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2月4号至2月24号疫情隔离期间用员工年假充抵,合理吗?

金陵程


首先要看你所在地,比如一些省份、城市,要求2月9日前不得复工,那么对于2月4日至2月9日期间,对于能否安排年休假存疑,我们一般不建议企业如此安排。对于2月10日之后,可以协商安排年休假。

其实,各级人社出台政策,旨在维护正常秩序,保障员工可以领取复工前的工资,但是在复工后,正常情况下,员工也不能因疫情防控而拒绝上班(如害怕、交通不便,除非有证据证明自己处于隔离、确诊等)。


不失眠了吧


你好,我是个律师,对于这个问题,在全民抗击疫情的当下,我认为有一定的合理性。

 

“年假”是指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国家法规赋予的享受带薪休假的待遇。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由此可知,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安排员工休年假。“用年假抵扣隔离期间”实际上没有损害劳动者的利益,也是要正常发放工资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要求,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因此,2月4日已不是法定假期,安排年休假是可行的。

 

此次疫情爆发后,人社部发布了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从人社部的政策可知,国家禁止用人单位因感染新冠而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是禁止安排休年假,反而是提倡通过轮休等方式以稳定就业。

 

在全民抗疫的背景下,多数企业都受到重创,做老板的朋友把自己的股权质押给别人贷款来给员工发工资,很是艰难。疫情期间,稳定了企业就是稳定了就业,也是保护了劳动者自身。所以,从这个角度考虑,如果员工能够多多体谅、与企业共进退实际上是共赢的选择。



金律谈法


你认为不合理就可以辞工不做。公司有公司的规章制度,不是以你一个人而设立的制度。公司设立的制度必须执行,违反公司制度只能通过制度规定处罚就是。家有家规,国有国法。按照劳动合同法执行就是。


用户9586768723481


很高兴回答你这个问题

我也是工作者,务工者,所以说以公司,角度来看的话,公司要求2月4号至2月24号用年假来抵扣,这是可以的,国家现在也有明确规定,可以用年假的方式来抵扣,这段时间以后再补充上,或者是这段时间公司不允许随意对员工进行辞退,可以补偿一定的费用,所以说这是合理合法的诉求。


乡下老男孩


不合理!疫情期间全国上下统一战线,都想尽快复工恢复经济,这样情况其实属于公司个人共同担责,当成休假不合理!
2.4-2.24期间全国人民都无法办公,除了奋战在一线的英雄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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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阿文


不合理,应该直接宣布公司倒闭,不用来上班了,正在清算


李先生谈情


具体可根据人社局文件指导,各个省份的处理方式都有差异


Lily141280510


不合理,国家规定疫情期间从开工日算起不管有没有开工都要发放工资,不得以员工没有工作的理由开除员工


大大大大大石昂


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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