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剛去世,住房是丈夫的婚前財產。請問:她有居住權嗎?

她她她被感情騙了丶


從法律上講,婚前財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特別註明男人名下,也不屬公婆丈夫共有財產,應該屬於男人的個人財產,應屬男人遺產。如果去世的丈夫沒有遺囑將房留給他人,女人應該與其他第一法定繼承人(子女父母)對此房有繼承份額。女人既有部分繼承權又屬婚後約定居住雙重權利,存在部分所有權和居住權是肯定的,除非個人主動放棄,他人無權強求讓房。

從道義上講,女人失去丈夫,不是離異並後財產分割歸男方,喪偶之人仍屬這個家庭成員,居住權仍存在,其他具有繼承份額之人同樣具有所有居住雙重權利,當然要看房屋在婚後有無裝飾改造,繼承人數量,其他人反購產權或放棄繼承等等。

進一步說,女人再婚,繼承份額確定但未具體分割清楚,從法律上女人仍可獨自居住,如再婚配偶同住需其他繼承人同意。當然房屋在共有情況下,多間多區域分割明白,只要不改變房屋結構影響他人生活和隱私,與再婚丈夫同住也屬合情合理。

丈夫去世,一是抓緊走繼承程序,二是務必將房屋具體分割貨幣轉換產權。夜不可太長。


泰山木32140178


毋庸置疑。她肯定有!


糖囧


1、房子是你丈夫的婚前財產,如果在登記在他父母名下,只要你不改嫁,你有權居住。

2、如果房子登記在你丈夫名下,不管是婚前婚後,你都有繼承權,按第一程序的人數份額繼承。

當然你可以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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