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不探望老人,也找不到他們人,該怎麼辦?

一生一世60067


答:1、通過熟人圈、公安機關、公益組織或媒體找到子女,2、協商子女探望老人的事情。

一、子女不探望老人,也找不到他們人的種種情況

子女不探望老人,可以分兩種情況:一種是平時在給老人寄錢贍養老人的,另一種是既沒有探望,也不寄錢贍養老人的。

而不來探望老人的情況可能有各種各樣的原因。有工作忙的,有出國的,有去保保密單位工作的,有工作生活不如意在外漂流沒臉回家的,也有生活條件好又嫌棄老人的,還有兄弟姐妹之間鬧矛盾不來的等等。

老人找不到子女的情況也不少:疏於主動聯繫的,習慣於被動等待的,不適應子女生活的城市,習慣於自己的熟人小圈子的,文化水平差,電話、微信等不會用的,與子女關係不好的,與媳婦或女婿有矛盾的。

但不管什麼情況、哪種原因,老人要找到不來探望的子女,恢復同他們的聯繫,這是第一要緊的。

二、通過熟人圈找。找親戚、朋友、熟人、子女的同學、戰友等打聽消息,瞭解情況,爭取獲得聯繫方式。大多數子女多少都會和一些親友、同學、戰友保持聯繫的。

三、通過公安機關找。如果老人掌握的子女信息太少,無法通過正常的親戚、朋友、熟人、子女的同學、戰友打聽到任何消息,那恢復聯繫最好的辦法是去派出所找戶籍警察求助。目前公安機關掌握了幾乎所有公民的信息,而且是最直接、最全面的,還有住址、聯繫方式等等。通過公安機關查找,幾乎99.99%的老人可以找到子女。

四、通過公益組織或媒體找。熟人圈、派出所都找不到的時候,這種特殊情況下,還有一個辦法是找到公益組織或者媒體,提供子女的姓名、出生年月等確切信息,通過公益組織或媒體的信息無限傳播可能聯繫上他們。

五、商量子女探望老人辦法。

聯繫上子女後,老人要和子女商量回家探望辦法,包括時間、次數、方式、贍養費等等情況達成一致意見。子女如果拒不不聯、拒絕探望或者說好了沒有做到,而且老人不能諒解的,老人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子女履行探望義務。

最後,溫馨提醒:所有的子女,請善待老人!你們也將漸漸成為老人,你父母的今天,就是你的明天。祝願天下老人都幸福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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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善孝為先,父母給我們養大,我們應該要回報父母。你養我小,我養你老。對於子女不探望老人,也找不到他們這個問題,我們要分開來解析。1、子女是做什麼工作的,我同事的小叔子,由於成績優秀,考到北京,據說從事的是國家機密工作。他沒有微信,沒有QQ,也不可以回家探望父母。親人不能主動給他打電話,逢年過節,他才會打電話或寄些錢和禮物回來。所以家中父母剛開始也不理解,慢慢的也理解,因為是工作的特殊性,沒法改變的。所以這就存在子女不探望老人,也找不到他們。但生活費用會給予,讓老人衣食無憂;2、子女不優秀,小學畢業,離鄉背井,找的工作,又累錢又少,只能保證自已一家人的溫飽,而且全年無休。子女就無時間探望老人,又沒有足夠的金錢來付路費,父母親剛好年紀也不大,65歲左右,那麼子女就只能做到不聞不問了。想在外面辛辛苦苦在做5、6年,再回去盡孝。這也是可以理解。3、子女很有出息了,出國了,也就不探望老人,也找不到他們了。子女是不是在出國前就安排好老人的生活?存有大額現金銀行卡給老人,用來日常開支。老人也能安度晚年。子女不是說完全不管老人了,只是把相關事宜安排妥當,會回國來探望老人的。4、有的子女事業有成,是不孝順,不探望老人,也讓老人找不到,玩失蹤,這種人要受到輿論的遣責。那麼老人可以先託人查找,登報查找,委託電視臺尋人欄目查找,如果均無結果。那老人只有上訴法院,讓司法機構按遺棄、不贍養老人起訴子女。規定子女每月探望幾次,每月給多少生活費,醫藥費怎麼支付。並且聯繫方式告之老人,不可以玩失蹤。5、我覺得人心都是肉長的,血濃於水,自已也有老去的一天。希望每個子女都要善待老人,孝敬老人,讓老人安享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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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父母給我的榜樣就是孝順老人,我爸為了照顧我奶奶直接向單位申請內退了,一個月領的幾百塊錢,我媽就更不用說了,所以這樣的家庭教育讓我明白就算自己過得不是很如意也要把孝順放在第一位!老話說的好“百善孝為先”,我覺得孝順是萬萬不能等的,父母養你小,你養父母老,你榜樣做不好,你將來怎麼能教育好你的子女,你的子女將來怎麼會孝順你呢???所以對於這樣的人來說,我比較憎恨,我更不會與之交往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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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子女作為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兒子和女兒都有義務贍養父母,已婚婦女也有贍養其父母的義務和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的第十四條的規定,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2. 對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應根據父母的實際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負擔能力,給付一定的贍養費用。贍養費用一般不低於子女本人或當地的普通生活水平。

  3. 如果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需要贍養的父母可以通過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 對負有贍養義務而拒絕贍養,情節惡劣構成遺棄罪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綜上所述,兒女不管老人,老人生病不照顧,不探望,不出醫藥費。子女作為法定的贍養人,應當履行相應的贍養義務,不履行贍養義務,需要贍養的父母可以通過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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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不探望老人,不等於不贍養老人,所以有必要弄清楚緣由。時下的老人子女該是七零後和八零後的,那麼這批子女是受當時國家“只生一個好”的政策限制的,僅有一個孩子的中年人,特別又是在大城市裡謀生,對孩子的培養教育費是老人們所不敢相信的,有調查數據表明,一個普通的走讀生在城市裡培育到大學畢業大略是五十到一百w,這是一筆巨大的開銷;同時,城市裡的生活成本,醫療費用也是奇高的,一個普通的小病動則成百上千,子女也人到中年,上有老下有小,中間自己也需要生存發展,有顧頭不顧腚的尷尬,所以老人應該多體諒一下子女,不宜強求“探望”;但子女也應該盡孝道,最起碼給些贍養費,隔段時間打一通電話溝通一下等基本的事還是要爭取做到的,相互理解,體諒一下,才是和諧的家啊。

但是當老人有事,卻找不到子女,這就是子女的問題了。老人的事,子女無可迴避,責無旁貸,需要及時擔當起來,再說子女也是為人父母的中年人,理應持重些,也給自己的下一代做個表率,一味地迴避,會弄得親朋好友們側目,名聲不好話,會把自己弄得更加囧困的境地,不值當的。當然了,老人要學會自理一些,小事瑣事就儘量不要麻煩子女為佳,如果事無鉅細,都找子女話,“狼來了”的故事一般,子女會煩躁不安,刻意迴避了。

總之,一家人,互相理解支持體諒,才是長期的事,藉助街道,族人等外人的介入話,反而會把事情整得複雜化,畢竟“家醜不可外揚”的古訓還是頗有道理的。




鳴琴古韻


關於這個問題我是這樣認為的:父母有撫養子女長大成人的義務,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當然也包含探望老人這一項。向你這種情況,我建議你諮詢下律師或法院相關部門,他們會給你合適的建議的。




Living168


此問題還是要先搞清楚是什麼原因子女不探望老人,即使電話等聯繫不到子女,子女在什麼地方工作總歸是知道的,可以先從子女的同學或朋友那邊找起來。這個問題是個社會問題,主要是70後,80後出生時,國家正在執行計劃生育政策,所以很多70,80後基本都是獨生子女,這部分人基本上大學就離開家了,有的人更早,大學一畢業,外出其它城市打拼,混的不好的不想讓父母擔心,就說公司忙,回不去,心裡還在暗示自己不混出人樣不回去。其實作為父母不在乎子女多大成就,在外平安健康,過節常回來來看看自己就好。


小波談管理論經濟


等老人走了,他們自然就冒出來哭天搶地的搶遺產了,怎麼會找不到,走訪街道,村裡,張貼告示,限期讓他們回來把這個事說清楚,不回來就上告法院,如果這樣還不露面,直接讓法院公正,自動脫離關係,經老人同意,把老人送去養老院,將他的房子出租。這樣老人的生活起居有了著落,晚年也好過點,這種子女機會給他們了,實在無可救藥,不要就不要吧,不能慣著他們。


出雲入龍


我國《憲法》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中國《婚姻法》也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撫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這裡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

對拒不履行者,可以通過法院訴訟解決,情節惡劣還有可能構成犯罪,應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可以找居委協商解決,也可以向法律援助!


廚房囉嗦大姐


都說養兒防老,養女是爸媽的貼心棉襖,有的子女還是很孝順的,在我們農村孝順父母,爺爺奶奶的子女孫子都很多,他們不管自己有什麼好吃的或者有多忙都會去問候一下。再說子女不探望老人甚至找不到其實跟自己從小教育孩子有很大的關係,都說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是樣本。當你自己再對待自己老人什麼態度的時候他她們都看在眼裡記在心裡了。雖說子女探望望老人或找不到了自己還是有責任的,但是遇到這種情況可以向居委會求肋,把他們告到法院,必竟兒女是有贍養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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