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上古時代兩個“王朝”

古唐朝和古虞朝按照現在的觀點,是不存在的兩個朝代,只是因為中國的“王朝傳統”,所以被古代的文學家描寫成了“兩個王朝”。如果按照文學家的描寫,這兩個王朝應該是下文中的情況:

古唐朝:

陶唐氏所建立,堯(伊祁放勳)在“部落聯盟成立大會”上正式宣告了這個“王朝”的建立。當時王朝統治的疆域大約只有河南山東的一小部分,而且王朝的性質是部落聯盟。如果用“等價於近代國家的方式”,這個王朝更像美利堅合眾國。每個部落有一票的表決權,對盟主所在的“軍委會”有監督和否決議案的權力。

古虞朝:

有虞氏所建立,舜(姚重華)在“部落聯盟禪讓大會”上宣告這個“王朝”的建立。當時統治疆域雖然有所擴大,但是仍然侷限於兩三省之間。王朝性質和部落之間的權力有了一定幅度的變化。王超性質仍然是部落聯盟,部落之間的權力變動表現為“有虞氏部落”(主部落)權力上升,“包括陶唐氏部落在內的其他部落”權力下降。

兩個“王朝”之間的關係是“並立”(有虞氏部落稍晚建立)且大致和平(中間的禪代大概有不和平的因素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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