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 疫情下已有兩人扛不住壓力主動投案,法官喊你趕快還錢了!

@失信被執行人

疫情當前 你還好嗎

各地都在嚴查嚴控

你防護咋樣是否有處安身

法官雖氣憤你躲避執行

但也很掛念你的健康安危

如果實在頂不住千萬別硬撐

實在不行就趕快回來履行吧

因為 你們的倆同伴

在疫情防控的壓力下心力憔悴

已扛不住主動回來還錢了

@被執行人 疫情下已有兩人扛不住壓力主動投案,法官喊你趕快還錢了!

“警察同志,現在疫情防控太嚴了,出入都檢查,我要自首,不想再躲了”。2月22日,在疫情防控的高壓之下,2名躲避近2年的失信被執行人主動來到商丘市公安局平原分局駐梁園區人民法院“打擊拒執警務大隊”投案自首。

基本案情

據瞭解,2018年7月,被告商丘某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經理:司某順)、擔保人司某楠與原告劉某貞等8人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商丘市梁園區人民法院主持調解司某順同意分期歸還劉某貞等8原告借款本金248萬元及利息,司某楠承擔連帶還款擔保責任。到期後,二被告一直未履行,原告劉某貞等8人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階段,因二被告隱藏財產及蹤跡躲避執行,通過網絡司法查控系統未能查詢到二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法官多次上門尋找也無功而返。申請人也提供不出有價值的線索,案件一時陷入僵局。執行法官遂將司某順等二人材料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網上追逃。

歸案經過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警方與街道社區、防疫等部門聯合開展了地毯式摸排工作,不漏一戶不漏一人。隱匿行蹤的司某順、司某楠二人內心十分恐懼,生怕有一天自己被警察發現。眼看在外地無法藏身,無奈只得悄悄回到家中,但當前社區查控同樣沒有死角。面對“人民法院疫情期間執行不打烊”的形勢,二被執行人經過強烈的思想鬥爭之後,決定與其提心吊膽躲躲藏藏,不如主動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於是,司某順、司某楠二人主動來到商丘市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並且如實交待了其隱匿的財產。

@被執行人 疫情下已有兩人扛不住壓力主動投案,法官喊你趕快還錢了!

經與申請執行人溝通,二被執行人承諾3月份前先償還30萬元,而後每月償還20萬元,6至12月份分批償還完全部借款及利息。為保障還款計劃的落實,二被執行人還同意用已經開發建成的一處房產作為擔保,房屋一經銷售即作為執行款履行。目前,司某順、司某楠因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被依法刑事拘留。鑑於當前的疫情形勢,為保障他們及看守所其他人員的健康安全,首先將兩人在看守所進行隔離,而後根據疫情發展,待隔離期限過後再行轉入正常的羈押。

法官提醒

執行法官在此鄭重提醒那些還在躲避執行的失信被執行人:儘管疫情尚未結束,法院的執行工作不僅不會有絲毫放鬆,而且會進一步加大查控力度,尤其是加大對失信被執行人微信、支付寶等網銀的查控和凍結,疫情防控期間你們躲避執行的難度將會越來越大,與其在疫情中東躲西藏狼狽不堪,不如主動聯繫法院,只有儘快履行判決義務才是解決問題的唯一方法。

致被執行人的一封信

各位被執行人 :

疫情期間,法院執行工作不停歇,堅持網絡查控,網絡凍結,網絡拍賣,雲上調查,微信和解等方式,積極推進執行工作有序開展,期間尤其會加大微信、支付寶及各類網銀查控、查封力度。但是部分被執行人存在模糊認識,僥倖心理,在疫情期間法院線下調查、查控受限的情況下,拒聽、拒收、不回覆法官的聯繫電話、短信、微信等,躲避執行,逃避責任,影響了執行工作的開展。


為確保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書的有效執行,切實維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參照《河南高院關於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性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全力做好審判執行和訴訟服務工作的提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規定,特向各位被執行人提醒如下:

一、主動線上申報財產

凡已在法院立案執行但未履行生效裁判文書所確定法律義務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等被執行人,應當通過電話、短信、微信等方式自覺聯繫執行法官,如實申報財產,依法履行義務,接受、配合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二、主動線上繳付執行款

根據收到的執行通知書,可以將執行款、執行費通過手機銀行、網上銀行匯入案件指定的一案一賬戶。

三、拒不申報財產、拒不履行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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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於未主動履行的被執行人,法院將凍結、劃撥被執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執行人的收入,搜查、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的財產。

2、依法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譽被"拉黑",無法向銀行貸款,虛擬賬戶、網購受限;形象受損,被各報紙、廣播、電視、網絡、法院微信、微博等信息平臺頻頻曝光;事業受阻,失信行為將向你的所在單位、徵信機構以及其他相關機構通報,你將無法任企業董事長、監事和高管;不得擔任黨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限制招錄為公務員。

3、依法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不能乘坐飛機、輪船二等以上艙位、列車軟臥、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不能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不能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不能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不能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或旅遊、度假;子女不得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不得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其他非生活和經營必需的消費行為"也在受限制之列。

4、加重自身應承擔的責任。依據《民事訴訟法》二百五十三條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5、拒不履行生效判決、裁定確定的義務或拒絕報告、虛假報告財產的,依法對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直接責任人採取罰款、拘留措施。被執行人為具有公職人員身份的自然人的,一律向被執行人所在單位以及組織、紀檢等部門發出司法建議,督促其履行法律義務。

6、涉嫌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本院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三百一十三條之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對於在疫情防控期間有能力履行相關法律義務的被執行人,存在轉移財產、逃避債務等規避執行行為的,經查證屬實後,一律按相關法律規定從嚴從重處罰。

四、可申請延期履行的特殊情形

被執行人因隔離治療或疫情防控等原因,無法按時履行義務的,應當及時上報相關情況,可以依法申請延期履行。被執行人系承擔疫情防控防治職能的醫院以及相關疫情防治人員,或者涉及到疫情防控防治用品的相關生產、運輸及供應企業或其人員的,可以向相關法院申請暫緩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各位被執行人,人民法院代表國家依法行使審判權作出的生效法律文書是國家法律和國家意志的體現,具有國家強制力,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無條件地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規避、拒不執行法院生效判決、裁定、調解所確定的義務,甚至公然以暴力方式抗拒執行,就是破壞國家法律秩序和挑戰司法權威,必然會受到國家法律的強制執行和懲罰。

各位被執行人,人無信則不立,無論你是普通公民、政府官員還是企業法定代表人,請牢記守信是最好的通行證,失信將寸步難行。希望一定認清形勢,打消僥倖心理,算好經濟賬和政治賬,為你、家人及公司、單位等利益、榮譽、名譽、生產、生活著想,奉公守法、誠信做人,依法履行判決、裁定、調解所確定的義務。

請各位積極配合法院的工作,一起營造良好的司法秩序,共創美好和諧的未來。


河南執行法官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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