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貢:出入小區學校不強制掃碼,景區公園恢復開放,暫緩恢復鄉街子


記者從昆明市呈貢區獲悉,按照《雲南省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分區分級防控的實施意見》《昆明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分區分級分類防控措施》的分級,呈貢區實際管轄區為中風險地區。結合呈貢區疫情形勢,決定對呈貢區採取分區分級分類分重點疫情防控管理。

(具體管控措施全面執行《昆明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分區分級分類防控措施》中風險地區標準,若市疫情防控專家組根據實時疫情所進行的風險地區分類有所調整,則相應管控標準將另行制定。)

呈貢實際管轄區實施“外防輸入、內防擴散”策略。

具體防控管理措施如下:

一、關於分區分級防控

(一)設置查緝卡點

在昆明火車南站設置聯合疫情防控查緝卡點,所有到站人員須填寫《個人健康申報表》,同時實施人員分類管理。

(二)開展動態排查

按照“存量及時清零、增量動態清零”的原則繼續組織實施網格化、地毯式排查工作,摸排湖北等疫情高發地區來呈、返呈人員情況,對社區、居民小區、樓棟(居民小組)、家庭進行全覆蓋,並加強重點部位的疫情監測,及時發現報告防控隱患線索,對排查到的來呈、返呈人員嚴格按分類管理,第一時間妥善處置。

(三)開展健康教育

要通過微信、短信、宣傳欄等多種形式將疾病防治等健康知識普及到每個家庭、每個人。督促公共場所進行清潔和通風。做好家庭開窗通風,日常清潔,個人自我保健防護。

(四)加強環境治理

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環境衛生整治,嚴格對社區人群聚集的公共場所進行清潔、消毒和通風,改善環境衛生狀況,特別要加強對農貿市場的環境整治和非法販賣野生動物的監管,把環境衛生整治措施落實到每個社區、每個單位、每個家庭。社區要組織開展以環境整治為主、藥物消殺為輔的病媒生物綜合防治,對居民小區、垃圾中轉站、建築工地等重點場所進行衛生清理,處理垃圾汙物。及時組織開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治與消殺,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五)做好醫學監測

醫療機構繼續落實預檢分診和發熱門診管理,對所有發熱和咳嗽病人及時進行排查。保留定點醫院和集中隔離觀察場所。

(六)規範文體旅遊活動

在做好個人防護、場所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基礎上,對室外的旅遊景區、城市公園、室外文化體育設施恢復開放。在有效控制人群聚集前提下,人員密集型、空間密閉型文化體育旅遊活動有序開放。

(七)規範重點場所防控

在轄區範圍內人員流動性大、相對不固定的公共場所,使用“雲南抗疫情”微信小程序掃碼登記。對住宅小區、學校、辦公場所等,可自願掃碼,不作硬性要求。

(八)動態評估疫情

密切關注周邊地區疫情動態,開展風險評估,適時調整風險級別和防控措施。按照分區分級標準及時調整轄區內區域風險等級。

(九)規範4類人員管理

將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全部收入定點醫院隔離治療,對無症狀感染者按確診病例管理,減少重症和死亡病例。對密切接觸者進行嚴格追蹤管理,全部採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控制二代病例和聚集性疫情。對湖北等重點疫情地區來呈人員,分類做好勸返、隔離等工作。

(十)精準評估施策

無確診病例的社區(區域),要保證正常的交通、生產、生活秩序,開放景點景區。

(十一)規範居民小區(村組)管理

對有確診病例的疫點實行隔離和封閉管理。其他居民小區(村組)在做好人員進出登記、檢測體溫工作基礎上,恢復正常管理。

(十二)規範餐飲服務經營

倡導餐飲企業實行外賣式、訂單式服務,“無接觸”式送(取)餐,減少聚集性用餐、堂食。

(十三)儘快有序開放經營場所

對場所和人員採取必要防控措施,落實企業疫情防控主體責任,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用品,並在做好通風、消毒、體溫檢測等防控工作基礎上,儘快有序開放。

(十四)儘快有序恢復交通

涉及交通管制區域,在做好個人防護、場所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基礎上,儘快有序恢復交通。

(十五)儘快有序復工復產

在做好個人防護、場所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基礎上,儘快有序復工復產。

(十六)推行負面清單管控

上述管控措施中涉及需開放的旅遊休閒經營類企業、室內體育場(館)和服務經營性企業推行負面清單管控,負面清單行業如:酒店、咖啡館、茶座等餐飲相關企業的堂食;體育館、健身場館、游泳館、羽毛球館、兵乓球館、舞蹈房、瑜伽館、跆拳道館等室內封閉型場(館);易造成人員聚集的封閉景區景點、農家樂等旅遊休閒經營類企業;影劇院、錄像廳(室)、遊藝廳(室)、舞廳、音樂廳、棋牌室、網吧、酒吧、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院、線下培訓機構等密閉空間內人員近距離接觸時間長的場所,暫緩開放,具體開放時間根據疫情變化另行確定。

二、關於分類防控

對來呈返呈人員,按來源地分4類管理。

(一)從湖北已“封城”地區來呈返呈人員(武漢市、鄂州市、黃岡市、咸寧市、荊門市、黃石市、孝感市、宜昌市、荊州市、隨州市、十堰市、襄陽市、恩施州、仙桃市、枝江市、潛江市、赤壁市、當陽市)

此類人員一律暫緩來呈返呈。如擅自來呈返呈,堅決予以勸返,並及時告知來源地政府,請其協助勸返。對不聽勸返的,一律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追究責任。確因特殊情況不能勸返的人員,由指揮部統一安排地點,進行 14 天集中隔離觀察,隔離觀察期間有關費用由被隔離觀察者自行承擔。

(二)從湖北非“封城”地區來呈返呈人員

不能出示雲南省用工單位用工證明或者居住證明的,一律予以勸返。確因特殊情況不能勸返的,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進行 14 天集中隔離觀察,隔離觀察期間有關費用由被隔離觀察者自行承擔。能出示雲南省用工單位用工證明或者居住證明的,由指揮部統一安排地點,進行 14 天集中隔離觀察,隔離觀察期間有關費用由被隔離觀察者自行承擔。

(三)從湖北以外的疫情重點地區來呈返呈人員(廣東省、河南省、浙江省、湖南省、安徽省、江西省等其他疫情重點地區)

自抵呈之日起,須填寫《個人健康申報表》,自覺向單位、社區報告並自覺接受管理。嚴格落實居家隔離或集中隔離觀察14天的要求,隔離觀察期間有關費用由被隔離觀察者自行承擔。原則上:有固定居所的,採取居家隔離;無固定居所的,由指揮部安排地點統一集中隔離;有用工單位的,由用工單位組織集中隔離。

(四)從其他省外地區、省內州市來呈返呈人員

自抵呈之日起,須填寫《個人健康申報表》,及時向單位或社區報告。單位(社區)要切實履行職責,做好動態跟蹤,督促個人做好自我體溫檢測,如有異常要立即向單位或社區報告,並及時就醫就診。

三、關於分重點防控

在做好16條防控措施的基礎上,為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對呈貢區出現疫點的居民小區(村組)和人流聚集場所(包括:在建續建項目工地、廠區、車站、醫療機構、政務服務中心、綜合樓宇、大型商貿市場及傳統鄉街)進行重點防控。具體管控措施如下:

(一)出現疫點的居民小區(村組)

在16條基礎防控措施上,增加2條管控措施:

1.規範生產經營。在疫點周邊,群眾生產生活必需的經營性場所在做好個人防護、場所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基礎上,允許開放。周邊經營性場所內出現確診病例的應立即停業,相關人員按“確診、疑似、密切接觸”分類管控。

2.結合實際採取措施。採取一切有效措施嚴防疫情向周邊擴散,把疫情控制在最小範圍。

(二)實際管轄區內的在建續建項目工地

具體執行以下5條管控措施:

1.加強人員管控。所有返程復工人員按“四類人員”進行管控,同時,在工地入口設立健康觀察點,對所有進場人員進行體溫檢測,身體狀況觀測,並按規定進行“昆明入城信息申報”微信掃碼登記,由施工單位負責核實身份證號、手機號碼等關鍵信息。確因客觀原因無法完成“昆明入城信息申報”微信掃碼登記的,按“昆明入城信息申報”微信掃碼登記內容,填寫紙質表格。凡有發熱、咳嗽等身體異常的,迅速送至指定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診。

2.做好防疫物資儲備。建築工地應配備足夠的口罩、測溫計、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

3.實行嚴管嚴控。建築工地應嚴格進出場管理,實行實名制考勤,應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流動。同時要按照衛生防疫要求,所有進場施工人員必須全程佩戴口罩,做好個人防護,由施工單位對施工人員進行體溫檢測,身體狀況觀測,凡有發熱、咳嗽等身體異常的,迅速送至指定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診。

4.落實分餐、錯時用餐等制度,消除人員聚集引發疫情傳播隱患。

5.開展經常性防疫宣傳。要在施工現場和生活區顯著位置張貼衛生防疫宣傳海報,提高現場人員的防控意識。

(三)實際管轄區內的廠區

具體執行以下5條管控措施:

1.開展全面排查。要組織開展員工健康情況和近期去向情況排查,掌握真實準確信息。實施員工健康狀況自主申報和承諾制度,對參與復工復產人員,要嚴格按照“四類人員”管控。

2.落實復工保障。設立測溫點和臨時隔離室,落實專門疫情防控人員,配備防護口罩、消毒液、測溫儀等必要防控用品。

3.開展環境監測。要落實環境消毒制度,開展預防性消毒,定期對廠區、設備、車輛、餐具進行消毒,加強辦公室、電梯間、食堂、會議室等相對封閉場所的管理,注意通風換氣,保持室內空氣流通,中央空調禁止使用。

4.實施嚴管嚴控。加強上班入廠人員體溫檢測、口罩防護檢查,並進行健康詢問,嚴控外來人員及車輛。每天實施體溫檢測全覆蓋,凡有發熱、咳嗽等身體異常的,迅速送至指定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診。

5.加強人流管控。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流動和聚集,嚴控會議、聚餐、聚會等群體活動,鼓勵推廣視頻會議,鼓勵探索彈性工時、輪流到崗、在家辦公、網上辦公等工作機制,落實分餐、錯時用餐等制度。

(四)昆明南站片區(含東、西廣場)

南站片區具體管控措施嚴格按照省市相關規定執行,南站片區綜合協調管理辦公室配合做好管控工作。

(五)實際管轄區內的醫療機構

在落實好省市相關要求基礎上,增加以下1條管控措施:

1.有序引導群眾就醫。實際管轄區內的醫療機構要加強分級診療,減少院內人群聚集。

(六)實際管轄區內的政務服務中心

具體執行以下3條管控措施:

1.探索網上辦事、預約式辦事等工作機制。

2.加強場所管理。對公共區域、衛生區域、公共設施、工具設備等增加消毒頻次,特別是對扶梯、把手、按鈕等易引起交叉感染部位要加強提示、頻繁消毒;中心內中央空調禁止使用。

3.強化人員管控。在辦事群眾進入中心之前做好體溫檢測,身體健康觀測,提供消毒清潔,督促佩戴口罩,發現體溫異常的群眾,要做好信息登記,提醒儘快就醫並予以勸離。若遇到群眾密集等情況,應採取相應限流措施。

(七)實際管轄區內的綜合樓宇

在16條基礎防控措施上,增加2條管控措施:

1.開展全面排查。要組織開展樓宇內人員健康情況和近期去向情況排查,掌握真實準確信息。實施樓宇內人員健康狀況自主申報和承諾制度,並嚴格按照“四類人員”管控。

2.實行嚴管嚴控。要加強人員和車輛的管控力度,對進入樓宇的所有人員進行體溫檢測,身體狀況觀測。對進入人員要求佩戴口罩,對外來訪客及車輛進行詳細信息登記。

(八)實際管轄區內的大型商貿市場及傳統鄉街

在16條基礎防控措施上,增加5條管控措施:

1.加強場所環境管理。要加強經營場所清潔、通風、消毒,對公共區域、衛生區域、公共設施、工具設備等增加消毒頻次,特別是對扶梯、把手、按鈕等易引起交叉感染部位要加強提示、頻繁消毒;市場內中央空調禁止使用;安排集中住宿的企業,要加強住宿場所的消毒通風等疫情防控工作。

2.加強入駐商戶管理。所有入駐商戶從業人員必須為身體健康人員,必須全程佩戴口罩,必須注意個人防護,若履行防控措施不到位,則一律停業整頓。

3.加強顧客管理。顧客入店之前進行體溫檢測,身體狀況觀測,提供消毒清潔,督促佩戴口罩。若遇到顧客密集等情況,應採取相應限流措施。

4.落實民生保供職責。大型農(集)貿市場要在做好各項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落實民生保供職責,確保正常開業,可根據實際情況縮短營業時間。若遇到顧客密集等情況,應採取相應限流措施。

5.龍街等傳統鄉街暫緩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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