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教師利用微信群做生意即微商,您怎麼看?

海霞2020


無可厚非。不耽誤自己工作完全可以。身為教師。能有一個副業也是正常的。

教師也是人。也有家庭。教師的社交範圍不算廣。大多都是體制內的人。剩下的就是學生家長了。如果老師微商如果你要告的話。我覺得就有點那什麼了。你可以選擇不買。給老師一點空間。


良策之師老馬


原來我一直以為教師是不能經商的,因為我的一個同事經商,被領導訓誡了好幾次。

為了回答這個問題,我專門查閱了教師法。一頁頁翻過,居然沒有找到不許老師經商的字眼,當然也沒有找到鼓勵老師經商的句子。

現在想來,我那位經商的同事,可能因經商佔用了工作時間,影響力自己的工作。

做微商和線下經商,目的都是一樣的。如果學校有規定,不許經商,如果經商就違反了學校的規章制度,領導當然不願意,不過細想下,如果你不佔用工作時間,不影響自己工作,去經商的話,估計領導也不會管的。

各學校的制度也不一定一樣,建議你在工作時間之外,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下去做微商。




春風數學課堂


本人身處三、四線城市的一名教師,上有老下有小,苦於工資低,原本我也有打算利用微信群做微商的,礙於身份,也不知道能不能做,網上查了不少資料,才發現原來教育部,早已經對“教師能否參與微商活動”做出了明確的要求!

教育部早在“微商”剛開始興起的時候,就對於教師參與“微商”經營明令表示“禁止”!並且一旦發現相關老師經營“微商”,將會作出相應的處理!

教育部做出這樣的決定也應該是經過實際教訓和深思熟慮後才決定的,我覺得原因有二:

首先,還是教師本身的身份問題,做微商確實不利於“自身形象”。

長期以來,教師不管是公辦還是民辦,在人們眼裡一直是個偉大而神聖的職業,既然選擇了教師這個職業,就應該全心全意地堅守這份責任,而微商的最終目的是賺錢,儘管教師不能不談錢,但如果將下班後的時間用來做微商,甚至在上班時間都發布或者更新產品信息的話,很顯然,說明教師沒有全心全意的對待自己的職業,教師也要生活,但也要談奉獻,因為教育事業本身是非常嚴肅也應該純粹的行業。

其次,買賣憑的是自願,但在微信群裡做微商,多數面對的買家是家長,家長礙於面子是買還是不買呢?

教師是一份不同尋常的職業,社會對教師群體的道德要求比較高,決定了教師群體不能以普通人、普通公職人員的道德標準要求和約束自己。教師與學生、家長處於一種不對等關係之中,面對教師的微商推銷,學生、家長不敢拒絕或視而不見,擔心孩子會被做微商老師穿小鞋,遭到教師的不公正、不平等的待遇。這就有點強賣的感覺了。

個人看法:我認為教師這個職業實際上是比較敏感的,最好不要參與一些利益上的糾葛比較好,畢竟學校是孩子學習和接受教育的地方,不要摻雜太多的東西進去,這樣會對孩子的成長不利。作為一名老師,我們的主職工作還是“教書育人”。


愛做夢的蠶


我認為:教師利用微信群做生意或微商是不可以的。

因為教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所面對的職業是教書育人,是學生和家長的榜樣。作為一名教師,首先要全身心的投入到教學中,教好自己的學生。如果教師在朋友圈裡做生意或者微商,這會影響正常的教學工作,況且這是違背教師師德的,《教師師德師風》中明文規定教師不能兼職,況且教師在做微商的時候會耗費一定的時間,精力和費心思,這樣就不會把太多的時間和精力心思用在備課、上課、批改作業、輔導學生上,這勢必會影響育人大業。

作為人民教師、人類靈魂的工程師,最好不要去做微商,也許這會影響教師隊伍的整體形象。





春雨潤無聲之教育


我覺得很好,還覺得老師賺的錢還應該更多,富裕的老師才會贏得別人尊重。

看完了這個問題,我覺得老師總體上有點像東方不敗,要想成功,必須自宮,別人不來宮,我自己也要宮。文件除了說不允許老師收費補課,哪個地方教師不可以做微商,我看到很多的老師在線下做各種各樣的能賺錢的事情,甚至看到有些老師開滴滴。

我們本地最常見的是老師賺錢的方式就是投資。把資金投入到一些親戚朋友的企業或者生意中,當老師的也沒有什麼錢,投幾十萬上百萬就負擔重了,如果能賺錢的話,一年賺幾萬或者幾十萬也是很正常的。這樣就可以補貼家用。這樣的賺錢的教師很多,有的賺有的虧,這樣的賺錢不僅取決於企業經營,還取決於你和對方的關係,一般不是關係非常好的不能投,風險太大。

還有就簡單,就是借貸,比如老師手上有一些沒有動用的錢,而社會又有許多人需要資金,那麼,就借給他們,一般利息是一分二,一分半,太高的利息也不敢借,畢竟伴隨的是高風險,一般說你借十萬出去,一年利息一萬多,也可以補貼家用。

當然也有一些人企業生意失敗,你不僅拿不到利息也拿不到本錢,打官司也沒用,法院優先封存拍賣他們的家產,你只能等他們啥時候東山再起還你錢了。

還要一些就是老師自己辦企業,這樣的老師也不少,直接經辦企業,上課上完了就回家處理自己企業的事情,這樣賺錢就和校外的人比較接近了。一般這樣的企業也有幾百萬上千萬,這樣的老師自然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教學,不過,一般學校只給這樣的老師安排一些不重要的科目,很多這樣的老師在學校裡也與世無爭,什麼好處大家儘管拿去,他們絕不會放在眼裡,只要能讓他們騰出時間去處理自己的事情就很好。

我自己每年到了寒假都要幫我父母網上網下推銷他們養的羊,十多天就要推銷十萬八萬,如果不推銷出去,父母就要喝西北風,能不做嗎?

另外一部分做得不夠專心,只能辭職,這裡就不說,因為他們已經不是老師了。


門前海藍藍


我覺得可以,苦於自己沒有門路,沒有經驗。

教師的工資說實話,僅可餬口,僅能活著,更別提什麼優質生活了,教育大會一直說教師地位提高,幸福感提高,獲得感提高,我個人感覺純粹在瞎胡扯,,真的就是一般般而已。

所以想要貼補家用做微商也無可厚非。


王不留君


先說明我的觀點和立場: “老師能不能做微商不應該一刀切”。應該要形成制度去規範教師做微商,如果直接“一刀切”禁止老師做微商,雖然斷了老師的一條財路,讓其安心教學工作,但並不適當,老師也有自己的權益。

首先從個人層面說: 現在各種線上商城火爆,老師做微商,如果只是一種利用課餘時間的兼職行為,不影響正常工作,而且不面向學生、家長推銷商品,跟平常的開店、經商沒有任何區別,那麼就不該禁止;

其次很多人對老師和公務員概念上有混淆,從法律角度說,禁止老師做微商其實於法無據。在編教師雖然屬於公職人員(很多地方新招錄的教師已經不具有事業編制),但不屬於公務員,並不同於黨政機關的領導幹部,學校是不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所以,對教師、醫生等不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管理,不能簡單的比照、套用管理公務員的辦法。

君子有成人之美,如果老師做微商,希望至少也要遵從下面幾點原則:

第一: 如果老師自己做微商純屬好玩的性質,且沒有佔用教學時間,就提前把微信進行一下分組,把領導、家長都屏蔽一下,產品信息定向開放給親戚朋友就好,所賣產品也都是自己驗證核實過得優質產品,才向其他人進行推薦;

第二: 我們希望老師在工作時間依然做好本職工作,多關心孩子,也希望能及時關注到家長們教育方面的諮詢,不要白天在學校的工作時間也間歇性各種刷產品廣告,雖然老師你做了微商,但是不要讓個人生意影響教育質量和自身信譽。

第三: 教師是一份不同尋常的職業,很多時候個人的一舉一動受社會關注度高。而且社會對教師群體的道德要求比較高,決定了教師群體不能以普通人、普通公職人員的道德標準要求和約束自己。教師與學生、家長處於一種不對等關係之中,面對教師的微商推銷,學生、家長不敢拒絕或視而不見,擔心孩子會被做微商老師穿小鞋,遭到教師的不公正、不平等的待遇。” 所以希望已經做微商或者即將要做微商的老師們,要用自己的實際行動打消家長的這些擔心。

希望我回答能夠幫助到您,多多關注[贊]多多交流[玫瑰]祝一切順利,謝謝




王先生和他的朋友們


那老師到底可不可以從事微商活動呢,那我們得抓住老師和微商這兩個特徵來進行分析,微商呢,一般需要將商品信息通過微信朋友圈或者微信群的方式進行下發,並且需要及時回覆顧客的提問,並且還需要進行物流發貨等等,那麼老師的話,是屬於除了上課時間之外其他時間工作基本需要靠老師自行安排備課等的工作方式,微信裡面會有班級裡的家長學生等,如果老師從事微商,那會有家長看到,甚至可能引發家長爭先購買產品來討好老師,希望關注自己的學生,進而引發老師變相受賄問題;另外如果出現產品質量等問題,引發老師與家長之間的矛盾,不利於教學環節的開展,有損教師形象;另外,過於關注自己的手機,會影響教師備課,進而影響授課質量;當然了,微商的另外一個特點是隨著互聯網發展,逐漸興起的一個新興的平臺,是一個比較好的創收的途徑;而一些地區的教師的基本工資,對於一些經濟負擔比較重的家庭來講,可能不能滿足生活的要求;當我們對這個問題有了清晰的認識,進而我們就能得出結論,剝奪其從事微商活動的權利對普通人來講是不公平的,但是對於教師來講,並不適合通過微商來增收。




伍老師數學課堂


現在電子化時代,各行各業做微商的人還是挺多的。因為這個事情不佔用太多時間,有時候運氣好的話,1分鐘就可以達成交易了,既不影響工作又能賺點零花,換誰都樂意的。教師也一樣,只要不影響工作,我覺得可以的。比如,我們工作群裡也會經常有賣自家產品或特產的同事,家裡有,同事也需要,發個廣告賣一下,方便自己方便大家,我覺得挺好的。



為什麼眼睛總盯著教師,你若是公務員要你去當教師你願意嗎,自改革開放以來教師的日工資從未高過農民,工作之餘做個微商怎麼了,有辱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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