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安辦:推行“十大監管方法”

近日,省安辦下發相關通知,要求各地推行安全生產“十大監管方法”,包括一線監管、錯時錯位監管、暗查暗訪監管、政府購買服務監管、有獎舉報查處監管、考評結果運用監管、跨部門聯合監管、安全生產清單制管理檢查監管、科技信息監管、約談提醒監管等。

“十大監管方法”旨在綜合運用事前事中事後監管手段,督促安全生產。堅持現代手段和傳統辦法相結合,省安辦倡導採用大數據、雲計算、物聯網和空、天、地等技術,獲取企業存在的隱患等信息,有針對性地消除安全隱患;另一方面強調“面對面”,通過暗訪暗查、一線監管等方式,現場調研、現場檢查,督促企業把安全生產的各項措施和要求落實到一線的安全管理者和操作者層面。針對安全生產檢查專業要求高的情況,推行政府購買服務法,要求由政府出資購買安全專家的服務,組織安全專家排查企業安全隱患。發揮群防作用,推行有獎舉報查處監管法,建立健全信訪舉報和有獎舉報制度,廣泛宣傳和動員社會各界積極參與有獎舉報安全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

與此同時,在落實責任方面,要探索建立黨政主要領導共同擔任安委會主任的“雙主任”制度,充分發揮各級安全生產委員會職能作用,完善安全生產綜合協調、監督檢查工作機制,切實解決安全生產中工作推動不力、監管執法力量不足和所需人、財、物等突出矛盾及問題。(記者 任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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