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县检察院民行部抗疫办案两不误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已经成为全县中心工作,滦平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从服务于县委县政府工作,做到疫情防控办案两不误。

一、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在开展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过程中,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相关当事人的疫情防控宣传工作,突出疫情防控期间检察机关采取的特殊举措宣传,赢得群众的信任与支持。

二、畅通办案渠道,不因疫情影响群众的办案需求。运用12309、微信、远程接访系统等办案平台,实现无接触办案。对于来院当事人,履行消毒、测量体温、登记身份信息等程序,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按照我院疫情防控期间接待方案,在指定地点统一接待,接待期间,确保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处理。

三、服从大局,服务全县中心工作。一方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挖掘案件线索,以办案工作有效开展的形式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另一方面,在做好检察机关自身办案工作及自身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抽调人员参加县委县政府疫情防控,协助社区开展好疫情防控工作。

四、以疫情防控为契机,探索疫情防控期间特殊办案模式。为疫情防控期间办案提供支持,并为将来特殊条件下办案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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