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雲港住宿場所、美容美髮店、商超、書店,復工防疫指南來了

為進一步強化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我市公共場所衛生、學校衛生、職業衛生、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監督工作,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2月22日,連雲港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發布

《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公共場所衛生、學校衛生、職業衛生、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監督工作方案》及相關衛生監督指南。


具體內容如下:

@連雲港住宿場所、美容美髮店、商超、書店,復工防疫指南來了

連雲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

住宿場所復工衛生監督指南

1、准予復工的住宿場所,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標準和相關文件的要求。

2、嚴格落實經營者疫情防控主體責任,開展好疫情防控工作。

3、復工前對場所環境進行全面清洗、消毒。復工後,保持環境整潔衛生,定期消毒,並做好清潔消毒記錄。

4、保持場所內空氣流通,首選自然通風,保證排風設備正常運轉,加強開窗通風換氣。如使用空調系統,須符合《新冠肺炎流行期間辦公場所和公共場所空調通風系統運行管理指南》(肺炎機制綜發﹝2020﹞50號)、《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規範》(WS394-2012)等相關要求。

5、公共用品用具按照有關衛生標準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潔,一客一換一消毒。公共高頻接觸的物體表面(門把手、前臺、電梯按鈕、公共桌椅、公共垃圾桶等)每天消毒,必要時增加消毒次數。

6、垃圾、廢棄物密閉儲存並每日清運,垃圾暫存地周圍應當保持清潔,每天至少消毒一次。

7、對每位顧客進行體溫測量,體溫正常並且佩戴口罩方可進行入經營場所。

8、復工前做好返崗員工建檔篩查工作,重點地區返連人員或14天內有外出旅行史、確診病例及疑似病例接觸史或有咳嗽、發熱症狀的,不得到崗上班;加強員工健康狀況監測,當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時,應立即停止直接為顧客服務,並按規定去定點醫院就診,同時對該員工接觸的公共用品和場所採取消毒措施;員工上崗期間必須佩戴口罩,勤洗手。

9、從業人員與顧客交流時宜保持一點距離和避免直接接觸,與顧客接觸較多的從業人員在上崗時宜佩戴手套。

10、准予復工的住宿場所,疫情防控期間通過視頻滾動播放並張貼宣傳材料等,加強從業人員和顧客對新冠病毒感染的風險防範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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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雲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

美容美髮店復工衛生監督指南


1、准予復工開業的美容美髮店,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標準和相關文件的要求。

2、准予復工開業的美容美髮店,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按照“誰用工、誰管理、誰負責”原則,積極履行主體責任,認真開展復工前自查,積極做好各項開業復工準備;結合經營實際情況和員工狀況,制定本單位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細化落實、責任到人。

3、含有理髮、美容美髮等許可項目的公共場所,疫情防控期間只提供理髮服務,不得提供美容、美體、染(燙)發、剃鬚、刮臉、修眉等易引起交叉感染的服務。

4、應加強內部人員管控,杜絕重點人員(近期到過疫情較重地區、接觸過疫情較重地區人員、與疑似及確診病例密切接觸者或有咳嗽、發熱症狀的)上崗從業。其他外地來連從業人員要按要求完成自我隔離。所有從業人員應確認身體狀況良好,每天早晚進行體溫測量並記錄,發現有發熱(體溫≥37.3℃)、咳嗽等症狀,不得上崗。從業人員提供服務期間要做好個人防護,全程配戴口罩、穿工作服。

5、實行顧客預約理髮,做好登記(包括顧客姓名、電話號碼、家庭住址、有無外出經歷等),保存時間不少於一個月;預約時要安排錯時理髮,避免引起人員聚集。顧客與顧客之間座位間距不小於2米。

6、到店顧客必須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不予提供理髮服務;對預約進店的顧客進行體溫測量,詢問健康狀況,發現有發熱(體溫≥37.3℃)、乾咳等症狀的顧客不予提供理髮服務,並及時報告所在社區、就近醫療機構或疫情防控部門。

7、建議顧客到店前先行在家洗頭;提倡顧客自帶頭梳、圍巾。

8、應保持室內外環境衛生整潔。每日清潔消毒並記錄。每天清潔地面、桌椅、門窗、牆角及工作臺面,並可用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劑擦拭,半小時後用清水抹乾,必要時增加消毒次數。

9、理髮公共用具(理髮刀具、頭梳、圍巾等)消毒制度和措施要落實到位,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理髮場所應提供洗手液,配備手消毒試劑。

10、應當加強通風換氣,保持室內空氣流通,首選自然通風,儘可能打開門窗通風換氣,每天開門窗通風2-3次,每次30分鐘;也可採用機械排風。如使用空調,應保證空調系統供風安全,保證充足的新風輸入,所有排風直接排到室外。未使用空調時應關閉迴風通道。理髮區域要設置排氣通風設施,且運轉正常。

11、付款儘量通過微信、支付寶等非接觸式的方式進行支付。

12、准予復工的美容美髮店,疫情防控期間通過視頻滾動播放並張貼宣傳材料等,加強從業人員和顧客對新冠病毒感染的風險防範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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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雲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

商場(超市)復工衛生監督指南


1、准予復工開業的商場(超市),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標準和相關文件的要求。

2、准予復工開業的商場(超市),負責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開展好疫情防控工作。

3、准予復工開業的商場(超市),疫情防控期間通過視頻滾動播放並張貼宣傳材料等,加強從業人員和顧客對新冠病毒感染的風險防範知識。

4、應加強內部人員防控,若員工為重點地區返連人員或14天內有外出旅行史、確診病例及疑似病例接觸史或有咳嗽、發熱症狀的,不得到崗上班。其他外地來連從業人員要按要求完成自我隔離。所有從業人員應確認身體狀況良好,每天進行體溫測量並記錄,發現有發熱(體溫≥37.3℃)、咳嗽等症狀,不得上崗。從業人員提供服務期間要做好個人防護,全程配戴口罩。

5、准予復工開業的商場(超市)在經營場所門口設置專人對到店顧客測量體溫,詢問健康狀況,發現有發熱(體溫≥37.3℃)、乾咳等症狀的顧客不予其進入場所內,並及時報告所在社區、就近醫療機構或疫情防控部門。每位顧客體溫正常方可進出。到店顧客必須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不得入內。商場(超市)要合理安排錯時購物,避免引起人員聚集。

6、准予復工開業的商場(超市)暫停組織開展大規模促銷、展覽展示等聚集性活動。暫停母嬰室、兒童遊樂場所、室內娛樂場所等服務。

7、所有人員乘梯時注意保持適當距離;低樓層購物推薦走安全通道,較高層優先使用扶梯並儘量避免與扶手直接接觸,高樓層乘用直梯時,不要直接用手接觸按鍵並快進快出,避免人員數量密集。

8、商場(超市)應當加強通風換氣, 保持室內空 氣流通,首選自然通風,儘可能打開門窗通風換氣,也可採用機械排風。如使用空調,應保證空調系統供風安全, 保證充足的新風輸入, 所有排風直接排到室外。未使用空調時應關閉迴風通道。

9、應保證室內外環境整潔衛生,每日定時做好消毒並記錄。對高頻接觸的物體表面(如收銀臺、櫃檯、休息區、服務檯、遊戲機、電梯間按鈕、扶手、門把手、公共桌椅座椅、公共垃圾桶、購物籃、購物車、臨時物品存儲櫃等),可用含有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劑進行噴灑或擦拭,也可採用消毒溼巾進行擦拭。也可根據客流量增加情況適當增加消毒次數。

10、定期更換工作服;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鐘,或先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劑浸泡30分鐘,然後常規清洗。確保場所內洗手設施運行正常,在問詢臺和收銀臺等處配備速幹手消毒劑。

11、商場(超市)工作人員在上崗期間應當經常洗手,保持清潔。重點防護人群包括櫃檯銷售人員、收銀員、接貨員、理貨員、保潔員、保安等於顧客接觸較多的工作人員,需要注意在上崗時佩戴手套和口罩。銷售人員與顧客交談時保持1米及以上距離,儘量不要直接接觸。

12、付款優先通過微信、支付寶等非接觸式的方式進行支付,有條件的商場(超市)現金收銀崗位人員可配護目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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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雲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

書店復工衛生監督指南


1、准予復工開業的書店,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標準和相關文件的要求。

2、准予復工開業的書店,負責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開展好疫情防控工作。

3、准予復工開業的書店,疫情防控期間通過視頻滾動播放並張貼宣傳材料等,加強從業人員和顧客對新冠病毒感染的風險防範知識。

4、書店應加強內部人員管控,若員工為重點地區返連人員或14天內有外出旅行史、確診病例及疑似病例接觸史或有咳嗽、發熱症狀的,不得到崗上班。其他外地來連從業人員要按要求完成自我隔離。所有從業人員應確認身體狀況良好,每天進行體溫測量並記錄,發現有發熱(體溫≥37.3℃)、咳嗽等症狀,不得上崗。從業人員提供服務期間要做好個人防護,全程配戴口罩、穿工作服。

5、准予復工開業的書店在經營場所門口設置專人每天對每位到店顧客測量體溫,並做好登記,詢問健康狀況,發現有發熱(體溫≥37.3℃)、乾咳等症狀的顧客不予其進入場所內,並及時報告所在社區、就近醫療機構或疫情防控部門。每位到店顧客體溫正常方可進出。到店顧客必須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不予其進入場所內。書店要合理安排錯時購書,避免引起人員聚集。

6、准予復工開業的書店暫停組織開展大規模促銷活動、展覽展示等聚集性活動。暫停母嬰室、兒童遊樂場所、室內娛樂場所等服務。無法暫時關閉的,必須對全部公共設施進行消毒後開放。

7、所有人員乘梯時相互之間注意保持適當距離;低樓層購物推薦走安全通道,較高層優先使用扶梯並儘量避免與扶手直接接觸,高樓層乘用直梯時,不要直接用手接觸按鍵並快進快出,避免每次乘梯人員數量密集過多。

8、書店應保持室內外環境衛生整潔,加強室內空氣流通,首選自然通風,保證室內空氣衛生質量符合《公共場所衛生指標及限值要求》(GB37488-2019)。運行的空調通風系統應當每週對開放式冷卻塔、過濾網、過濾器、淨化器、風口、空氣處理機組、表冷器、加熱(溼)器、冷凝水盤等設備部件進行清洗、消毒或更換。若場所內空調無消毒裝置,需關閉迴風系統。

9、做好清潔消毒並記錄。每天對高頻接觸的物體表面(如收銀臺、櫃檯、休息區、服務檯、遊戲機、電梯間按鈕、扶手、門把手、公共桌椅座椅、公共垃圾桶、購物籃、購物車、臨時物品存儲櫃等)清潔後,可用含有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劑進行噴灑或擦拭,也可採用消毒溼巾進行擦拭。可根據客流量增加情況適當增加消毒次數。

10、確保場所內洗手設施運行正常,在問詢臺和收銀臺等處配備速幹手消毒劑。

11、書店工作人員在上崗期間應當經常洗手,保持清潔。重點防護人群包括櫃檯銷售人員、收銀員、接貨員、理貨員、保潔員、保安等與顧客接觸較多的工作人員,需要注意在上崗期間佩戴手套和口罩。銷售人員與顧客交談時保持1米及以上距離,儘量不要直接接觸。

12、付款優先通過微信、支付寶等非接觸式的方式進行支付,有條件的書店現金收銀崗位人員可配護目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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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雲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

候車室復工衛生監督指南


1、准予復工的候車室,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標準和相關文件的要求。

2、候車室所屬車站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開展好疫情防控工作。

3、應加強人員防控,所有工作人員必須確認身體狀況良好,每天上崗前進行體溫測量並記錄,發現有發熱(體溫≥37.3℃)、咳嗽等症狀,應及時就醫。工作人員上崗期間要做好個人防護,全程配戴口罩。

4、旅客必須全程佩戴口罩,進行體溫測量,體溫正常方可進入候車室。未佩戴口罩的,不予其進入場所內。發現有發熱(體溫≥37.3℃)、乾咳等症狀時應及時帶至應急區域,暫時隔離觀察,並及時報告所在社區、就近醫療機構或疫情防控部門。

5、候車室內應當加強通風換氣,保持室內空氣流通,首選自然通風,儘可能打開門窗通風換氣,也可採用機械排風。如使用空調,應保證空調系統供風安全,保證充足的新風輸入,所有排風直接排到室外。未使用空調時應關閉迴風通道。

6、所有人員乘坐電梯時注意保持適當距離,避免人員密集過多。不要直接用手接觸按鍵並快進快出。

7、做好候車室內外環境清潔衛生。每天定時消毒並做好記錄。室內物體表面(座椅、電梯按鈕、扶手、門把手、潔具、公共垃圾桶等),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劑進行噴灑或擦拭。

8、候車室內洗手設施應運行正常,配備手消毒劑、洗手液。

9、要在場所內顯著區域,採用視頻滾動播放或張貼宣傳畫等方式開展防控健康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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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雲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

學校復學衛生監督指南


一、應急響應組織管理情況

1、成立領導小組。學校應成立以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應急響應領導小組,明確具體部門和人員職責。

2、制定防控預案。學校應制定《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處置預案》,制定完善傳染病疫情報告、晨午檢、學生因病缺課登記追蹤、復課證明查驗、通風消毒等八項制度。

二、開學前防控措施落實情況

1、開展師生健康排查。學校應做好排查管理工作,要建立排查制度,明確部門、院(系)及班級人員管理職責,掌握全校師生員工健康狀況和行程動向,瞭解其外出史、接觸史等關鍵信息,重點關注假期有無湖北省或其他本地病例持續傳播地區旅居史和相關人員接觸史,根據排查情況,密切跟蹤重點關注人群,提出返校要求。

2、開展宣傳教育。在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指導下,學校要結合自身實際,開展有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面的健康教育工作,收集、整理、製作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識及相關信息,通過網絡平臺輸送健康教育信息,指導廣大師生及家長普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識,穩定師生思想情緒,科學防控。引導師生假期特別是開學前兩週應儘量居家,不到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活動。

3、開展學校環境整治活動。加強校園內教室、宿舍等學生重要集聚場所和廁所、衛生間的保潔和消毒,徹底清理衛生死角。有條件的學校,建議按每40人-45人設1個水龍頭,配備必要的洗手液、紙巾和吹乾機等設施。

4、做好防控物資儲備。學校應儲備一定數量的防控物品和物資,如口罩、體溫計、洗手液、消毒設施或消毒劑等。

5、開學前的生活飲用水管理。自建設施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管道分質供水及桶裝水飲水機等各類學生供水飲水設施,開學前按要求清洗消毒,並經水質監測合格方可供水。

6、預設隔離觀察場所。學校應對可疑師生進行相對隔離,保持距離。

7、對寒假期間未離校的學生採取防控措施。包括宣傳教育,症狀監測,重點管理(管控),疑似或確診病例的排查、消毒隔離措施、疫情報告、因病追蹤等。

三、開學後防控措施落實情況

1、嚴格執行制度。學校應組織校醫、保健老師及各部門負責人學習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識和疫情應急處置預案,進一步熟悉和掌握學校傳染病防控工作流程和各項制度,增強法制觀念,依法依規開展科學防控。

2、全覆蓋登記。對回校師生全覆蓋登記,排查疫情嚴重地區(尤其武漢市)旅居史、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或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觸史等,根據排查情況,按要求管理。

3、開展體溫檢測。學校密切監測師生健康狀態,落實晨午檢制度,每日兩次檢測體溫,並做好登記,體溫(腋溫)超過37.3℃的發熱者,應及時送醫診療。

4、開展缺課登記。嚴格執行學生因病缺課登記追蹤制度,中小學校應在24小時內將學生因病缺課信息上報至“江蘇省學生健康監測系統”。

5、開展預防性消毒工作,加強對重點區域的管理。在當地疾控預防控制機構指導下,對重點場所通風消毒,加強對教室、宿舍、圖書館、活動中心、食堂、禮堂、教師辦公室、洗手間等活動區域,加強通風清潔,禁止使用中央空調。有條件者安裝機械通風設施,無條件者保持室內空氣流通,每日至少早、中、晚打開門窗通風三次,每次至少30分鐘。學校做好校醫院(室)、衛生間等重點環節的預防性消毒和接觸頻次高的物體表面(如電梯、門把手、課桌椅表面等)的消毒工作,在衛生間、洗手池配備洗手液或手消毒劑。公共上課場所(如音樂室、舞蹈室、電腦室)要求一批學生進去消毒一次。

6、開學後的生活飲用水管理。重點做好對自備水源的防護,做好供水設施(自建設施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管道分質供水、桶裝水飲水機、淨水器、保溫桶、開水器等)的清潔、消毒工作。

7、開展健康教育。開展多種形式健康宣教,普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識,引導師生增強自我防護意識,做好個人防護,落實手衛生(採取學校洗手池張貼洗手要求等措施),培訓廣大師生掌握七部洗手法。個人儘量縮小活動範圍。

8、不組織大型集體活動。在疫情防控期間,學校不得開展大型聚集性活動。

9、加強廢棄物管理。學校內設醫療機構是否啟動了疫情響應的相關工作,醫療廢物管理應符合《國家衛健委關於的通知》精神。口罩等疫情防控廢棄物應放置在設有明顯標誌的專用垃圾箱內,定時進行有效消毒處理。

四、發生疫情時的防控措施落實情況

1、及時送醫就診。發現師生員工出現發熱、咳嗽、乏力等症狀,要求其佩戴口罩,及時送醫就診。

2、做好疫情報告。若被診斷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學校應立即報告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教育行政部門,並配合衛生健康部門做好疫情控制和病人救治。

3、協助開展疫情防控。學校應協助衛生健康部門開展調查、採樣、密切接觸者篩查、隔離、消毒等防控措施,如實反映有關情況。如有學生被判定為密切接觸者,有學生、教職工宿舍的學校,可安排相對獨立的指定場所開展隔離醫學觀察。並與密接管理人員取得聯繫,掌握學生健康隨訪情況和解除日期,符合解除條件後方可返校。

4、出具復課證明。師生員工病癒或隔離期滿後,須持出院小結或解除隔離告知書等材料到學校衛生室(保健室)複核確認登記,持有校醫(保健老師)出具的復課證明方可回教室上課。

5、加強通風消毒。學校加強教室的通風,並在當地疾控機構指導下,做好重點場所和物品終末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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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雲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

消毒產品生產企業復工衛生監督指南


1、准予復工的消毒產品生產企業,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辦法》、《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規範》等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和相關文件的要求。

2、准予復工的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要嚴格落實好企業主體責任,防疫管控和復工復產並抓並重。

3、在許可的範圍內從事生產活動,不得擅自改變經核准的生產方式、生產項目、生產類別、生產工藝、生產車間佈局,發生改變時應當及時提出變更申請。

4、醇類消毒劑、含氯消毒劑、二氧化氯消毒劑、過氧乙酸消毒劑生產企業擴大生產規模或緊急上市時應執行《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部分消毒劑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緊急上市的通知》(國衛辦監督函〔2020〕99號)的相關規定。

5、加強消毒產品衛生質量管理,嚴格執行企業各項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做好生產記錄,產品檢驗合格後方可出廠。

6、易燃、易爆的消毒產品及其原材料的驗收、儲存、保管、領用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

7、生產操作人員在生產過程中要做好個人防護,全程佩戴口罩、穿戴工作服、鞋和帽,儘量避免人與人之間的面對面交流。

8、更衣室要配備手消毒和空氣消毒設施,出入更衣室應嚴格進行手消毒,每日下班後定時對更衣室進行空氣消毒。

9、企業應加強內部人員管控,若員工為重點地區返連人員或14天內有外出旅行史、確診病例及疑似病例接觸史或有咳嗽、發熱症狀的,不得到崗上班。其他外地來連人員要按照要求完成自我隔離。所有從業人員應確認身體狀況良好,不得攜帶任何感染性疾病,每天進行體溫測量並記錄,體溫等於大於37.3℃時不得上崗。

10、企業對從業人員的業務知識和疫情防控知識培訓應採用線上方式,減少人員聚集。

11、辦公室、生產車間加強通風換氣,電梯、門把手等接觸頻繁區增加消毒頻次。

12、加強外來人員管理,做好外來人員體溫測量、信息登記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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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雲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

復工復產企業職業健康衛生監督指南


1、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健全完善職業衛生管理檔案。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在公告欄公佈。及時、如實進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

2、強化職業健康培訓。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應當接受職業衛生培訓,要加強對勞動者的職業衛生培訓。採取網絡培訓、事故警示等形式,加強新招、調崗職工的職業衛生教育,做到職業衛生教育培訓全覆蓋。要以《職業病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為基礎,針對崗位操作基礎知識、職業衛生操作基本要求以及復工復產職業衛生要點等進行再培訓、再教育,建立培訓教育臺帳。

3、加強職工職業健康防護。採用有效的職業病防護設施,為勞動者提供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結合防疫需要,還應該為勞動者配備口罩、手套、測溫儀等防護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殺用品。指導勞動者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職工工作期間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不隨地吐痰、不亂扔垃圾,廢棄口罩等防疫物品按照規範要求處置。

4、開展職業健康體檢。按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及離崗職業健康檢查,並按照一人一檔的要求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針對新招錄、新上崗的員工安排一次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用人單位應委託在江蘇省原有取得資質(有效期內)或已按新規定經省衛生健康委備案的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對新招錄、新上崗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開展職業健康檢查,並根據檢查結果依規處理。

5、維護職業健康防護設施。進行一次職業病防護設施設備全面檢查。用人單位要確保相關設施設備正常、有效運行,特別是要加強對報警設施、通風排毒除塵設施、應急救援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和裝備等職業病防護設備設施的檢查,確保完好、可靠。工作場所應保持良好的通風條件,抽風排毒設備應保持正常運轉。生產佈局合理,有害與無害作業分開。按規範設置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定期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確保工作場所符合職業衛生標準的要求。

6、加強原輔材料管控。必須瞭解所用有機溶劑等生產原輔材料的成分及其職業病危害特性,禁止使用“三無”或不合格原輔材料;所使用的有機溶劑要向供應商索取化學品安全技術中文說明書(MSDS)。

(via:連雲港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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