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使用晋级,怀柔区“暖心十条”激励关爱防疫一线党员干部人才

优先使用晋级,怀柔区“暖心十条”激励关爱防疫一线党员干部人才

优先使用晋级,怀柔区“暖心十条”激励关爱防疫一线党员干部人才

为激励疫情防控一线党员干部冲锋在前、担当作为,怀柔区制定出台《关于激励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党员干部人才的若干措施》,将通过优先培养使用、优先晋升职级、优先评聘录用、优先发展入党、优先考核评优等多种方式,为日夜奋战在防控一线的党员干部送上一份贴心、温暖的关爱。

优先培养使用

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及时发现敢于担当、作风过硬、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优先提拔重用。对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及时纳入优秀年轻干部库,作为重点对象进行培养,条件成熟时优先推荐使用。

优先晋升职级

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突出的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和业绩突出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优先晋升职级;暂无职级职数空缺的,由区委组织部统筹全区职数调配使用。

优先评聘录用

对在疫情防控一线中作出突出贡献、得到群众和同行公认的医务工作者和其他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申报评定、岗位聘用、专家评选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表现突出的社区(村)工作人员,优先纳入新一轮社区(村)换届推荐人选;符合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优先录用。

优先发展入党

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发现、考验入党积极分子,加强跟踪培养,对一贯表现好、符合党员条件、防控工作表现特别突出的及时吸收为预备党员;对思想进步、表现突出的入党申请人,及时吸收为入党积极分子。

优先考核评优

把疫情防控情况纳入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对疫情防控工作成绩突出的一线部门,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结果可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领导干部优秀比例适当提高。对参加一线防控工作获得区级以上(含区级)表彰的党员干部人才,在确定优秀等次时优先考虑。

加强物资保障

统筹用好划拨的专项党费、党组织服务群众工作经费以及各项疫情防控专项资金等,加强物资筹措和调配,保障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落实好口罩、防护服、测温仪、消毒用品等防护物资,做好就餐、御寒、值夜、交通等联防联控后勤保障。

加强人文关怀

及时走访慰问奋战在一线的专家、医护人员和基层党员干部,并通过发送短信、微信等方式加强日常关心关爱。对全天候参加一线防疫的医务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或村(社区)结对服务其家庭,对家属开展生活扶助、子女照顾、健康防护等帮助,解决其后顾之忧。对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减压释负,确保身心健康。按规定为防控一线人员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并办理保险。

加强调休减负

充分发挥下派干部、在职党员、志愿者等群体作用,充实防控一线工作力量。在不影响正常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统筹安排一线人员轮班调休。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工作人员,任务结束后及时安排调休补休。对直接援助重点疫区的医务工作者,安排不少于15天的休假,休假时间不计入年休假天数。注重为基层减负,优化工作流程,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会议、文件、表格材料报送等。

加强容错纠错

对为防止疫情蔓延,勇于担当、果断决策、及时处置,但存在一定瑕疵的干部, 根据“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按程序予以容错免责。鼓励、保护基层一线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防控规定,为敢抓敢管、敢于担当的一线工作人员撑腰鼓劲。

加强宣传表彰

注重发现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的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和一线医务工作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典型事迹,及时进行宣传、通报、表彰,并作为各级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及市、区“两代表一委员”的优先推荐人选。对具有代表性、引领性的先进典型,在评选劳动模范、“五四青年奖章”“三八红旗手”“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等荣誉称号时优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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