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者吳彥祖
在這個遵循“叢林法則”的社會,弱肉強食是最基本的生存之道。反過來問你:疫情休假期間企業不發給你工資行嗎?
都軟米發搜
通過法律就不叫商量了,基本就是撕破臉了,據我所知,好像沒有法律法規要求房東免租。說下我的親身經歷吧,我也試探過跟房東商量減租,房東回懟:疫情不是他造成,做生意就要學會承擔風險,生意好時也沒見給他多點房租,他也要還銀行的房貸,銀行也沒給他減免。聽完心裡雖不舒服,但是的確也是減是人情不減是道理。只有疫情過後自己努力了
相當暴躁666
疫情這麼嚴重房東不肯減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商量嗎?
這個問題問得比較有分寸,其細節在於其中的“商量”。總的說,疫情嚴重房東肯不肯減租,應當以國家法律或有關政策,包括本次抗疫期間,黨和政府的有關政策指令為指導。比如,有關文件和指令中提出的減租對象,明確適應公有房產,而其它所有制性質的房產,其租金可否減少只是在商量範圍。所以,採取必要的渠道、辦法及方式,進行商量是沒有文問題的。
本題提出的是通過法律途徑“商量”,我想應當是可以的,其可能的辦法是根據現有相關政策進行調節。但因為法律條款沒有這方面的專項規定,如果說,通過法律途徑進行裁定或判決,那就沒有依據了。
思為特寫 馮貴華 20200223-4tt/.22..03
思為特寫
非常時期大部分人的收入都銳減,有些扛不住的租客要求房東給予減免部分房租。有的租客運氣好碰上有人情味的房東能給予適當照顧。但更多的人就沒有這麼好的運氣了,一般房東們也會紛紛訴苦,理由無非是"房貸也沒人給減免啊?","我也沒收入了"等。那麼問題來了,房東不給減免房租能通過法律問題解決嗎?
這個問題小編可以明確的告訴你,從法律上講房東是沒有義務減免房租,他給予減免是他的情份,不給予減免是正常。現在的情況不只是租客沒法工作,房東照樣也沒法工作,大家都很難,各掃門前雪,非親非故的誰會照顧?所以很遺憾,租客想通過法律途徑協商減免房租,法院是不會支持的。
大家都是成年人,而成年人的字典裡從來沒有容易二字,所以大家遇到困難還得從自己身上找原因。雖然現在開不了工大家的收入都受影響,但只是1、2個月沒有收入就付不起房租實在不應該,歸根結底還是因為自己平時不會理財,無法控制住自己的消費慾望,掙的少花的多罷了。就像一位房東說的,他才用千元的手機,憑什麼給用幾千元手機的人減免房租呢?
雨桐撩樓市
政府要出臺!對出租房屋,寫字樓,商鋪,櫃檯,承包的出租車等等,以及收費了的學校和幼兒園,在封閉防疫不能經營或者居住,上學期間,一律免費順延時間!不得收費!國家要減免不能營業期間的稅收和物業管理等各項費用!
我是房東,我的提議,希望全國各地業主支持一下!這也是為國家做貢獻了!請轉發一下同志們?✌💪
用戶5218545190094
你真有意思啊,這房子你愛租不租、不租走人就得了,憑什麼告房東啊,國家說的那些減免政策是針對個人的嗎?你瞭解清楚了!別說什麼有的租戶房租就減免了,那是人家,你不是沒租那樣的房子、沒遇見那樣的房主嗎,一個人一個樣,一個家一個樣,在這件事情上你總不能要求全國都統一戰線吧?這沒有依據啊,更何況就是反過來你是房東,你也不一定思想境界就這麼高,這是白花花的錢,房東也是靠此為業的,你別說這事輪到我身上我肯定不跟我房東一個樣,抱歉,我認為這需要到啥時候說啥話,大方話誰都會說,豪言壯語也會講,可是就怕實打實動真格的時候慫了,而你也一樣,說了一大堆,想必你也明白我的意思了,那就是開篇說的,愛住不住、不住騰房子!
春風拂面春意濃
個人看法:可能無法減免,最好協商降低租賃費用。
很多承租人都和提問者的心態一樣,認為既然全國人大法工委都認定疫情期間屬於不可抗力,就應該按照不可抗力要求房東減免疫情期間的租金。
但是回到租賃合同本身來看,承租人的合同權利是享有房屋的使用權利,義務是繳納租金;而房東是出讓房屋的使用權,權利是獲取租金。在疫情期間,房東履行了合同義務,租客未能使用房屋明顯不是房東的過錯。
那麼這種情況下,如果單方面要求房東減免租金,那麼請問房屋空置期間的損失究竟該由誰來承擔?如果讓租客免交租金,那麼相當於讓房東承擔了“不可抗力”期間所有損失,這種價值分配是否公平?答案顯而易見,不公平!
個人意見:在疫情特殊時期,我建議最好的方式是聯繫房東協商疫情期間的租賃費用能否減免或者就租賃期間予以免租延長。
麋鹿說法
你走法律途徑還叫商量嗎?快去法院吧你!看法院能給你判減租嗎!不開門要減租 且不說房東有沒有房貸。我就問你生意好時房東臨時給你加租你會給嗎?不要拿不可抗因素來說話 !不可抗指的是房屋本身因不可避免的原因無法使用!房子就在那 你可以進去吃飯睡覺打豆豆 沒人會管你的!
大魚吃鯨魚
租房人:疫情這麼嚴重房租可以減免嗎?
債務人:疫情這麼嚴重欠債可以少還嗎?
經營者:疫情這麼嚴重工資可以緩發嗎?
消費者:疫情這麼嚴重購物可以打折嗎?
疫情來了對誰都有影響,拿疫情做藉口逃避自己的責任,違背契約精神,妄圖把損失無理地轉嫁到別人頭上,實在令人不齒。總之有合同糾紛的按《合同法》,經營不下去了有《破產法》。
洋洋得意1244053748
提這個問題的就是臭不要臉!人家房東憑啥減免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