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生病了在道德上是不是子女都应该出钱出力?

李小杰


母亲生病了,无论是道德上,伦理上,还是法律上,子女们都应该出钱出力的。但是关于这个问题,我想题主应该想问的问题不是道德上,而是习惯上,风俗上,是不是都应该出钱出力。

在我们农村,根据习俗,父母生病了,医疗费用是由那一个继承父母财产的人重点掏钱,而其他人则是各随心意的。一般情况下,医疗费用都是以儿子为主。因为根据养儿防老的心理,父母为儿子操心最多花费最大。儿孑结婚所需要的彩礼,房子,车子等,几乎能掏光父母的老底,有的人家甚至为了儿子的彩礼而把女儿的彩礼留下来顶上。父母为儿子付出了人生的所有,他们有病了,儿子当然要拿大头了。

而女儿呢?一般情况下家中有钱就带上点儿陪嫁,没钱就不带。甚至自己打工赚的钱,一级自己结婚的彩礼钱,都有可能被父母拿去用到儿子身上。父母为女儿花费的少,父母有病了,女儿少拿一些也是情理之中的。

不过父母病了,女儿也不能置身事外。她们不掏钱,但却需要照顾父母的。特别是母亲。当年我公婆有病,我的大姑子,小姑子拿的医疗费,待我公婆治愈之后,就都还了他们。而我婆婆病重之时,就是我的两个姑子负责照顾的。

当然,如果有的家庭,是财产遗产等都是按人头均分的。那么父母病了,子女们无论家庭情况如何都应该平均出钱出力的。


萍风竹雨123


给大家分享一下,母三女儿,我最小儿子,14年农历十二月二十住院,二十八回,我在外地,姐和姐夫陪,老大从小抱养,母住院花七千多,医保后花四千多,我全出,但母住院伙食费交通费他们出。因母从医院回要接屎接尿,先和老三说了我的想法,老大从小抱养,不叫地,三姐弟承担,作为儿子,1年我六个月,你和老二每人每年三个月,母亲伙食费我每月三百元,我因在外,老三服侍母我再给五百元,后叫老二来商量,可能老二和老,三有些小矛盾,老二来后喋喋不休指责老三,三遍后对老二讲,今日要你们来是商量母亲之事,姐妹之事讲出来就算了。老二就说,难道我就没发言权,来脾气,我见这样,也来脾气,讲,今日是商量服侍母之事,你想来就坐下讲,不想服侍母亲就算了,算母少生一女,后老二回,因我在外做事,就要儿子留家帮姑姑一起照顾奶奶,大概二月后,母能起床,自己吃饭,大小便,只要做好饭给她,帮洗澡洗衣服就可,但我还是到九月才要儿子来帮忙,16年老三全年照顾母亲,每月给老三八百元,十二个月,母买药等费用我出,17年老三姐夫电话中讲,老二姐夫对老三姐天讲,照顾老母我没跟他们讲,后我就电话位二姐,姐夫,后回家送母到二姐家,三个月,18年也三个月,六个月每月母亲伙食费三百,我给她二千。18年八月母故,。三姐17年的未算,18年她只一个月,因三姐要钱给我,。16年还是17年三姐另借我一千,后我说你别还我了。今年五一三姐来,老婆没给她钱,我就微信转三百。对二姐可能就没这份情了。


小成大号


这个不仅是道德义务,也是法律义务。《国宪法》第四十九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以及《婚姻法》第二十一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都规定了子女对父母赡养扶助法律义务。

当然,让面的规定都比较抽象,如何具体的进行赡养和扶助则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该法律比较明确规定了老年人的赡养扶助等具体义务内容,关于父母生病的照顾问题,也有明确的规定。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根据规定,子女作为赡养人,在父母生病时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保障父母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

若是不能亲自照料,还应当委托其他人员或机构进行照料。同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不仅仅规定了生活或经济层面的赡养义务,还涉及老年人的精神需求,这也是子女的义务。

当然,上面是法律强制性义务。孝顺父母,赡养父母是中国的传统,能够通过道德层面进行约束并履行的,我们也不希望上升到法律层面,最后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个体经济自然存在差异,有钱的多出钱,有力的多出力,希望子女之间能够协商一致自觉履行赡养义务。


叶律师


首先,我认为这不是一个道德问题,而是义务,也就是说必须的。

弄清这个问题很容易,朋友们先看看下面的有关法律条文。

《婚姻法》规定,子女(儿子和女儿)对父母有赡养和扶助的义务,在父母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时,子女有义务给付赡养费,并且不因为父母的婚姻变化而终止。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中规定,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第十一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籍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对于不赡养老人的,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另外还规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以根据子女的经济情况,共同负担。如发生纠纷,可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由判院判决。

这里说得清清楚楚,父母一但生病,不管是儿子或是女儿,都应出力出钱。这是法律赋予老人和儿女的权力和义务,是无条件的。

当然,如果母亲有足够的钱,生病时不让儿女出钱,那就另当别论了。但力必须得出,不然是违法的。

但就是有一些子女,父母给分线时,总是多要,但当老人没钱治病时,他一分也不出不说,连一天也不伺候。

我们这有一个当过多年干部的人,因为老婆当家,活得窝囊。父亲生重病几年,他没拿过一分钱,母亲有病卧床近一年,他不仅不给一分钱,到临终也没看过母亲一眼。

好在他的兄弟不给他一般见识,并没有寻求司法解决。

现在农村有不少多子女的老人,在生病时因共同负担药费闹起了纠纷。他们有没有想想,他们小时候生病时,父母有因经济困难不给治病吗?

所以,我认为,兄弟姐妹之间要搞好团结,共同伺候好父母,当父母生病需要钱时,经济条件好的多拿点,经济条件差的少拿点,力多出点。这样父母的病会少花钱,好得快。


悠悠子民


父母亲病了,子女们大家出钱给父母亲看病,这是应该的,不过现在为这个问题,也出现很多矛盾和争执,就是兄弟姐妹,家庭生活条件不平均,出钱多少的争议,现在人有病了,谁都知道在医院里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是你有多少钱医院能让你花多少钱的地方,兄弟姐妹每个人的经济条件,和经济实力都不一样的,有有钱的,也有家庭困难的,但按常规的方法都是平均摊派费用,问题就出在这里,有钱的兄弟姐妹会说,去最好的医院,请最好的医生,用最好的医药,请最好的护理,花多少钱都要把父母亲的病看好,对父母亲尽孝是中华的传统美德,可是这些费用不是一般人能承受得了的,很多的家庭连想都不敢去想呀,自己一家人不吃不喝,不过日子也拿不出这个医院的费用,人不能一家人的日子不过,去满足父母亲的健康,退一步说家里搞得倾家荡产,身背重债,父母亲的病是看好了,他们出院了,看到自己的孩子,日子过不下去了,负债累累,他们会怎么想呢?他们的病还能好得起来吗?母子连心,父子连命呀,我让我做什么事,要量力而行,兄弟姐妹要齐心协力,有钱的多出钱,没钱的多出力,没钱没有力的,兄弟姐妹之间相互理解,相互帮衬一下,大家都过好了,父母亲的身体也就好了,病也就好了,


祥龙祥云祥万家


问,母亲生病了在道德上是不是子女都应该出钱出力?

答,在道德上不是!在法律上才是。

在崇尚孔孟之道的齐鲁大地,老辈人素有“嫁出去的女儿 泼出去的水”、“讨饭不进女婿家门”之说。老辈人这种陈旧的观念,可以有效地预防个别不孝之子,光想多得财、不想多尽孝的投击动机。

把女儿排除在尽孝之外,是法制不健全的结果,不是缺德的结果。这种看似不公平的背后,树立着更广泛的公平。女儿们作为傍观者,尽孝是情份,不尽孝是本份。儿子们贪财必摊事,公平合理。这种看似违法缺德的谬论,却是以前大家庭比现在大家庭矛盾少的根本原因。

家庭矛盾少是生活的硬道理,什么道德啊!法律啊!如果不能有效的减少家庭生活矛盾,都是不仁不义的借口。凡是用法律的武器、道德的伦理来激化家庭矛盾的,都是希望别人以德报怨、尊纪守法的。很多人在贪财时,对这些武器视而不见,在摊事时拿起这些武器武装自己。都想公平和真理站在自己的一方,不想自己去站在公平和真理的一方。

当下大家庭池塘的水,比社会江湖中的水还深。家庭矛盾冲突触目惊心,法与德、情与理的交锋刀光见影。按理说,老母亲病了,钱多的多出点钱,钱少多出力。但现实中能做到的很少,不管谁的条件好孬,都要统一对待,弄得经济条件差的小家庭非常被动,血浓于水的成份,荡然无存。子女的公平都有了,躺在病床上老母亲的公平向谁要???


0老三两0


你说这话真是无德,不孝,缺教养的渣子一个,妄为人;母亲含辛如苦,血泪斑斑,受尽人间苦,吃尽人间难,无怨无悔把你养大,到头来你说这话,老人听到那真是犹如万把钢刀刺心还痛;孝敬侍候老人是道德礼仪的传承,更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子女有同等孝敬侍候父母的责任,不孝敬侍候老人将受到道德唾弃,和法律双审判---


心心0相印


答:你说呢?

1、母爱伟大,应该掏心掏肺报答养育之恩❤️

2、做好自己,只当独生子女,母亲是自己的,至于同胞的行为忽略不计。

3、心大事就小,心小事就大。

4、你所做的一切,上苍会还你!





绥格格


问这个问题的人是不是还活在旧社会?

且不说自建国解放以来,国家一直强调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女人是社会的半边天。这些大道理了。

在旧社会,妇女在家庭中是没话语权的。新社会女儿不但在家里有话语权,并且有时候份量还比较重。谁也不能歧视女人。养女儿的人家。女儿出嫁前,要男方出彩。无论多少吧,是妈妈对女儿的关心。就怕女儿到男方过不好。

再说吧,妈妈怀女儿时也是十个月,生产时同样地痛苦。这是天然的平等。

再说了,儿子娶了媳妇,丈母娘生病了,儿子还要给丈母娘出钱出力呢。

最重要的是,家庭有遗产时,同样少不了女儿的。

所以,于情,于理。妈妈生病,女儿同样得出钱出力。这与道德无关。

我们家母亲生病时,妹妹们都主动出力出钱。没人强迫。


荒山无泉


母亲生病了在道德是不是子女都应该出钱出力?

这个问题回答面太广了,在农村母亲的生话费用,生病开支,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就是在家撑门庭,继承家产延续香火的子儿负担,出嫁的子女在一般情况下是不需用负担。如非生病费用特别巨大,且家庭经不大好,那末好提议要出嫁子女帮衬点也是有,子女也乐意的,毕竟是自已母亲。如果母亲生病,子女还未全部成家,长兄为父撑起管理这个家,这是义不容辞的。

所以情况不同处事方式也不同的,总之一条母亲看病尽全力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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