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城法院副院长连线电台直播间,带您火速了解“一乡一庭”那点事

你对“一乡一庭”了解多少?

法院“一乡一庭”建设的初衷是什么?

怎样发挥“一乡一庭”职能和功效?

具体工作是怎样开展的?

……

快来火速了解一下

主持人:张院长,据我们了解,宽城法院对“一乡一法庭”工作高度重视,请您介绍一下咱们宽城法院“一乡一庭”建设的初衷是什么?

张立坤副院长:好的。宽城县共辖18个乡镇,原有5个基层法庭。由于宽城地处山区,交通不是很便利,我县部分村落距离中心法庭最远超过50公里。一个案件,仅立案、开庭、送达,当事人至少要往返三次法庭,这就出现了老百姓跑腿打官司的问题。如:我县独石沟乡地处宽城县西北部、潘家口水库中游,分别与兴隆县、迁西县接壤,全乡辖6个行政村, 36个自然村,虽然人口并不多,但分布于水库周边各条沟岔内,群众一旦遇到纠纷到县城参与诉讼,走陆路需绕道迁西县要2个多小时,走水路又有很多不便。2013年,我院组织开展了“司法便民利民建设年”活动,出台43条具体举措,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建设诉调对接工作站,充分发挥各部门联合调解作用,为“一乡一法庭”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我院深刻认识到“一乡一法庭”建设对实施乡村治理战略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一乡一法庭”化解矛盾纠纷、调整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司法职能。2014年,按照省高院要求,我院在13个乡镇设立人民法庭。通过实地调研、综合论证和实践检验,我院主要在“四个强化”上狠下功夫,仅用半年时间就高标准完成了“一乡一法庭”初步建设。

主持人:张院长,请您介绍一下,您所提到的“四个强化”具体是什么?在推进“一乡一法庭”实质化运行中发挥了怎样的作用?

张立坤副院长:好的。首先是强化组织领导。我院把“一乡一法庭”建设做为践行群众路线、深化平安建设、推进审判工作的重要抓手,不等不靠,积极就“一乡一法庭”建设的初衷、意义和效果向县委、政府作了专题汇报。县委高度重视,将此作为民心工程事项之一,成立了由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向各乡镇下发了会议纪要,县委政法委下发《关于推进“一乡一法庭”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各乡(镇)认真贯彻落实。

其次是强化阵地建设。我县县委、县政府在人、财、物等方面大力支持,确保“一乡一法庭”高规格起步、高水平建设、高标准验收。我院严格按照“人员配备要到位、用房设备有保障,工作机制要完善、各项制度要上墙”的要求,做到成熟一个、验收一个。每个乡镇为新建法庭配备了1-2间办公用房,法院为每个新建法庭都制定了单独考核标准。

再次是强化人员选任。在县委牵头、各乡镇及县直部门强力配合下,我院按照“1+2+1模式”,强化庭长、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的推荐和配备工作。选任业务素质高、政治素质强的法官到法庭担任负责人;从社会公开招聘25名工作人员,全部是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保障了法庭人员配置。

最后是强化履职尽责。为促使新建法庭规范有序运行,避免工作的不扎实、不持续问题,我院在制度、考核、作风等方面狠下功夫。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制定完善人民法庭驻庭工作纪律规定、中心法庭和基层法庭岗位职责考核规定、书记员和调解员培训计划、人民法庭调解及司法确认制度等11项规章制度,确保工作规范高效开展。同时,进一步完善部门及庭室绩效考核指标,注重加强诉前调解、普法宣传、联合调解等各方面的考核。


主持人:据了解,宽城法院利用一乡一法庭搭建多元化纠纷解决平台,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请您介绍一下具体是如何开展的。

张立坤副院长:好的。我院依托“一乡一法庭”建设,将其对一般案件进行调解、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等六项职能与多元调解纠纷工作相结合,使法庭成为基层司法调解纠纷、指导民调、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普及法律知识的第一阵地,通过紧密联动,全面辐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及12个行业调解委员会,采用法官+调解员+陪审员+治安管理员的调解模式,全力搭建“法院推动、多元参与、诉非联动、便民利民”的纠纷解决平台。我院也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

1.充分借助特邀调解。我院以“一乡一法庭”为平台,聘用村干部担任法院特邀调解员,通过联动调解,力争把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我院特邀调解员共有236名,遍布18个乡镇每个村。除组织定期培训外,针对村干部一般文化层次不高、法律知识底子薄的特点,还特别编写了适用于初级法律服务人员的指导教材,让调解员们不但看得懂而且能领会、能应用。联合调解过程中,特邀调解员讲情理、法官讲法理,“村官”加“法官”双管齐下把理讲通,调解效果大大加强。

例如,我院新建的孟子岭法庭把工作向最基层延伸,聘用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以及德高望重人士担任特邀调解员,特邀调解员队伍由最初的8人发展到如今的23人。该庭充分发挥其调解员、联络员、普法员的“三员”作用,随时对各种纠纷进行调解,深入乡村集市开展法律宣传。自2014年底成立以来,该庭共诉前化解纠纷117件,23名特邀调解人员参与调解纠纷109件,诉后回访当事人124人次,集中进行普法宣传71次,各项职能作用充分发挥。

2.深入联动行业调解。我县成立了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建立了200余个调解委员会;城建、工商、教体等15个行政部门成立了专业调委会;全县建成了医疗纠纷、交通肇事纠纷、物业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12个行业性调解委员会。以上各调解组织中,我院均派出法官担任诉调对接联络员,并建立了一系列对接制度。法院在机关和所有乡镇法庭成立19个诉调对接工作室。我院以诉调对接联络机构为主要平台,把好诉讼案件“输出、引入”两个端口,受理纠纷立案前全部进行诉调对接处理,对调解成功的及时依法予以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再引入诉讼程序,法官与多元调解主体共同履行调解职能。

3.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一乡一法庭”建成后,每个法庭最少选配人民陪审员2名以上,80%来自农村及社区,更加突出了陪审员的人民性。我院探索实行人民陪审员常驻“一乡一法庭”值班制度,不断拓展陪审员职能作用,大力倡导人民陪审员参与诉调对接、信访接待等工作。近三年来,我院“一乡一法庭”调解案件70%以上有陪审员参与,所有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99%以上实现人民陪审员参审。

总之,我院以“一乡一法庭”为平台,建立健全诉非衔接、多元调控网络,群众不再依赖单一的诉讼解决纠纷,矛盾纠纷“小不出村、大不出镇”的效果初步显现,出现了多个无诉讼村,也促进了审判质量、效率的整体提升。如上述所提到的独石沟乡,6个行政村中的5个连续两年没有诉讼案件产生,2019年全乡的诉讼案件也仅为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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