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能否承包给私人?

兴化66


公立医院实质是人民用自己纳税缴费钱建立的属于人民共有的财产,把它租给个人,其实是在剥夺人民的应有公产权。


一指点


我们这里有一家大医院就是这样的,夫妻两人都是这家公立医院的大夫,妻子是妇产科的主任,丈夫承包了该院的lCU的重症监护室,在这院生的小孩大部分都被认定有问题,被送到监护室,最后出院大部分小孩都花费万元以上。这个问题更证明了,现在医院已经成了少数人富起来的基地。过度检查和过度治疗现在已经成了患者的重症灾难。


趙烽钦


公立医院一定要存在,且应当是公益性的,不能也不应该承包给私人的,否则一是国有资产可能流失;二是医院的公立性质转变将带来更多问题;三是更容易造成腐败监督困难;四是收费无法监督;六是为追求效果,存在违规用药风险。


用户8757453482145


公立医院能否承包给私人?当今社会是多种制度并存,八仙过海,各显其能的時代。同時又是所谓摸着石头过河,试探河水深浅的時代,既然国有资产一夜之间能变为私有,又有什么不可能的,凡关系国计民生的多种行业,既可私有,又可引入外资,医院当然也就不例外了。依个人之見,医院能否承包给私人,回答是肯定的,只是个时间早晚问题。

至於,过去“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早已不复存在。在铜臭味污染的今天,崇拜孔方兄高于尽一切,医院以治病为手段,赚钱才是目的。请看現在所有因病就医,需住医院的,离开钱行吗?。住院先交数千元压金,否则,即便病的再重,医院也会跟你说,对不起,无钱绝不收治。昨天刚看到一条消息,得糖尿病的奶奶,为了医治.白血病的十岁孙子,怕连累家人,把仅有的三百元连同两纸遗书放在一起,自己喝农药,想结束自己。看到这条消息,凡有正义心的铁汉子,也心酸掉泪。这就是因病而无钱的現实。又有多少因病手术的,医生用刀割开你的肚皮,然后开始加码手术治疗费,在这不说理的,可怕的手术台上,病人的无奈挨宰,又能怪谁,怨谁,且不说,病治好沒治好,先生一肚子闷气,可是真的,等等。这种不是偶发的现象是谁造成的,难道,不值得我们深思,说的再好听,就是不干实事,就等於放P。

现在的社会,还有什么不可能的。无数实事,证明,还有一样不可能的,这就是有病无钱住院医治,千真万确是不可能的,因此医院承包给个人,只是个时间问题。个人之.见,欢迎说理的正反意见,反对无理漫骂和人身攻击。


老兵4200


在香港,公立医院是禁止牟利的,发现公立医院牟利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公立医院不仅自己不能牟利经营,转让私营企业承包牟利也是触犯刑事责任的。


中原大地63


医院和学校属于公益性很强的社会性的机构。只要是人,不可能离开医院和学校。也是每个人在人类社会进步的前提。故绝不能“包产到户”。更不能私有化。本身就是慈善性质。教书育人救死扶伤。


佳雨4


我个人认为是不可以的。我们是社会主人国家,公用事业单位(包括公立医院)设立目的是为保障和提高人民的保健、医疗水平,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生活水平,公立医院是实现这一目标的载体和基础,是一个重要措施,是人民国家的标配,也是国家性质和害旨的体现。国家对这一事业的资源政策、扶持,通过它来实施。二不是承包能解决问题的,大量事实证明,承包导致的趋利性,会毁掉医疗事业。承包合同的条款和制约内容会被贪婪摧毁,而形同虚设。更重要的会毁掉人心,医务工作者的心,患者及其亲属的心。甚至侵蚀整个社会道德良心。记得南方一些公立医院在售出多年后又被政府重彩收购回来就是强力证据。尽管公立医院还有许多问题和不足,要通过改革来解决它,用增加透明度,加强了过程监督,提高从业人员待遇,增加亲和力,宣传亲善形象,来赢得尊敬和崇高。打击医闹等违法无赖行为。总之,承包对医院管理方式来讲,绝对不是一种好的方式,弊大于利,必须的予以拒绝。公立医院官理的国有化,规模化,现代化,智能化,亲情化,法制化是其永远的发展方向。


镏园春雪


决不可以,私人医院呈现是以赚钱为目地,医疗是手段。不可以,承包给任何私人。


C P-진붕 


这个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一、医院统一国办,大多数人民放心些,少数“人民”掀起“医闹”,向国家要钱(医院领导出于舆论压力只有给钱了事,反正钱也不是自己私人的)!!!就是这一小撮人害了大家一一 几年“医闹”逼得国家将医院承包绐私人!!!私人的钱谁敢瞎要!!!这样,“医闹”现象会逐渐消除。

二、医院有了公立私立,自然形成竞争而优胜劣汰!!! 尽管短期內可能有点乱感觉,但时间一长优胜者出,实际“物美价廉”医疗现象将会呈现。

老朽之所以认为可以是缘于“某些人”造成的医疗乱象 : 患者付了钱只能治好!!!一一 这在医疗实事中可能吗?!!比如那些不治之症,比如严重外伤,比如突发暴病……医生也只能“治得了病治不了命”啊!!!

记得前期某患者呼吸心跳皆停,医生为抢救生命,剪了他的衣服。而当医生竭尽全力将人救活后,竞然被索赔衣服费1000元!!!真是岂有此理?!!如果,如果是私立医院,你敢索赔试试?!!一一 私立医院的保安可是真保安呢!!!


用户60505402913


公立医院原本姓公,它承载各级政府守护广大民众健康,也是肩负各地医疗、预防的保障基地。承当各地政府指令性、应急性救災、抡险、流行病、传染病的医疗保障与指定刑事犯罪案件、工伤等鉴定职能……。

公立医院均属于国有资产,国家明文规定需由各级政府举办,不允许以任何人的任何名义将医疗举办权转移给其它企业或个人经营;不允许将医院某些管理部门或科室对外实施承包,搞变相的“院中院”,或将科室交给个人搞“单独核算”变相的承包经营,更不允许私人医疗机抅套用公立医院发票假公济私、蒙骗病人等……。

若有上引行为均属违法违规,可向当地卫健委举报,统一列入这次整肃医疗乱象重点之列。借助整肃某些医疗机构巧立名目坑蒙病人、危害公立医院的社会形象为契机,回应广大病人对公立医院应有的关切与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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