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县检察院:依法从快批捕一起涉疫情诈骗案

  2月20日,清原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利用疫情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的犯罪嫌疑人郑某某依法批准逮捕。

  据了解,本案系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移交线索,该辖区居民高某某于2月上旬通过微信与一清原籍女子联系购买口罩,却在两次转账付款后被对方拉黑,损失3万余元。清原县公安局通过侦查,于2月16日在清原镇新立屯村将犯罪嫌疑人郑某某抓获。犯罪嫌疑人郑某某对其在疫情防控期间本无口罩供应能力,却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清原县检察院获悉此案情况后,立即派出员额检察官组成办案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就取证方向、固定证据等方面及时提出建议。

  2月19日下午,清原县公安局以郑某某涉嫌诈骗罪向清原县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清原县检察院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对该案进行审查,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迅速完成卷宗审阅、证据核实、法律文书制作等法律程序。2月20日上午,清原县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郑某某涉嫌诈骗罪依法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检察官提示:任何企图利用疫情获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也请广大群众提高防范意识,购买口罩等防护用品时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网上交易也要通过正规平台进行,谨防上当受骗。发现被骗要立即报警,及时止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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