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知!@所有大余人,现在还没到赴圩的时候!转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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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贸市场、乡镇集市等

相关场所管控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最吃劲的关键阶段,为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农贸市场、乡镇集市等相关场所管理,经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开放部分经营项目。为保障春耕和群众基本生活,除苗木、种子、肥料、农机、农药等涉农物资以及日常果蔬、米油、肉蛋等基本生活物资可正常经营外,其他类品种暂停在农贸市场、乡镇集市内经营。网吧、KTV等休闲娱乐性场所一律不得开业。


二、取消集日。乡镇集市取消逢圩日集中赶集,实行每日经营,防止人员聚集,经营品种限于上述情形。


三、压实各乡镇主体责任。各乡镇要对集市因地制宜、分类管理。所有乡镇开圩,必须向县防控应急指挥部报备,核实满足防疫工作要求后方可开圩。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集市允许开业商铺的店主及相关从业人员的来源地和健康状况摸底,核实登记,建档造册,并督促落实消毒等必备开业条件。


四、禁止活禽交易。农贸市场、乡镇集市内严禁经营野生动物、活禽、海鲜等商品,严禁在农贸市场、乡镇集市内宰杀畜禽。


五、加强农贸市场、乡镇集市环境卫生整治。每天定期消杀,垃圾每天清运、实行无害化处理。


六、加强人员管控。进入农贸市场、乡镇集市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否则不得入内;对每一位进入农贸市场、乡镇集市的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异常者禁止入内并立即登记上报;每日开业前对市场内的所有经营户进行体温检测后上岗;消费者在集市内应尽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购买商品后,应迅速离场,不得逗留,避免造成人员聚集。


乡镇、村组、社区要加强对外来人员(尤其是疫情严重区域)的管控,落实群防群控,实行群众有奖举报制度


七、加强人员巡逻。严禁在集市大量聚集、扎堆聊天。倡导红事推迟、白事简办。各乡镇、村组、社区组建“乡镇干部+人民警察+村(社区)干部”的管理队伍,加强日常巡查,有序引导群众,及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好农贸市场、集市经营和管理秩序。


八、全县所有未明确可以开放的场所一律不得开放,特殊情况确需开放的,必须报县防控应急指挥部审批。祠堂一律不得人员聚集。


九、各乡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贸市场、乡镇集市管理的督促指导和巡查力度,对疏于管理、敷衍塞责的,要严肃问责。

大余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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