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对ST昌鱼及其时任董秘予以监管关注

中证网讯(记者 周松林)上交所24日披露监管措施决定,对ST昌鱼(600275)及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许轼予以监管关注。

经上交所查明,宜昌市长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金投资”)持有ST昌鱼10%的股份。武汉联富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联富达”)、杨青、李冰清、望灵、夏智勇、胡青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9.98%的股份。2016年10月15日,长金投资与武汉联富达及其一致行动人签订《一致行动协议》,该协议约定一致行动的期限为自2016年10月15日至2017年10月15日。2016年10月17日,上述股东及公司分别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但均未披露上述一致行动关系的期限。协议各方同意在该合同约定的一致行动期限到期前1个月,协商是否继续保持一致行动。

2019年7月5日,ST昌鱼公告称,该协议到期后,双方未协商,也未签订新的一致行动协议,双方认为该一致行动关系到期自动解除。

上交所表示,公司在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股东为一致行动人,并迟至2019年7月5日才对相关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事项予以披露。长金投资与武汉联富达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为19.98%,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双方一致行动关系的解除,导致长金投资与武汉联富达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分别下降至10%和9.98%,变动比例超过总股本的5%,其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以及投资者决策可能有重大影响。公司本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对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进行披露。但公司在明知一致行动存在期限的情况下,未在相关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中披露一致行动的期限,也未在一致行动期限到期后披露相关股东一致行动关系已解除,且连续两年的年度报告对股东一致行动关系披露存在错误。公司对重要股东一致行动关系的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完整、不准确,损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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