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应急管理局出台《焦作市疫情防控期间非煤矿山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执法方案》

近日,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了解到,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和省应急管理厅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全市非煤矿山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该局出台《焦作市疫情防控期间非煤矿山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执法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我市集中精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方案》指出,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节后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集中期“两期叠加”的严峻形势,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疫情应对和安全风险防控,帮助企业有序实现复工复产。


《方案》明确了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建虎为组长、副局长韩寿山为副组长的非煤矿山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非煤矿山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方案》要求,在疫情防控方面,企业必须落实当地政府和疫情防控部门工作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方案,需要报备的及时报备,员工返岗时必须按要求检查隔离,实施错峰返岗,员工上岗时必须筛查防护,进入作业场所必须佩戴口罩,重点区域定期消毒,用餐住宿适度分散,发现疫情必须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要按照《焦作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文件中的《集中整治报告》执行。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根据辖区非煤矿山情况和当地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确定复工复产具体时间,原则上从业人数较少、作业岗位分散、作业环境开放、防疫难度较小的露天矿山、尾矿库符合相关条件后,可优先组织复工复产。


市应急管理局将加强对各县(市)区复工复产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并根据疫情发展和露天矿山线上审批情况,组织专家对2019年线上审批非煤矿山实施执法。


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 贾定兴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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