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青河縣一男子疫情防控期間聚會喝酒打警察,被判拘役四個月

近日,青河縣人民檢察院從快起訴一起妨害公務案件。這是疫情防控期間,阿勒泰地區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的首例涉疫情刑事案件。

新疆青河縣一男子疫情防控期間聚會喝酒打警察,被判拘役四個月

2月4日,青河縣城鎮派出所接到報警稱,某小區有人聚會,影響鄰居休息。民警迅速趕赴現場,發現葉某某等3人在疫情防控期間聚會飲酒,遂對其進行勸阻。葉某某拒不配合,並毆打民警,在多次勸告和警告無效後,民警將其強制帶至派出所醒酒。

2月5日,青河縣公安局對葉某某採取強制措施。青河縣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官介入案件偵查,引導公安機關進一步完善證據,確保案件在疫情防控特殊時期快辦快結。

2月17日,青河縣公安局將葉某某涉嫌妨害公務案移送審查起訴。青河縣人民檢察院於當日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訴訟權利、訊問犯罪嫌疑人,並協調青河縣司法局指派法律援助律師,以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訴訟權利。

2月18日,青河縣檢察院依法以葉某某涉嫌妨害公務罪向青河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月19日,該案在青河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當庭判處被告人葉某某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拘役四個月。葉某某表示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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