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卫健委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胶东在线2月24日讯(记者 王向荣 通讯员 李杰 刘丽)疫情当前,传染病防治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你知道多少?近日,烟台市卫健委政策法规科副科长纪永梅及卫健委法律顾问郝万胜做客烟台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直播间,就“如何依法抗击疫情”等相关问题进行独家专访。

访谈中,纪永梅、郝万胜作为市卫健委法律方面的专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进行了解读,并就群众关心的几个热点、敏感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针对“设卡拦截、小区封闭管理,严禁出村等方式隔离疫情”问题,专家回应,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控疫情,对于遵守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人员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对此,烟台市出台了《关于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通知》,成立了专项法律服务团,为全市疫情防控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在谈及疫情期间保护医护人员有哪些措施,专家表示: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印发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国家卫健委、两高、公安部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医务人员安全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通知》,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办好十二件实事的通知,如开展职工关爱行动建立家属就医绿色通道给予职务晋升政策倾斜、提供商业保险保障等。相信有广大医务人员全力以赴,我们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阻击战。

疫情之内,没有局外人。只要我们坚定信心,依法科学有序抗击疫情,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最终必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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