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帥72066902
這個問題給你分段解析。
首先:
房租不交,肯定理虧。
幾乎找不到理由不交房租。
疫情期間,國家或許有提倡減免房租。
但絕不是不交房租的理由。
也不用抱著這樣的心態。
國難之時,誰都有難處,
如果房東主動提出減免房租,
應該感激。
因為這絕不是理所應當,受之無愧的。
其次:
交了兩個月押金,
這個押金在合同內有明確說明的,
一般房東會用作抵扣物品損壞。
比如一些人為破壞,和意外損壞的東西。
但不包括正常老化的東西。
押金房東是不能以任何形式拒絕退還。
但事實上有很多房東蠻橫不講理。
亂扣押金。這種現象,你只需要對房東說一個字“no”。
如果房東仍然執意要扣押金。那你就報警,
請警察調解糾紛。
比如,n年前,租房時 房東因牆體膩子粉掉落扣押金。
這種屬於非人為的自然老化現象,
堅決說no,對方不要臉,不要怕跟他撕破臉。
總結:
一個月未交房租,
錯在先。
想退押金,必須先履行合同交房租。
去找人家退押金沒有錯。
這個先後順序,應該很明顯。交房租在前。
老魚vlog
你提出的問題情況說明不夠,是許多人不回答你的主要原因。依我看,你租房應有合同,合同上怎麼規定的,你們雙方必有協議,按協議執行即可!如果沒有協議,可以雙方協商解決,一般是按照實際情況都做出讓步姿態才能雙贏,讓任何無責一方全部承擔不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