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談中國古代中央王朝政變更迭最後的遮羞布——“禪讓”制度

從夏至清四百多年曆史中,中國歷史上主要異姓王朝中央政權共發生24次更迭,

單就更替方式而言,禪讓制13次(佔54%),暴力革命9次(佔38%),民族征伐2次(佔8%)。其中夏商周秦漢王朝更迭主要依靠暴力革命;漢魏晉南北朝隋唐宋王朝更替主要依靠禪讓;宋元明清王朝更替方式主要依靠民族征伐。可見“禪讓”是中國古代王朝更迭過程中佔據著極為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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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史朝代演進圖

誠如“政治現實主義”者所言,所謂“天下為有德者居之”的禪讓不過是權力政治的把戲。但對“禪讓”這一問題的剖析也著實有利於瞭解中國古代王朝的權力結構及其運作,特別是對傳統政治社會中皇權價值的認識。

禪讓學說的歷史演進

論及禪讓,史學界莫衷一是,主要有三種觀點:“禪讓偽造說,以及“禪讓實有說”下的社會學以及政治學解釋。

1、禪讓偽造說

自劉知己《史通·疑古》用《汲冢瑣語》“舜放堯於平陽”說疑《堯典·序》謂“讓國徒虛語”,學界始有疑其偽者。清末康有為作《孔子改制考》認為禪讓是孔子的託古改制,由此堯舜禪讓遭質疑;後顧頡剛先生以疑古派之眼光考定:

“禪讓傳說是墨家為了宣傳他們的主義而造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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堯舜“禪讓”的歷史傳說,反映了原始公社的民主制度。

2、禪讓實有說

然而,唐後多數學者依舊相信堯舜禪讓為真,現當代學者更從不同角度加以解釋,此即為“禪讓實有說”。在能夠以和平方式改朝換代時,禪讓的社會學解釋便興盛並發展:

  • 一者認為關乎“氏族社會血緣歸屬”;
  • 二者認為是“部落聯盟之民主推舉”古風。

在不得不以革命手段改朝換代時,政治學解釋便興盛,以權力現實主義視角對禪讓進行解讀:

  • 《孟子·萬章上》日:“居堯之宮,逼堯之子,是篡也,非天與也”;
  • 《古本竹書紀年》雲:“舜囚堯,復偃塞丹朱,使不與父相見也”;
  • 《韓非子·說疑》日:“舜逼堯,禹逼舜”。

綜上可見,無論是“禪讓偽造說”,還是“禪讓實有說”都是在上古不同文化系統之主導精神的影響下產生的;而“禪讓實有說”中的“社會學”與“政治學”解釋更是在不同社會政治形勢的需要下,依據社會主導思潮的變化而發展的一種社會政治學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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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無法論證“三代禪讓”的真偽,但是我們還可以從後世所記載的異姓中央王朝權力變更的過程中,探究“禪讓實踐”的演變軌跡,從而剖析不同時期王朝的權力結構及其運作,以及傳統社會對於皇權認知的變遷。

1、王莽受禪中的規範革命

初始元年,西漢孺子嬰禪位王莽,建號“新”。王莽自導自演了一場“代漢受命”的鬧劇,完成了朝野輿論已久的“禪位”。《漢書·王莽傳》記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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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殷商的“天命觀”被周朝修正的“天命觀”所取代,天命為民情所制不同,王莽的受禪得益於在此基礎上被加人“陰陽五行讖緯”之學,進而催生了第二次規範革命的“德運觀”。

“鄒子之徒論著終始五德之運,及秦帝而齊人奏之,故始皇採用之。” ——《史記·封禪書》

戰國後期,鄒衍用陰陽變化和五行替代觀念考察社會歷史,創立了“五德終始學說”,謂歷史王朝各有以符瑞為徵兆的德運,德運相合是此一王朝能替代上一王朝的決定性原因:

  • 夏禹時“草木秋冬不殺”而尚木;
  • 商湯時“刃生於水”故尚金,金克木,所以湯革夏命成功;
  • 周文王時“赤烏銜丹書”故尚火,火克金,所以武王革殷商之命而滅紂;

到了漢代“五德終始學說”進一步得到發展。漢武帝時,

董仲舒在“天人感應”理論指導下,對五行相生觀念進行了更加細密的推演,使之成為一套論說嚴密的系統化哲學理論體系。但在學說發展上卻沒有突破已有“禪讓說”的理論框架。隨後,劉向、劉歆父子在此基礎上提出了“禪讓德運觀”即將五行、五方與帝德、帝運相結合而形成的帝王德運終始循環學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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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德終始說:是中國戰國時期的陰陽家鄒衍所主張的歷史觀念。

《漢書·郊祀志贊》有云:劉向父子以為“帝出乎震”,故包羲氏始受木德。其後以母傳子,終而復始。自神農、黃帝下歷唐、虞、三代,而漢得火焉。

此番學說反而被王莽所利用,稱“漢赤德已盡”“皇天明威,黃德當興,隆顯大命,屬予以天下”,黃德即土德,故王莽“土德當代”。據王莽所作之《自本》,他是黃帝和虞舜之後,依劉向、劉歆父子德運系統,黃帝和虞舜的德運是土德,所以他能當土德而代漢承天命。基於此 , 他在告祭漢高祖廟時才大言不慚地說“予之始皇祖考虞帝受禪於唐 , 漢氏初祖唐帝 , 世有傳國之象 , 予復親受金策於漢高皇帝之靈”。

加之王莽輔政期間多施惠及讀書人之德政,更兼祥瑞四起,讖符造勢。當此之時“天意”“民情”和“德運”具備,故王莽便在“千呼萬喚”中“不得已”“受禪”於孺子嬰。

這正與詔文中反覆提及的“天命”“兆民”和“服色”相呼應,盡顯兩次權力規範革命的文化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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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莽篡漢指的是西漢末年王莽篡奪漢朝政權建立新朝的歷史事件。

2、曹丕三讓中的禮法制度

禮制在中國傳統政治社會中佔據著重要地位

,即便是皇帝,也僅能整理和頒佈禮制,而不能隨意變更禮制,無論皇帝本人願意與否,均要受到禮制的嚴格約束,否則在中國傳統文化中,將被視為“失德”。就禪讓政治而言,禪讓雙方尤其是受禪者也必須要遵守某些“禮法”,否則權力轉移將失去正當性和合法性,進而受到文化系統的批評和民眾的背棄,甚者將造成政局動盪,進而誘發災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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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儀禮》和《禮記》合稱“三禮”,是古代華夏禮樂文化的理論形態,對禮法、禮義作了最權威的記載

漢魏故事中的曹丕受禪,可謂遵循禮制的典範。據《三國志》載經過“漢獻帝兩次提議”,“近臣三次奏請”“少數大臣六次奏請”,“群臣三次奏請”,“三公九卿兩次勸進 ”,“漢帝三次下詔”和魏王“十二次拒絕 ”之後 ,曹丕才終於接受禪讓。其過程不可為不“艱難”:

  • 第一階段:漢帝請禪→近臣上書→魏王婉辭;太史丞獻讖緯魏王怒斥;群僚上書→魏王堅辭;漢帝再請→尚書令兩奏→魏王兩辭;
  • 第二階段:近臣奏禪儀→王拒且還璽綬;將軍兩奏王兩辭催還璽綬;近臣上奏→王婉辭;王請辭相位→博士奏請受禪→王謙辭;
  • 第三階段:漢帝下詔→尚書令奏禪儀→王無奈;魏王再上書還璽綬→漢帝又下詔→三公九卿勸進→魏王謙辭;魏王再上書→三公九卿再勸進→漢帝再下詔→尚書令再奏禪儀→魏王乃可;
  • 第四階段:冊封漢帝山陽公並其他。

簡單分析一下此四個階段:首先是 “造勢”,

引發輿論關注,獲得平民支持;其次“動員”,催促文臣武將“勸進”,獲得士大夫和武將的支持;再次才是真正的高潮,在魏王“三讓”皇帝詔書,兩辭三公九卿之請,且在封禪禮儀準備就緒,魏王獲得最高權力機關支持和皇帝懇請後,方接受禪讓;最後則是尾聲,用以封賞安置,安定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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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康元年十月二十九日,曹丕登受禪臺稱帝,改元黃初,改雒陽為洛陽,大赦天下。

縱觀中國傳統政治社會中皇權禪讓的政治實踐,曹丕受禪是最為尊奉禮法。尤其是其“三辭帝詔”“十二次辭禪”的舉動,著實讓後世感受到:鼎之輕重,不可輕問。併為後世的禪讓提供了制度參考。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其一,禪讓者以“德薄”不堪天佑為由,提請禪讓,而受禪者則以“有德代無德”,以“順人心,安天命”。漢獻帝在提請禪讓時曰:“漢道陵遲,世失其序,降及朕躬,大亂茲昏,群凶肆逆,宇內顛覆。而曹丕則受禪曰:“漢歷世二十有四,踐年四百二十有六,四海困窮,三綱不立,五緯錯行,靈祥並見,推術數者,慮之古道,鹹以為天之歷數,運終茲世,凡諸嘉祥民神之意,比昭有漢數終之極,魏家受命之符。漢主以神器宜授於臣,憲章有虞,致位於丕……與群寮登壇受帝璽綬,告類於爾大神;唯爾有神,尚饗永吉,兆民之望,祚於有魏世享。”

其二,群臣代表民意以“天命德運”勸進有德之主。官員特別是士大夫一向是民意民情的“反饋者”和“表達者”,只要政局穩定,群臣的支持往往被看做獲得民心的支持。故此,三公九卿奏曰:“古人有言:‘微禹,吾其魚乎!’微大魏,則臣等之白骨交橫於曠野矣……三王無以及,五帝無以加。民命之懸於魏政,三十有餘年矣,此乃千世時至之會,萬載一遇之秋;……輒營壇場,具禮儀,擇吉日,昭告昊天上帝,秩群神之,須禋祭畢,會群寮於朝堂,議年號、正朔、服色當施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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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九卿古今官職對比圖

其三,官方符命讖緯“專家”——太史丞以“天命德運”徵兆加以勸進。在“天人感應”理論看來,天意的表達除了民情之外,更直接是通過祥瑞或災禍等自然徵兆加以表達。太史丞掌握天文曆法知識,對民間出現的圖讖和祥瑞加以說明,以此作為“天命德運”的直接佐證。由此,太史丞許芝條魏代漢見讖緯於魏王曰:“‘聖人以德親比天下,仁恩洽普,厥應麒麟以戊己日至,厥應聖人受命。’……春秋玉版讖曰:‘代赤者魏公子。’春秋佐助期曰:‘漢以許昌失天下。’故白馬令李雲上事越:‘許昌氣見於當塗高,當塗高者當昌於許。’當塗高者,魏也;象魏者,兩觀闕是也;當道而高大者魏。魏當代漢。”

其四,善待禪位者山陽公。禪位者雖然因“德薄”而為“有德”者所代替,但其作為天命代言人的“文化符號”和“宗法家長”的地位仍然存在,仍然是舊王朝貴族、臣民的精神領袖。受禪者善待禪位者既是其“有德”的體現,又是安定人心、穩定天下的必然要求。

在中國傳統社會的禪讓實踐中,因為受禪者所忌憚,鮮有禪位者能得善終。但無疑,漢獻帝是幸運的。曹丕“以河內之山陽邑萬戶奉漢帝為山陽公,行漢正朔,以天子之禮郊祭,上書不稱臣,京都有事於太廟,致胙;封公之四子為列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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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協在14年後壽終,獲諡“孝獻皇帝”,以天子之禮安葬。其山陽國曆傳三世,共75年,西晉時依然沿襲。

3、皇帝殺手劉裕的武力和暴力

雖說是禪讓,但是在具體實踐中,武力和暴力永遠都是繞不過的話題。武力指的是對王朝主要軍事力量的控制以及對其加以運用所獲得的功績和威名;而暴力則是指武力的破壞力,特別是對遜帝及其宗族的殘忍對待。然而在這13次禪讓實踐中,以武力受禪天下,而又以暴力遺毒後世最為典型者莫過於宋武帝劉裕。

永初元年即公420年,劉裕受禪於東晉恭帝司馬德文,建號“大宋”。其受禪文仍採“天命德運”觀,但鑑於“五胡亂華”後的動盪和戰亂,以及劉裕在文治武功方面創立了不朽成就,故受禪文又增添了其個人之“魅力”。受禪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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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隆安三年(399年)劉裕參軍起義以來,對內平定戰亂,先後消滅劉毅、盧循、司馬休等割據勢力,使南方出現了百年未有的統一局面;對外致力於北伐,消滅桓楚、西蜀、南燕、後秦等國,一度收復關中,建立了赫赫武功。得益於數十年的沙場征戰,在對待禪位者這一問題上,劉裕顯得極為果斷,雖然“封晉帝為零陵王,全食一郡。載天子旌旗,乘五時副車,行晉正朔,郊祀天地禮樂制度,皆用晉典。上書不為表,答表勿稱詔。追尊皇考為孝穆皇帝,皇妣為穆皇后,尊王太后為皇太后”。但是可惜的是“有其文而不備其禮”,遜帝的待遇是新朝給的,真正執行到何種程度,仍由新王朝決定。即位後的劉裕不久便謀殺司馬德文及其幼子,之後更是對司馬皇室痛下殺手,幾乎夷滅全族,開了後世受禪之君屠殺遜帝及先朝宗室的先河。

自劉裕首開誅殺遜帝及其宗族後,隨後的政治禪讓就變成了““政治清洗”。

直至古代社會的最後一次禪讓——趙匡胤受禪,遜帝郭宗訓的地位和待遇堪比劉協和曹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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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有武力和暴力作為支撐,為何受禪者仍忌憚遜帝及其宗親,必欲誅之而後快呢?這實際上是傳統政治社會中皇權觀念在作祟。儘管“天命德運”觀中加入了“民意”和“德運更替”的思想,但是“天命”仍是核心。雖然遜帝“不肖無德”,但難保遜帝的後代不會出現“賢明之主”。

在傳統文化中,皇帝被看做精神領袖和宗法大宗,扮演著極其重要的文化和宗族價值。儘管依靠規範革命和禮法制度,通過禪讓可實現權力轉移,但皇權本身所被賦予的文化價值仍然存在。這就讓受禪者不得不時時警惕,擔心會被其後世或宗親“以彼之道,還施彼身”。

中國古代皇權主義所極力推崇和強化的“皇權觀念”,一旦遭遇禪讓,便不可避免地埋下了“政治屠殺和清洗”的禍根。特別是在亂世,受禪者既已憑靠武力受禪天下,必然善於以暴力免除受禪之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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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裕,字德輿,小名寄奴。東晉至南北朝時期傑出的政治家、改革家、軍事家,南朝劉宋開國君主。

4、 黃袍加身趙匡胤背後的將士利益

後周顯德七年即公元 960 年,趙匡胤憑藉“陳橋兵變,黃袍加身”,受禪於後周恭帝郭宗訓,得以“禪讓天下”,建號“大宋”。恭帝禪詔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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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段禪文中,我們不難看出兩層意思:第一,承認自己年少不能應對“大變”,失去天命人心;第二,趙匡胤掌握軍事實力,贏得部將支持,後周皇族自願將天下禪讓與他。遜帝“無德”已是老生常談,在此無須贅述,單看趙匡胤區別於以上三位“規範”、“制度”、“武力及暴力”的受禪方式,而是依賴將士們的推舉之功即便這並非是將士們對其真心擁護和愛戴的結果,而是將士們自謀私利、自求富貴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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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十國後期形勢

趙匡胤嶄露頭角之前的五代十國,完全就是一個以“軍閥主義”為主導的混戰階段。統治系統內的不同層級,本質上並無差別。將領們的自利不法刺激了軍士,軍士們表面忠誠於將軍,實際上也在借力將軍謀取錢財富貴。這一時期的將士,某種意義上已淪落為“僱傭兵”:為錢財富貴而作戰,而不顧倫理綱常、法紀王命。將領們清楚,要想獲得兵士支持,必須給予其適度的回報,甚至縱容其搶掠、姦淫燒殺、肆意暴力的自娛自樂。否則,將領們就無法控制這隻關乎其榮辱興廢的軍隊。

整個五代史,賣主求榮和謀朝篡位“互為表裡”,且屢見不鮮。賣主求榮者往往一掌握權力,就可以左右政局,自然就產生了“取而代之”的念頭,很快演變為謀朝篡逆,如朱溫;而當篡逆者還沒達到左右政局的局面之時,以一己私利,完全無視王朝的安危,

“賣主求榮”便成其必然選擇,如石敬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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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泰三年(936年),石敬瑭起兵造反,坐困於太原,遂向契丹求援,割讓幽雲十六州,甘做“兒皇帝”。

故此,高平之戰後,周世宗柴榮開始提拔基層將領趙匡胤改革軍制,削弱藩鎮勢力,以實現“軍隊國家化”,並對軍隊加以垂直控制,以強化皇權,並提升軍隊戰鬥力,以此平定天下。

軍制改革相當成功,周世宗不僅加強了對軍隊的直接控制力,也使後周軍隊的戰鬥力空前提高,為周世宗的“赫赫武功”打下了堅實基礎。相應的“軍隊國家化”後,將士們的利益就受損,既不能謀取“財貨富貴”,又不能“任意自由”了。

“選武藝超絕者,署為殿前諸班,因是有散員、散指揮使、內殿直、散都頭、鐵騎、控鶴之號。覆命總戎者,自龍捷、虎捷以降,一一選之,老弱贏小者去之,諸軍士伍,無不精當。由是兵甲之盛,近代無比,且減冗食之費焉”——薛居正《舊五代史》

而周世宗的早逝、趙匡胤的讖符威望以及周恭帝的年幼,使將士們“低落的情緒”找到了突破口和宣洩點。不論“陳橋事變”是否為趙匡胤所“自編自導”,可以肯定的是趙匡胤看準了將士們急切盼望“立功以求富貴”的利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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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校露刃列於庭曰:‘諸軍無主,願策太尉為天子。’未及對,有以黃衣加太祖身,眾皆羅拜呼萬歲。”

於是“夜五鼓,軍士集驛門,宣言策點檢為天子,或止之,眾不聽。遲明,逼寢所,太宗入白,太祖起。諸校露刃列於庭,曰,‘諸軍無主,願策太尉為天子’。未及對,有以黃衣加太祖身,眾皆羅拜,呼萬歲,即掖太祖乘馬”而趙匡胤則當場約法三章,並許下承諾:“太后、主上,吾皆北面事之,汝輩不得驚犯;大臣皆我比肩,不得侵凌;朝廷府庫、士庶之家,不得侵掠。用令有重賞,違即孥戮汝。”趙匡胤此語既滿足了將士們“立功以求富貴”的利益要求,又防止了“縱軍為禍”。如此,將士們的利益得到滿足,朝廷官僚和百姓利益不受侵擾,又善待了後周皇族,可謂是“一箭三雕”。

雖然趙匡胤的受禪藉助了將士們“五代遺毒的軍閥主義”思想,但是在立國後,趙匡胤卻繼承了周世宗“軍隊國家化”的軍制改革:

僅一年後,趙匡胤便通過“杯酒釋兵權”收回“功臣宿將”的兵權;並採取有效措施削弱藩鎮,將地方的軍權、財權、人事權和行政司法權統統收歸中央,強化了皇權,從而避免了“禪讓”的再次發生。

略談中國古代中央王朝政變更迭最後的遮羞布——“禪讓”制度

結語:

在中國傳統政治社會中,異姓王朝的皇權轉移主要通過政治禪讓的方式予以實現,

其根源在於文化意義上皇權觀念。中國傳統政治社會中的皇權既有不斷強化和突破的社會控制的物質力,更有皇權受命於天的精神力。同時,皇權是為儒家所強化的宗族禮法和傳統文化的典型象徵,皇帝是宗法上的大宗和傳統文化的標誌。由此,傳統上禪讓意味著皇權轉移的合法性。

然而,通過對中國古代歷史上經典的中央異姓王朝皇權轉移下的禪讓實踐的分析發現:禪讓逐漸從規範、制度上被加以突破,受暴力之脅迫,為利益所綁架,皇權的價值意義逐漸遭受破壞,皇權逐漸淪為利益的工具,為武力所驅使。宋之後,伴隨著王朝興替中的民族征伐,禪讓已逐漸退出歷史舞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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