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了費要求開發票遭拒絕,開發票被要求加收5%個點的費用,請問這樣做違法嗎?

巴馬谷稻神


根據發票管理規定,存在真實交易,收款方應向付款方開具發票,付款方有權索要發票。

但是實際中,不管是銷售商品還是提供服務,開票和不開票價格經常不同 ,在很多情形下形成了潛規則,比如在很多小型餐館就餐買單,索要發票和不索要發票買單價是不同的。發票開具可以說形成一個灰色地帶。

商家不願開具發票有很多原因,逃避稅務監管是一個原因,還有就是許多個體工商戶實行定額管理,定額比較低,由於領用發票按定額領取,發票“不夠用”又不願意去稅務機關調整定額或者代開發票。

單純從題主的問題回答,根據現行的發票管理政策規定,銷售方不開具發票是不對的,只要題主向所在地稅務機關舉報或者打12366,問題迎刃而解,商家也許會受到一定的處罰。

但是題主如果真的非常需要發票,消費前應該和商家聲明開具發票,其實糾紛並不完全在於開票,而在於開票的價格 ,許多銷售方不開票的價格是非常低的,如果題主明知價格有差別,先消費再索要發票,也太精明瞭,而有些本應該索要發票的有些購買方,卻為了低價和利潤放棄發票,所以很多政策在精於算計之徒眼裡成了遊戲的砝碼,如果人人都自願遵從政策規定,這些糾紛根本不成立。

結論:商家的行為是不對的 違反了發票管理辦法規定。


新稅視點


合理但是不合法!

舉例說明,我原來開菸酒批發的,有人過來買一條雲煙95元,要我開發票,一條煙才賺幾塊錢,當然每一家店鋪都有3萬免稅額度,超過三萬交稅,連續三個月超三萬就要換稅務登記證。一箱可樂賺一塊錢,怎麼開發票?

而且免稅的額度都能賣出去,就算賣不出去有長期合作的大客戶需要發票,給他們不行嗎?

所以合理不合法!

如果不是報銷的話儘量別要發票,開店賣貨不容易,特別是買利潤低的貨,買利潤高的貨,要發票就給了。


半墨


看了一下回答

還真那麼多稅盲法盲。

收了費不開發票是絕對違法的。

開票要求再加5個點稅務局是不承認的

下面那個賣煙的老闆

你信不信:

如果有人買兩條煙付款後要求你開發票

但你以利潤微薄不給開

對方舉報到稅務

會罰你抹鼻涕灑眼淚?

目前國內零售或服務報價默認是含稅價,只要你價格報出去未特別說明,對方付款後,就必須要按對方要求開具發票,這方面,稅法沒有任何含糊!!!

PS:舉報不開發票是有獎的,各稅務機關獎額不一樣。前段時間我一哥們違章車被扣,處理完違章取車收了100元存車費。哥們要發票,對方說沒有發票,只能提供收據,結果哥們直接拿收據去稅務局舉報,停車場被罰2000,稅務局按相關規定獎勵我哥們600……


齊魯江陵夢


“能否不開發票,送你一罐飲料”,“這是不開發票的價格,你若要發票,你得承擔開發票的費用”...這些場景,我們經常遇到,特別是與個體戶、個人獨資企業或小規模性質的公司進行業務時。

一、不開發票,商家違反了發票管理相關規定。

拒開發票和開發票加收費用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20、21條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條 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第二十一條 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時,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

商家開發票時,既不能多開,也不能少開。商家應當根據收取的款項開具發票,即收多少錢,開多少金額的發票。

二、商家為什麼不願開發票

商家不願意開發票的根本原因是不願意交稅,或者不願意交更多稅,尤其是在收入的臨界點上,比如定額管理、季度收入30萬、年度收入500萬等,若突破了這個臨界點稅負劇增。

開發票涉及的稅金主要是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現行稅收優惠政策下,其實小規模企業或小型微利企業稅負其實很低了。小規模納稅人,年收入120萬免交增值稅;許多地方年收入120萬,如果是個體戶或個人獨資企業的話,個人所得稅也免徵了,比如深圳市;如果是小型微利企業,一年盈利100萬,企業所得稅5萬也不願意交,有點說不過去了。


當然,不願意開發票也有其他原因,比如不願意接受監管,不願意收入被知曉等等。

三、商家不願意開發票可以理解,但不能不道德

如果在消費前,明確告知消費者,不開發票比開發票優惠,或者開發票要交稅點,儘管這個違反發票管理的有關規定,但對於大多數消費者來說,應該是理解和認可的。

但如果商家沒有如上述如實告知,消費者付款後,你商家拒開或者加費用,這是不道德的。納稅的誠信沒有,做人的誠信也沒有了。

四、商家不開發票是有風險的

商家不開發票,主要有以下幾個風險:

(一)違反發票管理辦法20、21條規定;

(二)隱瞞收入,有偷漏稅的風險;

(三)被消費者舉報等。

上述的風險,有可能是行政處罰,也有可能是刑事處罰。主要看風險的性質,風險造成的後果的大小。

不要飲料,那就把發票開了吧。遇上認真的消費者,費用點數不要,也把發票開了吧。經營雖不易,但法律也要遵守啊。


東嶺財經


在日常的生意往來中,很多銷售方往往提供兩套報價,一套是開發票的報價,另一套是不開發票的報價。如果客戶需要開具發票,報價就高一點。就如題主所問的,要求加價5%。這是非常常見的場景。

所謂存在即合理,銷售方這麼做是有內在原因的。但是,從稅務角度來看,銷售方這種行為是不合法的。無論開具發票與否,銷售方都應當如實申報納稅。

為什麼有一些商家還會就開具發票另外加價呢?

很大程度上,是因為這部分商家存在不開發票就不用交稅的思想在作祟。他們以為不開發票,就不需要申報納稅,稅務機關就查不到他們是否發生了經營行為。現在確實存在很多商家不開發票,不如實申報的情況,雖然沒有東窗事發,但是時間久了,這種行為就如同踩雷,說不定哪一天就爆發了,這始終是一種高風險的偷漏稅行為。

在大數據時代,稅務機關要查實一家納稅人是否發生了應稅行為有很多手段。商家不應該再抱有這種僥倖心理。對於偷漏稅,稅收徵管法是有明確規定。除開補稅,加收滯納金之外,如果涉及到罰款,最低是50%,最高是5倍。

從發票管理辦法來看,發生了增值稅銷售行為,就應當開具發票

根據發票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的規定:

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

所以,作為銷售方來說,開具發票是法定義務,就算客戶不索取,那也必須開。如果不如實開具發票,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從稅法規定角度看,增值稅並不存在“開具了發票而報價不一樣”的規定

當納稅人發生了增值稅應稅行為後,是否要繳稅就必須談到一個話題——是否發生了納稅義務。只要發生了納稅義務,就必須如實申報納稅。而發生增值稅納稅義務並不是以是否開具發票為判斷標準。增值稅對於發生納稅義務的時間有一條原則性的規定:


發生應稅銷售行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的憑據的當天。如果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

也就是說,只要發生了應稅銷售行為,收到了錢或者取得憑據當天,就發生了納稅義務。如果先開了發票,就發生了納稅義務;但並不是說沒開發票就不發生納稅義務,就不用交稅。

如果你遇到這種情況,應該怎麼辦?

其實,現在各地稅務機關的投訴渠道都是非常方便的,對於這種不開發票的違法行為,消費者可以通過撥打12366納稅熱線進行投訴。主管稅務機關一般介入之後,商家都會及時補開發票。


稅收之家


有些商品默許是未稅的報價,開發票當然是要單獨加稅金的(按照零售價銷售除外)。比如一臺MacBook Pro官方價格為21888元(含稅),經銷商報價18200元是未稅的,此時如果要求含稅經銷商該賠到姥姥家了。




非編資訊


在商品交易中有含稅與不含稅兩種,商家不開票要看你與商家交易的協議?如果是市場公開明碼標家默認是含稅,這時不開票違法。如果你與商家是口頭或書面協議低於市場家或說好不含稅,那這個時候就不違法。


胡餘膳坊


首先根據現行法律來說這確實是違法的,但未必不合理。法理不外乎人情,法的制定有人情世故、道德倫理等因素的考量,但現實生活中法理未必同步,合理不合法或者合法不合理的情況太常見了。經常見到有見義勇為者需要承擔因見義勇為引發的相關責任的報道,見義勇為合理合法吧,可在這一行為中產生的影響其他無關人員相關損失的怎麼辦?賠或者不賠又該找誰承擔? 所以我覺得你不應該糾結這個問題,看實際情況吧,總不能你吃個早餐買個菜之類的也讓人給你開發票吧。具體情況具體對待就好。


敞亮煮酒


商家在發生了銷售行為之後,是應該按照規定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的,但在實際當中收款方可能會用各種“套路”拒開發票,包括這裡的加價開發票。這當中可能會隱含著收款方的偷漏稅行為。因此消費者應該維護自己索要發票的基本權利,防止被“套路”。

  1. 收款方為什麼要“加價”

收款方的加價行為,很可能是一種變相的拒開發票的手段。有些小規模納稅人,因為可以享受月度10萬或者季度30萬的免稅額。因此如果不開票,可以避免本月銷售額超過標準,這實際上是一種少繳稅款的行為,是不合法的。另外也有一些商家,將不開票與不交稅進行等同,不進行如實申報,這其實也是偷漏稅的行為。

在現在的大數據時代,稅務機關會通過金三系統數據比對、爬蟲技術等多種手段來識別納稅人的違法行為,因此,這樣的做法是存在比較高的稅務風險的。

2. 消費者識別防範不開票的“套路”

作為消費者來說,要注意防範商家各種不開票的套路。除了要進行加價,還可能會出現以下一些情形。

(1)說消費者消費金額太少,沒有達到開具發票的標準。這其實是不存在的,根據《發票管理辦法》,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並且開具發票沒有金額標準,因此消費者要注意,不論消費了多少金額,商家都應該予以開具發票的。

(2)說團購、使用優惠券的情況不能開具發票的。這也是不合理的,只要發生的款項收取就可以開具發票,商家是不能以任何理由拒開發票的。

3. 正確對待不開發票的行為

對於故意不開具發票的行為,可以撥打12366納稅熱線進行投訴。消費者也可以在消費前問明是否能進行發票的開具,避免商家確實出現特殊原因無法開票的情況,不過這種概率也是比較低的。

對於消費者來說,索要發票是自己的合法權利,商家要加價的行為是不合理也是不合法的。


財會小童


合法不合法,要看高院的司法解釋。合不合理,這是看你站在那個位置。像大型商場,套小飯店等,開票加稅是不可以的。一般也不會加稅點。因為他們不開票,也是要繳那麼多的稅。像批發市場,各種五金電器化工等,如果談的是不開票的價格,等你開票肯定要加稅點,除非你業務量足夠大。這些情況國稅局全知道,只不過是為了繁榮當地市場,全部默認而已,商業的發達,能帶動工業的發展,而工業的稅務管理比商業要輕鬆的多,稅收總量更高。再說你個人去買一個電器插座什麼的,你開什麼專票,如果為了證明這裡買的,開個收據的效果也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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