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改善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新疫防指〔2020〕119号

新化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印发《改善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切实关心

医务人员身心健康的实施细则》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新化高新区管委会,国有林场,县直相关单位:

现将《改善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的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新化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23日

改善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切实关心医务

人员身心健康的实施细则

为切实保障医务人员权益,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的若干措施》(国办发〔2020〕4号)和《娄底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改善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的若干意见》(娄疫防指〔2020〕5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切实改善我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提出如下实施细则。

—、落实医务人员工作生活保障

要切实为医务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协调有关部门加强职业暴露的防护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制,依法征用、租用周边酒店为医务人员提供休息场所,制订医务人员排班方案,合理安排医务人员作息时间,保障医务人员休息,做好必要的后勤保障。要预判医用防护物资需求,协调科工信、发改等部门保障医用防护物资供应,将防护用品调配向临床一线倾斜,对医务人员实施周密的安全防护措施,组织做好一线医务人员核酸检测等健康体检。落实健康监测制度,切实做好医院内部防控。加强全员培训,优化服务流程,全面落实防止院内感染的各项措施,避免交叉感染。由公安、乡镇党委政府全力维护医疗、隔离秩序,防范化解医疗纠纷,依法从重处置伤害医务人员、扰乱医疗救治秩序的行为。要按照《关于全力做好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保障工作的通知》(肺炎机制发〔2020〕23号)要求,从生活、心理、人文、安全、其他等五方面做好保障,解决医务人员后顾之忧。

二、加强医务人员心理危机干预和疏导

国家开通了心理援助热线和心理援助网络平台中的医务人员服务专线和专区,为一线医务人员提供了线上心理支持和心理疏导,并组建专家团队为热线电话和网络平台专业人员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要动员有需要的医务人员接受心理危机干预和疏导。要整合资源,组建县新冠肺炎心理咨询服务团队,为医务人员提供心理问题疏导等帮助,为医务人员提供持续、专业的心理危机干预服务,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心理支持和普遍筛查机制,落实分级干预措施。

三、配合中央财政做好临时性工作补助发放工作

要按照《关于建立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4号)和《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财社〔2020〕2号)有关要求,及时为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县人社、县财政部门,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对各类人员补助标准、工作天数和补助金额等数据的要求做好统计,并报省卫生健康委汇总。第一次填报数据起始时间为应急响应开始之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审核后报人社、财政审定,由县财政在次月垫付临时性工作补助经费,中央财政据实结算。

四、及时开展医务人员工伤认定

要落实好《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号),县卫生健康局要及时关注在新冠肺炎疫情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对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因感染新冠肺炎死亡人员,配合县人社和县财政部门开通工伤认定绿色通道,尽快为上述人员落实工伤保险待遇,切实保障好医务人员合法权益。

五、落实卫生防疫津贴标准

对有关部门即将出台的关于提高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政策,县卫生健康局要积极与县人社和县财政部门沟通,按照政策规定及时抓好卫生防疫津贴的落实,特别是对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员,要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进一步鼓舞防疫工作者士气。

六、做好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测算

县卫生健康局要及时了解医疗卫生机构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治工作情况,主动与人社、发改、科工信和财政等部门沟通,综合考虑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防控任务量、风险程度等因素,测算提出核增不纳入基数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建议,指导各单位做好内部分配,重点向加班加点、特别是有突出贡献的一线人员倾斜,并发放到位。

七、开展典型宣传和及时奖励表彰工作

要深入挖掘在抗击疫情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医务团队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利用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医务人员敬业精神的宣传力度。对表现特别突出的先进典型,应当及时给予奖励和表彰。

八、其他关怀和保障措施

(一)在政治上予以关心。对参加援助湖北疫区和市中心医院、县人民医院的医务人员、在隔离区参加救治的医生、护士等工作人员,在晋级晋升、评先评优时要优先考虑,对特别优秀者要提拔重用。

(二)在生活上予以照顾。县财政要安排专项经费,为所有隔离区上班的医务人员统一提供住宿,安排好伙食,保证营养供应,并购买一些提高免疫力的保健品与药品,确保医务人员的体力和良好精神状态。

(三)解决好后顾之忧。对抽调的医务人员家庭,由抽调单位安排专人对其父母、子女等家属进行一对一的帮助,单位领导要开展慰问活动。

(四)落实防护、轮休制度。要按照新冠肺炎治疗的规定要求,做好医务人员的防护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要在全县医疗机构选择好梯队人员,落实轮休制度。

保护关爱医务人员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保障,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积极协调,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职责分工,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到位的举措,切实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保障医务人员权益,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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