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您怎麼看?

小宋幕牆


農民工被拖欠的都是血汗錢,有的老闆惡意拖欠,拆東牆補西牆,結的賬去堵以前的窟窿。有的工頭帶工人出來幹活,甲方拖欠施工方的錢,導致施工方沒錢給工人結賬,總之這個行業還需要出臺更加規範的規定。


夏裹棉被冬裹雪—陽子


大家好!我是壯鄉小福:這個問題我也想了好久好久,我們村裡去年也有幾個人去浙江那邊做工地,可是公司的人說;要等到年底才能發工資 ,可是到年底了。工資也沒見發,問了工頭,說是上面的公司沒有發給他們 ,我們問多,他就煩,直接掛電話,一直到現在還沒有發給我們,我們千里迢迢來這裡工作,可是到最後回家,還是沒有工資,沒有錢過年,如果工地發工資納入像工廠那樣,按每個月發工資,給我們這些農民工,相信我們農民工更加的努力工作



壯鄉小福


其實現代化的高樓都是社會最低層的農民工建的,他們的汗水把整套工作服都打溼了,他們住的最簡陋的工棚,他們把老婆孩子變成了思念和牽掛,工期緊張的時候什麼假日都沒有吃的是路邊快餐,漂亮的高樓要建好的時候它們就像螞蟻搬家一樣到下一個城市的工地,他們的工資都是每個月借點生活費年底一起結賬,可是有的包工頭帶了幾十號人把錢轉到別的工地去了,說沒有錢這可是工人的血汗錢,家裡老婆孩子爸媽還等著他回去呢!



zhou華華


現在農民工的拖欠工資在城市裡面很少,人數多,解決越快,都不是很大的問題,在農村拖欠農民工工資是多的不不得了,鄉下的村幹部解決不了,鄉縣幹部不會解決,很難,而且在鄉下都沒有現金,都是一年到頭,年底結賬,很多人沒賺到錢,或者拿錢跑路,很多包頭都是看的這個情況來騙農村人,因為農村很多沒事情做,工資低的不得了,也去做,沒辦法,在農村不好掙錢,所以說很多媒體能來農村解決這個問題,我老爸做工的錢幾年了一分沒拿,還有好幾個人,都是同樣的問題,相信別的地方,農村也是一樣的


風語天下之有情


對於你所說的農民工工資基本都是在工地上班的。一般公司或者工廠不會,基本都按月發,也不會拖太久。但工地就不一樣了,沒有固定的發工資時間,尤其是底層的農民工。很多都是要工地做完最後結款的時候才一起發,平時也就發點生活費。而且很多工地地方比較偏,也沒有什麼其它消消費。而且很低農民工也不捨得有太大的消費。但這都是辛苦錢,拖欠工資就不應該了。

其實呢很多情況都是上公司高層把工程款結了,下面的分包商沒有得到工錢,更不用說下面的小包工頭,所以底層的農民工更別想拿到工資了。

最後也希望不要發生這種拖欠工資的事,都是辛苦勞動的錢,都在等著養家餬口。





將要進城了


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我覺得還是要通過以下方法妥善解決:

(一)全面建立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目前,有些省市在拖欠農民工工資嚴重的建築行業試行了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要求所有參與建設項目招投標的建築業單位和申領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建築單位,都必須嚴格執行。具體辦法是,建設單位按工程中標價繳納農民工工資保障金,由建設部門負責管理,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監督使用,一旦單位無法按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時,可由建設部門從工資保證金中先劃支,保證農民工工資的發放。從實施情況看,建立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是一種比較好的清欠辦法,效果明顯,農民工歡迎。

(二)穩妥地組織農民工進入工會組織,提高農民工的維權意識2004年中央一號文件首次提出,“進城就業的農村勞動力已經成為產業工人的重要組成部分”,把農民工正式列入產業工人的隊伍,這就為組建農民工工會提供了政策依據。農民工已經成為一個龐大的群體,但由於他們處於流動和分散狀態,沒有形成組織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也是造成工資拖欠問題的一個重要原因。群體利益需要組織來維護,有必要穩妥地組建農民工工會組織並引導農民工積極參與。有組織的維權能夠更好地實現農民工的權益保障,使他們在工資、工時、醫療、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合法利益免遭損害。同時,提高農民工的法律維權意識。加強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進一步提高廣大農民工朋友的法律意識,設立農民工工資清欠舉報電話,一旦發現有工程款拖欠的,農民工能及時向政府反映。

(三)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監督功能農民工問題受到全社會普遍關注,新聞媒體的作用功不可沒,對農民工權益受損案件的披露凸顯了新聞媒體在維護農民工權益方面的重要作用。當今社會,新聞媒體作為社會監督的重要力量,在維護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弱勢群體利益方面的作用不可替代。然而必須承認,時至今日,仍然有個別地方政府以及政府領導者,把媒體的曝光、負面報道看成是抹黑、醜化,他們採取的行動不是正視問題,尋找解決之道,而是千方百計阻撓媒體的如實報道。我們建議,地方政府和政府領導者,一定要給新聞媒體寬鬆的公共輿論環境,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社會監督功能。新聞媒體的報道是否如實、是否合適,自有相關法律法規管理,各級政府的職責就是正視出現的問題,在職能範圍內解決問題。

(四)完善制度保障,用法律法規為農民工權益保駕護航

1、建立施工單位支付農民工工資的約束和保障機制,從根本上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

一是施工單位在領取施工許可證前,按照工程合同價款的一定比例向工程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交納職工工資保障金,工資保障金在工程合同價款中列支,專款專用。

二是施工單位招收農民工,必須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農民工依法享有勞動報酬、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以及保險福利的權利,並在規定期限內持農民工名冊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

三是施工單位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施工工程期限小於一個月的或者雙方約定支付工資期限低於一個月的,另其約定。

四是在工程建設期間及工程竣工後60日內,有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的,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啟動工資保障金,及時發放拖欠的農民工工資。

2、嚴格規範新建項目的審批手續。對建設資金不到位的建設項目不辦理項目審批,不予立項、不予開工建設,做到新帳不欠,老帳限期付清。

3、建立單位信用檔案制度。對存在拖欠農民工資問題的房地產和建築業單位,主管部門記入單位信用檔案,通過媒體向社會公佈,對清欠不力,沒有及時完成清欠任務的房地產和建築業單位,將向社會公佈進行曝光,讓拖欠行為無處遁形。

4、建立欠薪應急週轉金制度。其主要由政府財政出一部分資金,組成欠薪保障應急基金,專門用於應付突發性、群體性的欠薪糾紛。其主要針對農民工這一特殊群體對抗市場風險能力比較弱,在行政救濟和司法救濟存在時間成本和程序複雜難以讓農民工接受的情況下,有效地保證農民工群體臨時性的生活救濟。

5、完善相應法律法規,讓農民工維權有法可依。通過法律法規,科學合理地規定各部門的法律義務,“一個和尚挑水喝,兩個和尚抬水喝,三個和尚沒水喝”,切忌籠統規定多個部門聯合執法,這種規定的後果只能是各個部門相互推諉,誰都不會站出來為農民工說話。只有固定一個部門挑頭,其他相關部門相互配合或是詳細規定各個部門的職責,哪個部門、哪個環節出了問題就問責誰,該誰管就一管到底,不要把農民工當個球來回踢。對農民工問題不重視,不過問的,追究直接負責人的責任,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另外,建議改變勞動爭議案件“先仲裁後訴訟”,建立“或裁或審”制度,遇到簡單的糾紛案件,建議在15日內結案,遇到複雜的案件,最遲應在兩個月內結案。同時對農民工的訴訟案件讓用人單位交付訴訟費用或仲裁費用,對此類案件儘量採取調解方式結案,提高效率,減少隱患。

以上分享希望能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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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下小發


大家好 我是靜靜的日常生活1985

我來回答一下

現在國家對農民工工資這一塊確實做的挺好

  1、農民工工資拖欠,可以到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勞動者享有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2、如果工資被拖欠了,可以向各地勞動執法部門舉報,勞動部門的執法監察人員會幫助協調解決;也可以到各地的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去申請仲裁;如果對仲裁不服,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強制執行;如果掏不起打官司的錢,也可以申請減免訴訟費。總之要藉助政府、法律的幫助,獲得應得的報酬。

  3、《中國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條規定: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第四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


靜靜的日常生活1985


在有書面欠條的情況下,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資;在用人單位拖欠工資且未有書面欠條的情況下,勞動者要先和用人單位協商,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則可以通過以下的法律途徑來解決:

第1向當地的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

第2向當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第3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小何園地


總體來講有以下幾種原因:1.企業或其他的主體經營不善,虧損,資金鍊斷裂。2.社會經濟誠信,相互欠款三角債問題導致不能及時發放。3.部分主體負責人,為自己的利益有意為之。總的來講,前面2種原因比較多。當然也不排除昧良心企業情況存在。農民工是個值得尊敬的主體,吃苦耐勞,勤業奉獻,卻是拿著最低的報酬,希望能得到全社會的善待!天下無債!



福家明燈


一,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

二,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仲裁費用200-300元,如果你勝了全部由公司負擔)。

三.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後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四.根據國家規定在仲裁或訴訟的時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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