同样真正的别人。或许相遇概率很低,但是管他呢,这是社交梦想啊。

反正我知道,继续伪装只会招来能接受伪装自己的朋友,哪天累了不装了就散了,这样反而蒙蔽自己的双眼呢,也错开了适合真正自己的朋友,因为我在伪装呀,想要所有的朋友啊,结果都不是我想要的。你们应该也懂这种感觉。

而且我也很害怕自己装着装着就变成了他人,被不是自己内心想要的人潜移默化,很恐怖。真想做一回自己,哪怕有人指着我的鼻子说,你就是个异类。对呀,我想说,异类也是有少数的异类朋友的,去找他们吧,他们最能接受那样的你。之所以被异类,只不过他们主动选择了内心,远离了庸俗。

但是我发现,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都开始寻找自我了呢,而且也在寻找自己的同类朋友。未来应该是越来越个性化的时代吧,大家都自己找到了自己想要的方向,自我分类,同类吸引。以后可能交到朋友越来越难了,但是交到志同道合的朋友越来越容易了,因为你就是你的内心呀,不是什么故意迎合,别人都看得见,不喜欢的自动就不来,喜欢的自动吸引。

有多少人在说干就干的事情中突然发现了自己那样也可以活得很自在,而且可以认识同样自在的朋友。多好呢。愿你能做一回自己。

PS:我是看了电影《挚爱梵高》开有感觉的,觉得还不够,所以又买了这本书,真的,很带感,你们也可以看一下。建议可以先看看电影初步了解一下,电影的画风和手法也相当不错。


小志OB


1红楼梦

读过很多遍,每一次感觉都不一样。

一开始单纯喜欢里面人物的说话方式,

后来喜欢里面的菜,还特意把所有描写菜式的部分摘抄出来,没事的时候就一遍一遍的反复流着口水读。

什么玫瑰露,什么螃蟹馅儿的小饺子,还有各色小面果子。

再后来青春期开始读懂了宝玉黛玉之间的感情,开始慢慢发现小性儿的黛玉原来只有对着宝玉时才会小性儿。

小性儿不过也只是小女孩儿对着喜欢男孩子才会有的撒娇。

2飘

这是除了红楼梦外,我第二本反复读过的小说。

这本书里的女主漂亮自私,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

她抢走妹妹的未婚夫,又心里爱着闺蜜的老公。

每一段婚姻都是有其他目的,就是没有爱情。最后还是葬送了自己真正的爱情,失去了深爱她的老公。

但是我还是忍不住喜欢她。

因为她面对困难的时候不畏惧,想尽办法解决问题。

在母亲死去父亲精神失常全家人饿着肚子的时候,她没有放弃自己,她比一般的男人还要坚强勇敢。

所以即使她不是一个完美的人,我还是从她身上学到了,人不能太委屈自己,不能为了别人的开心快乐而让自己不开心不快乐。

人就应该适当的自私,不能单纯地只想当好人。

3三十六计

这本书里介绍了很多三十六计的实用案例。

小时候会特别喜欢美人计,案例里面多是用帅哥美女做主角,营造一个美丽的邂逅。和平时读的王子公主美好幸福完全不一样。


幽灵公主yesido


镜花缘

小学在农村念的,很破旧的小学,一个年级学生也就只在三四十人

到了六年级,学校终于腾出一间屋子做图书馆,我们可以在老师的带领下去借阅书籍

那些书籍都很有年代感了,也是一些条件好一点的学校淘汰下来的

一次最多借2本,我记得很清楚,我拿了一本《镜花缘》去老师那里登记。然后老师说这是文言文的,你看不懂的,去换一本吧。但是我固执的选择了这本书,然后花了很久很久把这本书啃完了,当时对书的理解程度,超出了老师的预估。

然后现在再看看现在的学生,学习要求比我们那会儿高多了,所以早早的就开始学习文言文啥的,我那时候的阅读,我那时候的理解,对现在的孩子来说小儿科啊


且放白鹿青崖间5


作家路遥写的《人生》,给予我的印象最深,她仿佛浓缩了一代青年人的奋斗史、命运史、心灵史。

作品中宏阔的历史背景、主人公巨大的人生波折和深切精细的情感描述,以及对于跌宕起伏的人生轨迹背后的“命运之手”的追寻,对于其中必然性、真理性的思索,激发了阅读中的共鸣,深深吸引我每天中午和晚上准时收听这部作品的连播,还同伙伴们在饭堂、宿舍随时讨论,甚至为作品中男女主角高加林、刘巧珍爱情的可能发展,打赌猜测。

除了小说连播引人期待和遐想,作家路遥的坎坷生平与顽强创作的事迹,也格外让人感动,甚至可以说震憾。

记得小说播讲结束,随即播出了作家的创作手记《早晨从中午开始》,充分展示了《人生》的由来与创作的甘苦。

后来,我用心收集到《人生》的多个版本,反复阅读品味,我把许多感兴趣的段落反复诵读抄录下来,至今清楚地记得《人生》开篇的一句话:“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

这部作品以她长久的正能量影响着我,已完全超越一部小说的意义。


有容乃大123


《菜根谭》成书于明万历年间,是一部论述修身处世的箴言集。其中的格言警句文辞优美,对仗工整,蕴含着深刻的哲理,有益于身心修养。与《围炉夜话》《小窗幽记并》并称为“处世三大奇书”,毛泽东主席赞曰:“嚼得菜根者,百事可做。”

作者洪应明,字自诚,生活于明代嘉靖、万历年间,《明史》及其他史料均未载其生平事迹,然而书中字句皆显露出其非凡的智慧。

【原文】

东海水曾闻无定波,世事何须扼腕;北邙山未曾留闲地,人生且自舒眉。

【注释】

①扼腕:自己一手握持另一手的腕部,形容焦虑的样子。

②舒眉:舒展眉头。

【译文】

听说东海的海水没有风平浪静的时候,所以面对世间的是是非非又何必焦虑不安?北邙山的墓地是不会为人省下一块空白的坟地的。所以,人生要自我超脱、舒展眉头、享受当下。




含笑君


因为爱情,第一次握手;因为责任,第二次握手

要说给我印象深刻的书,非《第二次握手》莫属了。同学推荐给我的。初次阅读就被书中的人物命运所感动。《第二次握手》写的是一个非常简单的爱情故事,但是确实感动了无数人的简单爱情故事。这是两个科学家圣洁的爱情故事,大学生苏冠兰和丁洁琼相爱,遭苏父反对。丁洁琼赴美留学,成为著名的原子物理学家,留在国内的苏冠兰成为医学教授并与叶玉涵日久生情结婚。然而,远在美国的丁洁琼拒绝一切追求者,一心一意旳履行着与孙冠兰的爱情约定。

书中的主人公苏冠兰和丁洁琼只有两次握手。第一次是在他们的初恋时节,在古城南京的火车站。而他们的第二次握手,谁能想到竟然是在整整三十年之后。当时只道是寻常的握手,却是错失了彼此的最爱,不是死别,却是生离。然而,在祖国需要的时候,丁洁琼能放下个人的得失,投身国家的建设中来。对世事的宽容,对国家的大爱,永远让人为之动容。

小说的女主人公丁洁琼说:“一个人的一生,应该有一次爱情,也只能有一次爱情。”当时年轻,对这句话不甚理解,及至多年后历经了过了,才明白了此话的分量。爱情与一个人而言,真的只有一次的心动,错过了,就是亲情和责任。《第二次握手》感动了整整一个时代的中国人,为我们树立了正确的价值观和爱情观。值得一读,相信我,没错的!


刘玲子candy


最初了解到《活着》这本书还是通过巩俐和葛优的同名电影《活着》,电影中表现出的人生在大时代下小人物的悲剧和无力让我深深的震撼和反思,思考人生的意义。

出于兴趣,就去拜读了活着这本书,书看完之后,更是被福贵坎坷的一生抱有了深深的同情,对人生的反复无常叹为观止。可以说这本书虽然叫活着,可是却以死亡来贯穿全书的,福贵,一个地主家的宝贝儿子,却把家产全部输给了赌场。

然而正因为输了家产,在后来暴风骤雨般的革命浪潮中有幸活了下来,而赢了他家产的人,却成了大地主被镇压枪毙,多么无常的人生,究竟什么是福什么是祸,可能不到最后一刻你永远也不知道。

福贵是孤独的,他的父亲被自己气死,母亲后来被饿死,儿子有庆被县长夫人失手撞死,女儿家珍难产而死,妻子因长期的困苦因病而死,心灵手巧能干孝顺的女婿意外被砸死,连唯一的外孙子,也因为福贵自己的疏忽,吃豆子活活撑死。他的一生真的是悲剧的一生,这样的人生究竟是什么意义呢?活着,难道就是为了受苦吗?

可是作者没有这样说,福贵也没有被打垮。直到最后,福贵也都在坚强的活着。活着,可能就是来人间,体验人生,体验这一切的,不管活着什么目的,总要坚强乐观的活下去,体验这一切,体验人生的酸甜苦辣!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