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疫情期間工廠應不應該發工資?要注意什麼?

山尖伊人


大家好,我是職場領域創作者。職場如戰場,這句話說得很對。作為一個喜歡專注職場領域的人來說,以下是我的觀點和分享:\r

關於疫情期間,工廠究竟應不應該發工資,一起又必需要分外留意一些什麼。我的觀念一共有兩點。 一 力所能及,我覺得對於許多企業主來說,其實在這個特別的疫情期間,本身的損失也會很大,比如說房租等。\r

當渡過這次疫情之後,企業主一定要力所能及。這樣恰當的也為職工考慮一下,職工也瞭解一下老闆們的不容易。 \r

以上就是我的看法,希望能幫助到大家。也同時希望大家能在職場領域做得更好。最後祝大家能升職加薪,天天開心。謝謝大家!\r


培訓師楊敏


老闆:胡扯!你又沒有給我工作,我憑什麼給你錢,難道我的錢是大風颳來的嗎?

工人:老闆,在家已經一個多月了,什麼時候可以上班呀?我家小孩唸書要錢,柴米油鹽要錢,還有房貸要還,工資能不能預支一點點?

老闆:我在辦復工手續,就在這一兩天,到時通知你。

工人:謝謝你,老闆!

這一次,武漢無疑是最不幸的,可是城門失火,殃及池魚,又有多少個家庭,無辜受到了波及。


航母5號


對疫情期間工廠應不應該發工資,根據人社部在這期間出臺了相關新政策:人社部函【2020】11號、人社廳發明電【2020】5號和人社部發【2020】8號等,說一說在疫情期間員工工資發放可能需面對的二十個具體問題:

一、因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隔離、醫學觀察和政府緊急措施而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被隔離期間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

二、職工被隔離觀察期間的工資標準是單位應當支付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是指正常提供勞動時所發的基本工資、獎金、津補貼都應當發放。當然,若獎金與單位業績相關,業績不佳按單位制度不予發放獎金也屬合理。

三、公司要求員工上班前需要自行隔離14天的,工資應當支付員工該期間的正常工資。

四、員工復工後,若上班或出差過程中感染病毒是否認定為工傷,據《工傷保險條例》,途中感染病毒不屬於工傷的法定情形,按病假處理。

五、職工被確診後的隔離治療期,各地規定不一,要看具體的標準。比如:上海和廣東按正常工作期間支付工資;北京、河南、四川和無錫按病假支付工資;天津將確診後的治療分為需隔離和無需隔離兩種情形區分標準發放工資。

六、企業受疫情影響停工、停產的,1、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2、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3、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分以下四檔:

(1)不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上海、天津;

(2)不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的80%:廣東、江蘇、浙江、河南、河北

(3)不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的75%:陝西

(4)不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的70%:北京、安徽、山東、四川

七、在受疫情影響的延遲復工或未返崗期間,首先用各類休假【享受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待遇】;再根據具體情況【參照前述企業停工停產的情形】發放工資或者生活費。

八、出差職工因疫情未能及時返崗的支付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

九、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加班工資根據《勞動法》,按以下三種加班工資的標準支付:

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150%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十、春節延長假期屬於法定節假日。國辦發明電【2020】1號:經國務院批准,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至2月2日(農曆初九),即延長春節假期,屬於法定春節假期,屬於“帶薪休假“。

十一、1月31日至2月1日期間的加班工資如何支付?如果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

十二、延遲復工期間(2月3日至復工)上班的,有無加班工資?延遲復工期間上班的,包括在家上班的,應作為休息日加班,由企業給予補休或按規定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

十三、延長假期或者延期復工期間,企業要求提前復工,員工拒絕,能算曠工嗎?不能。防疫期屬於特殊時期,除非特殊情形,企業擅自復工,會產生疫情風險和妨礙傳染病防治的違法風險。

十四、當地政府規定了可復工日,如果企業自行發佈通知延長假期,但是不帶薪,合法嗎?企業要求職工推遲復工的,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應按勞動合同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市最低標準。

十五、用人單位必須執行國務院辦公廳的放假安排嗎?國務院辦公廳發佈的規範性文件的相關條款在法律屬性上並不屬於命令性規範。但是,當前正值防控疫情的關鍵時期,因用人單位不當操作導致疫情蔓延的,根據《中華人民共 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的相關規定,可能承擔相應的行政或刑事責任。

十六、疫情期間,單位安排職工在家工作,企業應當支付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若員工自願協商降薪並由員工簽字確認,法律層面是允許的。

十七、因防控疫情影響,單位延遲日期發放工資的,是否構成未及時支付勞動報酬?不構成未及時支付勞動報酬。因為屬於“不可抗力“,當然,單位應當在復工後第一天就立即向職工補發工資。

十八、因疫情影響導致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一般情況 下,企業不能隨意降低工資標準。但是如果因疫情影響導致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要降低工資報酬,需要和勞動者協商。

十九、因疫情影響導致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可否讓勞動者輪崗輪休?輪崗輪休期間如何發放工資?因疫情影響導致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在協商一致的情況 下可以讓勞動者輪崗輪休,輪崗輪休期間不用發放工資,但應該發放生活費。

二十、因疫情影響導致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可否縮短勞動者的工作時間?縮短工時的如何發放工資?經協商一致可以縮短勞動者的工作時間。因縮短工時的,可以相應減少勞動報酬,但不應當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楊敏RUBY


參照關於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執行,即企業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企業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80% 發放生活費。但對企業與職工協商優先使用帶薪年休假等各類假期的,按相關休假的規定支付工資;對企業要求職工通過遠程辦公等形式提供正常勞動的,依法支付工資。


藍色空靈


應該發工資。主要理由如下。

1.有關法律規定。

根據我國勞動法第12條規定,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2.具體案例分析。

此次疫情在春節前發生,也就是2020年1月20日左右,緊接著又是春節假期,直到2020年2月。所以,2月份肯定是應該發工資的。至於疫情持續到了3月份,如果員工在3月份提供了正常的勞動,企業則應該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3.相關建議意見。

關於在疫情期間,員工的勞動報酬問題,都是大家非常關注的。只要符合相關法律規定,企業和員工都應該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進行解決,都要體現人性化,都應該互相理解和支持。畢竟疫情對於工廠也是有一定衝擊的,面臨著資金和復工復產的多方面的壓力,員工也有日常開支的各類壓力,需要大家共同努力渡過難關。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活在職場#


憑欄思君VIP


疫情期間,企業職工應當互相理解,戮力同心,共克時艱。我們在支持企業渡過難關的同時,企業也應當充分保障職工工資待遇權益。企業可以參照國家關於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與職工協商。

人社部發布通知, 受疫情影響,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

對於企業停工停產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用人單位如何發放工資呢?各地規定不盡相同。山東省人社廳發文規定企業沒有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勞動者基本生活費。浙江省明確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企業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生活費。

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


檸檬怡佳


應該


晨語夕譚


員工如果再去了的可以適當的發工資,比如工資按員工的百分之五十來發,這個公司的股東財務部可以商量,員工是受害者,創業人士老闆股東同樣是


攝影師小峰峰


看公司制度吧!應發底薪!


伍潔玲的自媒體副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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