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該不該有自己的隱私?

大叔不二


肯定有,因為明星也是需要有獨立空間的時候,有隱私很正常[微笑][微笑][微笑]


婷兒520


我國《憲法》第三十九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第四十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我國《民法》第一百二十條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雖然明星是公眾人物,但明星也是人,他們的個人隱私也是需要受到保護的。明星作為公眾人物,其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會產生強大的示範效應,他們的行為關乎國家,社會的利益或者公眾的知情權,因此就涉及對明星權利限制,明星合理讓渡出一部分隱私權給公眾,這不僅是尊重公眾的知情權的體現,也是社會監督和新聞自由的表現。 。

首先明星是人,才是明星,明星只是因為工作上的原因造成部分分權利現實出界。但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明星隱私權與其他人應該受法律的同等保護。我們不能因為某個人是明星就認為他不應該有自己的隱私。我們要做到理智追星,要有度哦。








拾壹娛聞


我反對名人和普通人享用同樣的隱私權的說法,當然名人是人,具有法律所給予的一切權利。但是在對待這個問題是,應該區分名人的公共屬性和私人屬性再作出判斷隱私權是指自然人對屬於自己私人生活範疇的事項依法只有支配並排斥他們非法干涉的權利。是一種民事權利,泛泛而言,凡是屬於自然人自身私人生活範疇,即與公共利益無關的內容接應屬於隱私的範圍。這種權利就目前的研究來看,範圍包括,私人信息,私人生活,私人空間,身體隱私,生命基因,私人通訊等…

比如之前某星吸毒這一犯罪行為已經超越了私人生活範疇,同時公安機關的處理不是非法干涉,並且,這一行為與公共利益相關,所以在這裡,權利這裡已經完全脫離了隱私權的私法保護了。當你的行為進入了刑法的領域時,個人的的私權利在很大程度上就會受到影響,當你的行為與公共利益相關,私權對你的保護是很弱的。在美國,很大程度上是承認名人無隱私的。有關名人的名譽權、隱私權,有一個重要的原則,那就是“公共人物”(Public figure)原則

公眾人物的隱私權的保護標準低於普通人,因為隱私權的本質在於確保個人遠離公眾的目光。公眾人物需要經常處於公眾的目光之下,許多公眾人物,包括公職人員,需要公眾的監督。但是,這並不意味著公眾人物沒有隱私權,因為公眾人物也有作為普通人的一面,所以在把握其公眾屬性和私人屬性,是我國隱私權說研究的問題之一。


運營一隻豬


賈乃亮的愛女甜馨,本命賈雲馨。2014年,賈乃亮攜愛女一起參加綜藝《爸爸回來了》,甜馨出色的語言天賦和渾身的幽默細胞,吸引了一票粉絲。在《爸爸回來了第二季》中,甜馨變的更加可愛,時常爆出金句,人氣更上一層樓。賈乃亮和甜馨合唱的歌曲《大王叫我來巡山》,火遍大街小巷,朗朗上口的旋律得到了大人小孩的喜愛。甜馨的爆紅,也使賈乃亮一家受到了更多的關注。在李小璐“出軌門”曝光後,賈乃亮果斷選擇減少甜馨的曝光度,從而減少網絡輿論對甜馨的傷害。

賈乃亮對李小璐的追愛之旅一度被網友吹捧,他們的婚姻也受到大眾的祝福。如果不是年初事件的曝光,可能他們仍然是娛樂圈的模範夫妻。近期,賈乃亮參加綜藝《幻樂之城》的錄製,賈乃亮在《幻樂之城》中表演節目《我希望我的希望不再只是希望》,賈乃亮扮演一名聾啞送餐員,扎心的劇情和精湛的演技令人動容。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賈乃亮一改往日詼諧逗樂的形象,變得嚴肅不少,不怎麼與後臺互動,話少,剪的利落的平頭和消瘦的身材還是看起來蒼桑了不少。《幻樂之城》中的精彩表現,“演員”賈乃亮得到大家認可。

賈乃亮在回應出遊照的長文中寫道


影視口碑榜


我國《憲法》第三十九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第四十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我國《民法》第一百二十條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名人也是人,只是因為工作或職務上的原因造成部分權利現實出界。但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隱私權與其他人受法律的同等保護。


綱絲頻道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演藝明星也是民法規定的民事主體中的自然人,具有完全的民事主體資格,因此,他們應當享有一般的民事主體所享有的全部民事權利,當然也包括隱私權。但是,由於明星的知名度超過普通民眾,明星們作為公眾人物,其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會產生強大的示範效應,他們的行為關乎國家、社會的利益或者公眾的知情權,因此,就涉及對明星權利的限制。明星合理讓渡一部分隱私權給公眾不僅是尊重公眾知情權的體現,也是社會監督和新聞自由的題中應有之意。也就是所謂的“公眾人物無絕對的隱私權”。

在對明星個人的隱私權加以限制的同時,我們還要明確對侵犯明星隱私權的界定。在司法實踐當中,不能一味地強調公眾的知情權和新聞自由,在限制明星隱私權的同時也要確保其合法權益的不受侵害。

例如:對明星最私密、最敏感的身體進行披露,發佈他人的裸體照片,這會嚴重損害明星的名譽和人格尊嚴。再比如對明星性生活的報道,發佈明星所謂的“露點”、“露底”的照片等行為,都是道德和法律所不能容忍的,這些行為是對純粹的私人信息的侵犯,都必須受到法律的追究。

此外,凡是屬於私人支配的空間和場所,無論是有形的,還是虛擬的,都屬於個人隱私的範疇。明星對這些私人空間享有隱私權,任何人未經其許可不可以擅自闖入其私人所有的、合法佔有的房屋以及其他空間,也不得非法採用高倍望遠鏡、長焦距拍照等手段窺視明星的個人空間。

綜上,明星也同樣在一定範圍內享有隱私權,隱私權受到侵犯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建議您諮詢專業的侵權律師,以期案件得到妥善處理






三分熱度愛幻想


😌😌😌明星有隱私權,任何一個自然人都有隱私權。

隱私權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擾、知悉、收集、利用和公開的一種人格權。

而且權利主體對他人在何種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對自己的隱私是否向他人公開以及公開的人群範圍和程度等具有決定權。

隱私權是一種基本人格權利。目前隱私權在我國法律上還未完善,依然還是個爭議的話題。

這個問題沒那麼複雜,其實只有一句話:明星作為公眾人物也有隱私權,但出於公共利益和公眾知情權的需要,公眾人物的隱私權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公眾人物的隱私權的行使受到了相應的限制如:官員因其公共利益關係,其社會交往、收入、私領域道德狀況等,在一定範圍內要公開,如實申報個人重大事項等;明星的一般性個人信息,並不受特別保護…

明星是自然人,不是商品,他們作為明星,“賣”的是他們的才華,歌手唱歌給大眾聽,舞者跳舞給大眾看……而大眾買的是開心。

如果明星不配有隱私權,那你換位思考一下,如果你是明星,家庭住址,家人,電話號碼等等這些最基本的隱私都暴露在外,那結果不堪設想。


尹攸寧


就個人認為,這個得分情況

明星是高收入人群,一年的收入可能是普通人幾輩子的收入,收入的差距決定了明星不可能享有完全的隱私權。

起碼,你的收入,你依法納稅的情況要比較透明吧,明星的高收入,是大眾支持的結果,與其說收入方面是明星的隱私,倒不如說是大眾的隱私,大眾有權知道自己的隱私!

一個愛豆,一個你開場演唱會,能從北京跟著你跑到海南的粉絲,你的婚戀情況,至少粉絲有這麼個知情權。

因此,在收入,婚戀情況方面,我覺得明星不應當有隱私!

另一方面,明星也是人,也是個完完整整的個體,法律賦予每個人隱私權,明星也不例外,也應當享有隱私權。

因此,個人覺得,明星的隱私權應該是不完全的隱私權!


那點娛樂事兒


明星有隱私權,任何一個自然人都有隱私權。

隱私權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擾、知悉、收集、利用和公開的一種人格權。

而且權利主體對他人在何種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對自己的隱私是否向他人公開以及公開的人群範圍和程度等具有決定權。隱私權是一種基本人格權利。目前隱私權在我國法律上還未完善,依然還是個爭議的話題。

擴展資料:

分類

1、個人生活自由權

權利主體按照自己的意志從事或不從事某種與社會公共利益無關或無害的活動,不受他人干預、破壞或支配。

2、情報保密權

個人生活情報,包括所有的個人信息和資料。諸如身高、體重、女性三圍、病歷、身體缺陷、健康狀況、生活經歷、財產狀況、婚戀、家庭、社會關係、愛好、信仰、心理特徵等等。

3、個人通訊秘密權

權利主體有權對個人信件、電報、電話、傳真及談論的內容加以保密,禁止他人非法竊聽或竊取。隱私權制度的發展在很大程度上是與現代通訊的發達聯繫在一起的,信息處理及傳輸技術的飛速發展,使個人通訊的內容可以輕而易舉地被竊聽或竊取。



娛樂小刊報


明星跟大眾一樣 也享有隱私權 只不過有所區別

明星作為社會公眾人物 一言一行都會產生強大的示範效應 應當受到公眾監督 因此明星需要合理讓渡一部分隱私權給公眾 如個人嗜好 婚戀狀況等 進一步講 基於新聞自由和公民知情權的考量 對明星醜聞的披露只要來源合法 一般也不視為侵犯隱私權 但是 明星絕對的私人空間與私人信息是不能侵犯的(裸體照片等)

因此 明星享有的是一種有限的隱私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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