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二,龙抬头
宜复工,宜理发
但是......
今天一大清早就在市区放鞭炮的
莫不是忘了这张图???
非要在今天放这一挂鞭有啥好处?
天天看到德州的蓝天真的不香吗?
没办法,不听劝
只好为自己放的鞭来“买单”了
经济技术开发区
2月24日截至15时,德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共办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7起。
典型案例
2月24日上午8时35分许
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苑某因在某工业园租了一间办公室,今天“龙抬头”图个吉利,就在工业园附近燃放六挂3000头大地红,四个16响开天雷,根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被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晶华北路派出所罚款500元。
2月24日11时30分左右
晶华北路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邢某在晶华大道与大学路交叉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罚款500元。
2月24日11时30分左右
晶华北路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崔某在某公司门口燃放烟花爆竹。根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罚款500元。
2月24日12时左右
宋官屯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张某在金华茶城某门市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罚款500元。
02月24日13时05分
宋官屯派出所民警在七星美食街巡逻时发现李某在燃放“开天雷”。根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罚款500元。
陵城区
01
2月24日上午7时许,陵城区菜园社区一老大爷见家里还剩下一挂鞭炮,就想在“龙抬头”这天放完。结果,鞭炮还没放完,就碰见了正在巡逻的陵城分局安德派出所民警,根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处300元罚款。
02
2月24日7时许,陵城分局陵城派出所民警在街面巡逻时,现场查处陵城区唐城路某门市老板赵某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民警对其做出了行政罚款500元处罚。
夏津县
2月24日9时许,夏津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王某在夏津县城区朝阳大街某门市外燃放烟花爆竹。根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民警对其做出了行政罚款500元处罚。
宁津县
2月24日11时10分左右,宁津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巡逻至振华大街时发现一大货车前面有烟花爆竹正在燃放。经调查,大车司机周某为图吉利,在其朋友家中拿来爆竹,放到车头位置燃放。根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民警对其做出了行政罚款300元处罚。
目前,德州市公安局
已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
污染防治攻坚工作
其中,烟花爆竹违法燃放行为
可有偿举报!
举报请拨打——110!
进一步了解举报奖励办法请移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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