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四大奇案之淮安奇案始末

一、事出有因

嘉庆十三年,也就是公元1808年,就在那一年的夏秋之际,黄河河水异常高涨,沿岸多处发生洪灾,其中淮安一带受灾尤其严重,几十万灾民饥寒交迫,流离失所。

清廷闻讯,向受灾地方下拨赈灾银,嘉庆皇帝批示,令各部筹齐白银二十万两送到了两江总督铁保处。铁保不敢怠慢,立即下发。其中淮安府的府治山阳县(今淮安区)分得99000两赈灾银。

自古以来,贪污现象就屡禁不止,这次也不例外。

虽然两江总督位高权重,不用也不敢贪污赈灾款,但下面的各级官吏就不一样了,雁过拔毛是传统,经过层层克扣,灾民真正拿到的就少之又少。

然后,官吏们就又以相同的理由再向朝廷要钱。

嘉庆心里知道有人私吞了赈灾款,可又不能不顾及灾民,只得再拨款30万两,同时严令铁保,必须派出查赈官员,清算前账同时避免贪污。

铁保先后派出了九名官员查赈,却没有一个查出名堂——很明显都是被收买了。

最后,铁保与江苏巡抚汪日章选来选去,选中了李毓昌。

清朝四大奇案之淮安奇案始末

李毓昌

二、淮安查赈

李毓(yu)昌,字皋(gao)言,山东即墨人,嘉庆十三年(1808年)戊辰科的进士。高中进士后,由于暂无实缺,所以他先被安排以候补知县的名义分配到两江总督衙门,等待出缺。

李毓昌的性格耿介正直,再加上他还未补实缺,还没有沾染上官场的不良习气,所以上级官员考虑再三之后选中他作为钦差大臣前往查赈。

所谓钦差大臣,虽然只是一种临时性官职,但因为是被朝廷专门委派,权力很大。钦差大臣本身无关品级,哪怕最低级的官员只要被委任为钦差,就相当于代表了皇帝本人所以,再大的官员也要在钦差面前下跪接旨。

比如明清的太监经常会传谕旨,当他们要宣读旨意的时候,不管是内阁首辅还是铁帽子王都要跪接,不过一宣完旨意,太监马上就会将他们扶起,因为他们的钦差身份已经结束了。

接到委派后,李毓昌立即带上三个仆人到淮赴任。

李毓昌到淮安山阳县后,深入乡间,逐门逐户地认真稽核,逐渐掌握了山阳县令王伸汉借放赈之机虚报户口、贪墨赈灾银、贿赂之前九位查账官员的底细。

王伸汉为了拉拢李毓昌,通过李的仆人李祥向李贿赂,提出共同得利,被正直的李毓昌严词拒绝,并且要将王伸汉的事禀告省里。

王伸汉无计可施,但又不甘心就这样被李毓昌举报,于是想最后再争取一下。

清朝四大奇案之淮安奇案始末

三、钦差遇害

王伸汉将李毓昌诓到县衙,想让李毓昌手下留情,却再次被严词拒绝。

王伸汉惊恐之下狗急跳墙,花重金买通了李毓昌的三个仆人,在他的茶水中下毒。

李毓昌中毒后并没有死,三个仆人见状又用衣带将他勒死,并且伪造成了自缢身亡的假象并上报了官府。

钦差身亡可是个了不得的大事,淮安知府王毂听到这个消息连忙带人前去验尸。

验尸的时候王毂发现李毓昌的胸前有血迹,不由起了疑心。

可就在这时,王伸汉找到王毂,并先后贿赂了4000两白银,请他隐匿此事。

而王毂竟然也答应了下来,以自杀上报省里,并通知李毓昌的家人搬柩回乡。

李毓昌的叔父李泰清得知消息后赶到淮安,将侄儿棺柩运回即墨,王伸汉还假惺惺地赠送回乡盘缠。李泰清与李毓昌遗孀林氏在整理李毓昌遗物时,发现衣服上有多处血迹,心疑毓昌不是自杀身亡,于是开棺验尸,检验证明毓昌死前身中剧毒。

更为奇怪的是,李毓昌的三个仆人在李死后竟然没有回到故乡,而是在王伸汉的举荐下在江苏几个县当了衙役——显然王伸汉有害死李毓昌重大嫌疑。

李家决定到京城告状伸冤,正好李毓昌的老师安徽巡抚初彭龄回乡省亲,在初彭龄的帮助下,李泰清进京告状,诉状被递交都察院,都察院又上报给了嘉庆帝。

嘉庆帝见到诉状异常震怒,下令山东巡抚立即组织公正精干大员验尸。山东巡抚吉纶将尸棺提至省城,再次验尸,发现“惟胸前骨如故,余尽黑。盖受毒未至死,乃以缢死也。”

嘉庆皇帝听闻奏报,更加震怒,责成两江总督铁保及江苏巡抚汪日章将王毂、王伸汉等数十名涉案人员火速解京候审,并在京成立以军机大臣、仪亲王永璇为首的专案组查案督查该案。

嘉庆皇帝还严厉强调:如果办案官员不细心办案,致使凶手漏网,将严惩不贷。

案情随即水落石出。

四、案件处理

根据专案组的调差,王伸汉总共贪污了23000两的赈灾银,其中13000两进了自己腰包,剩下的则用来收买、贿赂上司和其他查赈专员。

嘉庆皇帝亲自批示,将山阳知县王伸汉斩立决,同谋隐瞒案情的淮安知府王彀绞立决,出卖李毓昌的三个仆人凌迟处死,首犯仆人李祥押解至李毓昌墓前凌迟摘心,以祭奠李毓昌。

两江总督铁保、江苏巡抚汪日章被革职流放,其他涉案的官吏和9名查赈大员都被开革问罪。

同时,追赠李毓昌为知府,立碑纪念,并荫封其一子为举人,赏其叔李泰清武举。嘉庆帝还谕制《悯忠诗三十韵》以表彰贤善。

李毓昌冤案终得昭雪。

清朝四大奇案之淮安奇案始末

嘉庆皇帝



五、案件影响

李毓昌一案,在当时乃至整个清朝当中,也是少有的巨案之一。一桩冤案,使得两位一二品大员前程尽毁,涉案人员不是死就是贬,牵连巨大,造成官场震动。

此案一方面涉及的人物范围相当广,上至皇帝和封疆大吏,下至普通平民百姓;另一方面此案不仅仅是普通的受贿案件,还包含赈灾银、谋杀、诬告、进京告状等多种戏剧因素,因此被列为清朝四大奇案之一,名为淮安奇案。

从处理结果看,嘉庆帝处理此案可谓迅捷、果断,也很彻底,多多少少起到了惩恶扬善的作用,有积极意义。但从一另方面说,此案之后并没有形成系统的政府反腐反贪机制,此后清朝统治的100多年间,官员贪污腐败仍然公然横行,吏治更是每况愈下。

实际上,经历了康熙、雍正和乾隆前中期的发展,从乾隆后期开始,清朝开始固步自封,走起了下坡路,与此对应的当然是吏治的败坏,各级官员贪赃受贿几成惯例,营私王法、草菅人命时而有之,所以李毓昌这样正直的官员不被容于官场,哪怕他有钦差的身份,还是被胆大包天的一个小小知县给谋害,可见吏治的败坏。

嘉庆有心整治吏治,以挽官场颓败之风,但面对各级官吏上上下下皆已腐败的现实,左右碰壁,顾此失彼,回天乏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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